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几个业主代表去了法院,咨询当事的法官之一,据了解,今天业主代表向当事法官之一进行了咨询。问其对于我们那天听证会上交的材料有什么看法?我们要求解封的法律依据是否充分。法官当然也很狡猾,说现在不能发表任何意见,法院告知结果以判决书为准。我们感觉这话不对,担心法院会坚持误判。随后赶紧通过程序向分管民二庭的李泽胜副院长转呈被查封相关业主要求解封的法理依据以及类似判决案例,法理依据大部分业主在后面都自觉自愿签了名,按了手印。如果法院不重视民生,还要坚持误判。如果在我们递交了我们的法理依据以及相关类似判决案例后,法院在拿不出新的有效的法律证据可以支撑到维持原判,还要强行维持原判的话,那这很明显,当事的法官是需要被质疑的。法院出来后,我们到县委向政法委领导,县委办公室闫常委递交了要求解封的相关法律依据和类似审判案例,并委托闫常委将上述材料转呈我们的父母官:赵万先书记。检察院那边等结果出来了再说,如果法院还坚持误判,那是必须要送的,并要求检察院提出抗诉,同时做好到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访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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