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楼主: 明天多多多

[我有话说] 安岳龙台又见领导醉打下属

[复制链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0-28 22:57
这个女人明显有目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0-28 22:57
这个女人明显有目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0-28 22:57
这个女人明显有目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0-28 22:57
这个女人明显有目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0-28 22:57
这个女人明显有目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0-28 22:57
这个女人明显有目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0-28 22:57
这个女人明显有目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0-28 22:57
这个女人明显有目的!

发表于 2014-10-28 23:08 | 显示全部楼层
估计是私人恩怨,不要大惊小怪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0-28 23:13
不管原因如何,打人总是不对的,打女人更不对,领导干部动手打女人,于情于理于党纪国法,都不可能允许,元芳,你说呢?

发表于 2014-10-28 23:39 | 显示全部楼层
就是,打女人的都不是好东西。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0-29 04:43
希望上级认真查查,此人是怎样当上院长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0-29 06:42
这样的领导下课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0-29 07:29
打人不对

发表于 2014-10-29 09:23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个从龙台医院看了病人回来的朋友我讲述了这件事,出入之大,让我目瞪口呆。
    这个朋友说。这个叫刘梅的人是龙台医院妇产科的护士。多次因向病人推销奶粉和野出租不成发脾气、与病人发生争吵等问题,受到医院的几届领导的处罚。今年,再次因与护士争吵,与那名护士分别受到扣一百钱并调离妇产科的决定。决定作出后,刘梅多次找院长扯皮,坚决不同意离开妇产科,被院长拒绝。为了做刘梅的思想工作,医院多名领导找她谈话,但是,谁找她谁被骂。
    前天中午,廖院长前脚踏办公室,她后脚进办公室,进门就吊到廖院长,嘴里叫“院长打人了”。同事们将她劝离后,她以自己被打为由,到人民医院住院。事后,她的老公冲进医院踢烂多个办公室的门,并冲进院长办公室砸了东西。医院随后报警,据朋友说,当时廖院长身上确实没有酒气。
    我没有亲眼看到事件的经过,也不知道到底谁在撒谎。但是,作为一名总希望自己的正义之心不被误导的网友,我依然觉得这件事我对几个重点有兴趣:
    第一所谓“龙台红会医院职工刘梅因长期遭受不公平待遇”是什么情况、什么原因?如果刘梅确实无辜,那么院方肯定应当给个说法,没得谈头;相反,如果确实是我朋友说的原因受到处罚,那么这种护士确实应该自我反思,我自己觉得作为病人,在医院不敢说想当上帝,好歹你得让我活得有尊严,遇到这种奇葩护士,向我推销东西不成就冲我做脸色,那必须给我说法,如果医院不处理,老子绝对不服!
    第二,“多次以口头和书面形式找廖院长解决,均遭其推诿拒绝”是想解决什么问题?如果刘梅自身没有问题,却受到不公平待遇,那么是医院不对,院长不处理,绝对是失职。但是,如果刘梅是对我朋友说的那个处罚决定不满意,所以想解决的是不想交罚款、不想换科室的结果,那么,我要说,这个院长拒绝得好,我支持!
    第三,院长是不是打了人?既然有病人、有警察、有医生在场,嘿嘿,情况肯定很清楚。如果打了,院长,你要倒霉了!如果没打,那么倒霉的应该不仅是刘梅,还有发贴人——那个院长会不会息事宁人我不管,敢利用我们的善良与公心,网民没别的办法,只能在网上扔砖痛打!
最后,依照我回贴的习惯,我还是要说一句,其实,我说的这个意思,不是要帮刘梅,也不是要帮院长,我要的就是真像。感受有很多种,意见可以提很多个,但是,真像只有一个,作为发贴人,楼主,你有义务给出这个真像。作为网民,这个要求,应该不过份吧?

发表于 2014-10-29 09:26 | 显示全部楼层
对月听风 发表于 2014-10-29 09:23
一个从龙台医院看了病人回来的朋友我讲述了这件事,出入之大,让我目瞪口呆。
    这个朋友说。这个叫刘梅 ...

你的也是道听途说

 楼主| 发表于 2014-10-29 10:07 | 显示全部楼层
凤鸣山 发表于 2014-10-28 20:32
如果属实,那么这院长也可以回家享清福了!楼主可留下联系方式吗?如有不便,可私信。

加我QQ1747881544

发表于 2014-10-29 10:08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所以我才要真像!

发表于 2014-10-29 10:12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制社会,人身安全都没得,如何构建和谐社会哟,请相关部门严查!!!!!!!111

发表于 2014-10-29 10:15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楼上的的——如果院长打了人,那应该严查;如果院长没打人,院长办公室都可以乱砸,谁敢坚持正义?应该严查!
  当前版块2016年12月1日之前所发主题贴不支持回复!详情请点击此处>>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