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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双抢老太爷

关于蒲帅哥 华蓥阳和镇干部究竟想掩埋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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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10 11:0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下蒲光勋想出名达到了目的吧!你成了人们茶余饭后的聊天事由!

发表于 2014-10-15 17:08 | 显示全部楼层
人家私事而已。

发表于 2014-10-16 09:12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个人问题影响到了单位,单位有权制止,对其既是爱护,也是维护单位的声誉。真心希望小同志能服从组织安排。

发表于 2014-10-16 11:00 | 显示全部楼层
网络一些比蒲光勋更加优秀人物对蒲的群殴和辱骂已经涉嫌对蒲光勋的侮辱和人生侵犯。都是一些十分优秀过份的人才。
发表于 2014-10-17 16:06 | 显示全部楼层
最新交通法:车主有权拒绝向路边停车位缴费!
车包包 10-16 11:43 3145条评论
好不容易找到一个合适的车位,规规矩矩的停在线内,等回来居然被收费了?我们来带你了解最新的法规,避免花冤枉钱!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路边停车位属于公共资源,严禁私自占有使用或取得收益。如遇路边划线停车位收费,公民有权拒绝缴费!


目前在很多大城市路边都划了停车位向车主收费,随着我国汽车保有量的快速增长,这种现象也蔓延到了很多中小城市,成为部分不法分子的“吸金”工具,就划那么一道白线就可以每天收费几千甚至上万元,真是人神共愤呀!

一旦车主停放车辆时,有人会突然窜出来,每辆机动车收取10—100元不等的停车费。而车主交钱后连正规发票都没有,很多车辆受损后车主也只能自认倒霉。

对于这种情况,公安、物价等部门是严厉打击的。交巡警部门也会在道路执勤中加大这方面的巡查,一经发现,坚决取缔。市民如果遇到在路边停车位停车被收费情况,如有怀疑,可以让收费人员出具“收费证”,并指出“P”牌标识和价格收费公示牌。

如果缺少一样,可以拒绝缴费,并向有关部门投诉。
据《全国交通网》介绍,路边划白线就收停车费,不合法,也不合理。

因为,这本身就属于公共资源,而这种公共资源,就应该免费供市民使用。因为,这种停车位根本就没有额外占用公共资源,公民在购买燃油的过程中已经向国家缴纳了养路费或燃油税的钱,已经完全包含了这种路边停车的费用。
现在看到了全国交通网出台的的法律依据,小伙伴们!我们建议你们大声的对这些可恶的“包租婆”说 “No!”

发表于 2014-10-18 21:16 | 显示全部楼层
。                                                                                                                                                                                                              看我家被迫居住在垃圾坑里,多次打四川新闻台电话请求报道,结果无人来采访报道                                                 房子2.jpg QQ图片20140818233804.jpg 房子1.jpg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0-19 05:33
记者是个宝气,你不觉得这样做干扰了人家的正常生活吗?每个人有每个人的生活方式,如果你是蒲帅哥,人家这样对你,你怎么想?吃了饭没事干多关注民生,公益,比如社保,公交,等等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0-19 10:26
这样的记者去死n巴
发表于 2014-10-20 09:55 | 显示全部楼层
蒲哥,你确实是哥~~我们仰慕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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