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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能为群众真正走下群众路线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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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0-15 19:15
听楼上口气感觉自己是刘书记向市长的赶脚

 楼主| 发表于 2014-10-16 08:53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何还没有收到市长信箱的回信?

发表于 2014-10-16 10:40 | 显示全部楼层
任人鱼肉小市民 发表于 2014-10-14 15:34
再看看重庆的:
重庆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08-05-19  来源:重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你能公布你的联系方式吗?

发表于 2014-10-16 11:09 | 显示全部楼层
任人鱼肉小市民 发表于 2014-10-16 08:53
为何还没有收到市长信箱的回信?

不可能马上回复你,信访办收到后会转交相关部门,相关部门收到回复后转回信访办,信访办在回复你,在怎么也要5-7天

发表于 2014-10-16 11:24 | 显示全部楼层
:dizzy:

发表于 2014-10-16 11:40 | 显示全部楼层
会不会是公积金账上余额不多,大部分被有关部门挪用了,如果父母、子女、配偶大病也来提取,公积金怕应付不了。
发表于 2014-10-16 12:02 | 显示全部楼层
顶起,如果你符合条件,公积金中心拒不给你办理,你现在有一最有效解决的办法就是把你母亲放他们领导办公室去慢慢同他讲理。 本帖最后由 远方的雷达 于 2014-10-16 12:05 编辑

 楼主| 发表于 2014-10-16 12:40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各位网友的关注,住房公积金中心工作人员已致电本人,表达了因工作原因未及时联系进行充分有效沟通的歉意,态度很好,解释也很到位。工作人员向我询问了详细情况,表示本着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解决好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的精神,将更加人性化的处理此类申请。
    我相信这个问题我不会是第一个遇到,也不是最后一个遇到。希望相关部门在制定规章制度时更加充分考虑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在发现政策具有不完善之处要及时调整,尽快形成符合人民利益、符合法治要求、符合社会价值的规则,莫让老百姓成了最受伤的人。
    最后,希望我的合理申请能够得到圆满解决。此谢。 本帖最后由 任人鱼肉小市民 于 2014-10-16 12:43 编辑

本帖最后由 任人鱼肉小市民 于 2014-10-16 12:44 编辑

本帖最后由 任人鱼肉小市民 于 2014-10-16 12:47 编辑

发表于 2014-10-18 10:44 | 显示全部楼层
明则给群众福利,暗着是为他人服务, 这就是政府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0-18 17:30
这就是中国的法治社会。。。只要有事闹到领导那里,领导为了和谐,就可以违背制定的政策网开一面。。。呵呵,你们一边叫嚣着要法治,一边为了自己又想方设法的通过人治来解决问题。法治社会,任重道远

发表于 2014-10-20 10:30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加油!伤不起的公积金啊,我们以前用公积金按揭了一套小户型的,由于面积小,月供很少,夫妻双方公积金账上还有点余额。最近看上一套二手房,购房时准备去取公积金余额时,人家直接说像我们这种情况不能取公积金账上余额。我拿出网上查的文件,第一条就是“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没说第二套不能取),按理说,像我们这种情况应该可以取撒。可是人家爱理不理滴,直接摞下一句话“我不管你什么政策,南充就是不能取”就把我等屁民打发了。真是无语,我想取自己放在公积金中心的钱,搞得好像要从他身上割快肉一样!

发表于 2014-10-20 11:45 | 显示全部楼层
会不会实际操作中对家庭成员的理解和执行,为了图方便,只认户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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