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楼主: 一笔穿心

巴中购房户围堵三号桥 交通瘫痪五人遭拘留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9-3-27 16:19 | 显示全部楼层

购房者在购房时应要求房地产开发商和销售商提供齐全的“五证”、“二书”,这是法律对销售方的基本要求。

  “五证”指的是:一、《国有土地使用证》。我国的《土地管理法》规定,土地属于国家或集体所有,能转让的只能是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使用权只有通过征用等方式变成国有土地使用权才能转让。只有在国有土地上所建的房屋才能用于出售。如果不能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就不能取得房产证,房屋就不能进行正常的转让、抵押、出租等。要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就得向国家交纳土地出让金,开发商往往由于资金缺乏、紧张等各种原因无法取得土地使用权证;

  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建设用地要符合国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房子建在什么地方、要建多高、容积率是多少,都要经过规划部门的规划许可;

  四、《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证)。只有拥有此证工程才能施工;

  五、《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没有此证,房子就不能销售或预售,一般来说开发商如果没有前四证,就办不下来此证。但也不能为了省事,光看此证而不看其他四证。购房者应将五证结合起来查看,才能确保万无一失。

  “二书”是指《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二书”可以作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补充约定,并且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房人提供的对商品住宅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和保证文件。

  同时,由于预售的商品房是尚在建设过程中的房地产项目,房价款的支付与房屋的交付不能同时进行,所以购买预售的商品房对购买者存在很大风险。因此在购买预售房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认真核对开发商是否具备开发商品房的资格(即,是否有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要特别注意开发商是否向有关房地产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2)、了解开发商的经营业绩及信誉情况,购房者可通过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以及向已购买该开发商房屋的用户,了解开发商过去完成的开发项日情况;

  (3)、谨慎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由于房屋预售合同一般是房地产开发商提供的格式合同,某些开发商提供的合同中规定了许多对自己有利的内容和免责条款;有的合同过于简单,在发生纠纷时无法查明签订合同时购房者的真实意思表示,故购房者签订合同时,最好请律师或其他专业人士帮忙签订合同,以免所签订的合同对自己不利,埋下产生纠纷的隐患。
  

       市民们,好好学法吧,签定合同是一件很慎之又慎的事情,当然签字是一很神圣的时刻,记住,有权利就有义务,对楼盘是否可以卖房,国家为什么要制定《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呢?

发表于 2009-3-27 14:54 | 显示全部楼层
[em04][em04][em04][em04]

发表于 2009-3-27 14:41 | 显示全部楼层
[em02][em02][em02]
发表于 2009-3-28 10:01 | 显示全部楼层

只有采取这种方式问题才能得到解决!

 

[em02][em02][em02]

发表于 2009-3-28 10:08 | 显示全部楼层
[em04][em04][em04]

发表于 2009-3-29 22:00 | 显示全部楼层

天地良心!!类似的事情已经多次在各个媒体及网络中看到.

总是听说房款都负清很多年了,没有这个证没有那个证.政府在干什么...,?监管机制在哪里?.

五证二书都不齐政府为什么都不知道,就让修,就让卖!!过五年了还没解决!

劳动人民辛苦去供一套房结果连自已最基本的证明都拿不到..去大街游行下就要拘留.

那携款逃跑的开发商呢,在哪里!!

动不动就是要我们用法律的手段去解决..OK,NO PROBLEM!过几年我们就把我们都搞成法律专家了..

对于房产市场,还需要相关部门严格把好各个关口!!保障业主利益.

发表于 2009-3-30 22:0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不是法盲多,而是法律很无奈

发表于 2009-3-31 17:05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的法律沦为了行政权力的妓女。对行政权力有用的时候,就拿到床上用一用,糊弄一下百姓;用完的时候时候,一脚踢到床下!!

发表于 2009-4-1 09:48 | 显示全部楼层
[em04][em04][em04]

发表于 2009-5-11 09:01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像?

发表于 2009-5-11 09:27 | 显示全部楼层

好久的信息哦!

发表于 2009-5-11 10:07 | 显示全部楼层
个别开发商都是狗娘养的

发表于 2009-5-11 10:17 | 显示全部楼层
老百姓是弱势群体,他们只知道欺负老百姓,怎么不要求开发商给群众一个交代?相关领导怎么不关心百姓的疾苦???

发表于 2009-5-11 10:58 | 显示全部楼层
巴中人的法制观念不强!!出了事情总是找政府!!其实 司法途径就很好!!不 F去 法院

发表于 2009-5-11 11:03 | 显示全部楼层
相关领导怎么不关心百姓的疾苦???

发表于 2009-5-11 13:09 | 显示全部楼层
政府和开发商是一伙的,你说呢?为利易政府给你定罪。''正伤''

发表于 2009-5-11 14:25 | 显示全部楼层
高级模式 自动排版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