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和街道办事处接市长公开信件工单后,街道办事处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责成街道投资服务分中心受理此事。2014年12月10日上午,我办投资服务分中心同志到蓝光锦绣城售楼部就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1、来话人反映日照系数超标,采光严重不足。公司方回复称蓝光公司在销售阶段均对房屋性质(住宅或公寓)进行了公示,住宅或公寓仅因大寒日日照时间不同,公寓本身亦属于住宅中的一种,满足相关法规要求。
2、来话人反映户型奇形怪状,无法达到住房基本功能。公司方回复称蓝光公司将严格按照合同实施交付,交付时的房屋与销售合同附图一致,宣传画册和样板房均呈现的是装修后的效果,业主可根据自己的装修需要自行参照对内隔墙进行调整。
3、来话人反映楼盘容积率、绿化率与宣传的严重不符,实际容积率超过5.0。公司方回复称蓝光锦绣城五期项目各类经济指标均符合相关要求,交付时公司将按照合同约定具备交付条件后实施交付。
4、来话人反映违规修建地面停车场。公司方回复称蓝光公司可应各位业主要求对地面车位进行调整处理,但需满足后期的基本功能性要求。
5、来话人反映电梯狭小,与国家《住宅设计规范》严重不符。公司方回复称蓝光公司电梯设计安装均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6、来话人反映商住共用基础设施,存在安全、治安等隐患。公司方回复称蓝光公司可应业主要求就住宅与商业之间增加隔离,并满足后期管理要求。
7、来话人反映在购房时诱签封窗协议,并收取高额封窗费。公司方回复称蓝光公司是结合大多数业主入住后需封闭阳台的使用要求,为保证小区外立面品质我们提供了第三方单位,由业主自行委托封闭,封闭价格也在销售阶段双方予以了确认,并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签定了封窗协议,应按照所签协议内容执行。
前期,我街道已组织业主代表、蓝光公司负责人就以上问题进行两次协调,但双方未达成共识。目前我街办正在积极协调,计划本周召开一次协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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