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两级纪委的文件可以直接认定:本案的核心是午凤派出所没有将刑事案件立案。省厅纪委文件可从另一层面看出:本案本是刑事案件,而午凤派出所当成行政案件予以了调解,故应当追究派出所长李俊伟及办案人员的责任!市局纪委文件指出:此案是刑事案件而午凤派出所未立案,所长李俊伟应负有领导责任,并给予了李俊伟相应的处理。
综合两级纪委和顺庆分局的通报:1、该案伤情鉴定准确属轻伤,属刑事案件;2、午凤派出所原来将刑事案件作为行政案件予以调解是错误的,并对其负责人李俊伟予以了相应的处理;3、向全达的儿子涉嫌刑事犯罪,依法重新予以追究;2、向全达夫妇涉嫌包庇其子(由于是涉军案件,地方无权作出处理而已)。
必须依法追究向全达儿子的涉嫌犯罪行为!不管他逃到“天涯海角”,都必须捉拿归案,依法法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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