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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郑刚

[四川手机报] 重庆男子醉驾撞死四名晨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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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0-10 21:04
我也是江津人,江津老白于再好喝,也要有个度啊!为死去的人表示哀悼,醉驾司机必须付出沉重代价。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0-10 22:16
害人害己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0-11 01:00
死刑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0-11 09:23
把他双手砍了,不准再开车呢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0-11 10:57
酒后驾车撞死人的按故意杀人罪论处,可以不?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0-11 16:29
马上枪毙。这个胎神。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0-12 10:05
不是不喝酒!而是喝酒不要开车!开车就别喝酒!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0-17 16:54
杀人狂,应处以极刑。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0-17 16:55
杀人狂,应处以极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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