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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笔500万元贷款法院审理十二年,下达了6个判决书3种结果,至今还不知道钱的去向(就因为不知去向的原因,重庆外贸效丰贸易总公司成了替罪羊)。受害者刑事判决书说:1590万元贷款中有240万元被吴征海(已判无期徒刑)挥霍,而3个民事判决书说:94年9月2日500万元贷款中有240万元是重庆外贸效丰贸易总公司尚未归还,后两个民事判决书说:贷款只有9万元损失未收回。搞得效丰公司法人头晕,六神无主,不知哪个判决书是正确的。一个法院判出3种结果,既然还把下达的判决书法院中途又收回,奇迹!奇迹!创举!创举!
12年来,法人承受着腐败分子的强大压力,公司停业,疾病缠身,负债累累,全凭战友和亲朋好友的支持和援助,他参过军打过仗凭着一个共党员的意志,坚强地支撑着,决心要把这500万元贷款在银行帐上神秘被蒸发查个水落石出,以还自巳清白。
重庆银行原大溪沟支行说:“94年9月2日将贷款500万元划到了本行的效丰公司2015027帐上。”而在法庭上多次用94年8月30日02980146号支票500万元来冒充同年9月2日的贷款。
审计报告说:银行没有把贷款划到本行大溪沟支行的效丰公司2015027帐上,我们认为划到了建设银行黄桷坪分理处的效丰公司2614013592帐上, 02980146号支票500万元因帐上不足支付,黄桷坪分理处退了票。同时还发现效丰公司贷款中有62.5万元分3次以咨询服务费名义划到了曾XX行长的妻子、姐夫开办的重庆建银实业发展公司帐上,还有120118元现金,另102.79万元到了曾XX行长入股的重庆东港房屋经营公司帐上。
重庆人行说:02980146号支票500万元肯定没有退票,建设银行黄桷坪分理处已收到。
重庆建设银行杨家坪支行证实02980146号支票500万元于同年9月1日收到,但又划回了大溪沟支行450万元。而后94年9月2日至27日止,效丰公司在黄桷坪分理处2614013592帐上从未收到大溪沟支行有500万元贷款。
重庆银监局说:“94年9月2日500贷款以法院判决为准”。闭口不谈500万元走向?
重庆外贸效丰贸易总公司说:两年多才收到银行发来的函:94年9月2日该公司贷了500万元款尚有350万元未还,但公司从未收到过有500万元贷款。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称:大溪沟支行向司法机关,有关吴征海的刑事案件及审计部门提供的证据不实。
重庆市公安机关侦察指出:这些贷款都是在银行内部用以贷还贷的方式在操作?我们认为银行内部不排除有人在配合。
吴征海在公安机关供述:在提前预留的贷款合同上把时间搞错了,写成了9月2日,实际9月2日没贷过款,是行长亲自把关负责,没有他这些贷款是办不成的,效丰公司不知道,是我们欺骗了效丰公司,效丰公司与此事无关。
中央有关新闻媒体称:法院审理了十余年。下了6个判决书,连个500万元贷款基本事实都未搞清,浪费了大量的司法资源,……。
悬念:
1、效丰公司组织了“500万官司专项领导小组”,用了15年时间都未找到500万元贷款踪影?效丰公司没有获得这笔贷款,而法院偏按11.895‰和20%计息和罚息,要求效丰公司还贷付息。这笔贷款究竟谁在使用?谁去还的?
2、吴征海是为1590万元中累计挥霍的240万元,还是审计部门认定的1990万元贷款中,94年9月2日的240万元或法院最后确认的贷款中只有9万元损失而使吴征海获刑无期徒刑让人糊涂?现巳有正义感的律师要免费为吴征海申冤(对此,巳引起了有关新闻媒体高度关注)?
3、500万元贷款去向,相关个别部门遮掩搪塞,导致犯罪嫌疑人跑的跑、躲的躲,逍遥法外的仍逍遥法外,而让只是因工作失误,而事实上并没有得到贷款的企业和法人来为此买单,不知该由谁去将真正动了“奶酪”的人绳之以法?
500万元贷款啊!你在哪里?15年了该回归了吧!这15年牵连着无数人的神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