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不要脸,鬼都害怕!自己有病不去医院治,还跑去偷钱,本就是作恶了,而且还是去医院偷人家救命钱,那就是万恶了!!!!!不知道害死了多少人?它家里人那时用着偷来的钱怕是心里乐开了花吧?也算是老天有眼,把那个烂贼收了去,好事一桩嘛。你们这些“人”何时想到那些有病在床上等待医治的病人及其家属的感受?你们的良心都被狗吃了吗?你们可以钻法律的空子,你们吃定了什么“精神病”、“癫痫病”人不能拘,所以就有恃无恐,以为偷个几千元够不上判刑,还是"病人",拘留也不行。
如今,那个烂贼作恶太多,老天不容它,死鸡鸡了,你们还想挟尸要价,敲诈公安部门,跑到这里来要什么真相、求什么真理,真的是丧尽天良。你们还把这事拿到论坛上来说、来闹,羞死人了吧?还不赶紧把那个烂贼扔到乱坟岗去,在这闹个屁!
当然,话说回来,你有病,而且上还有80老母,可能你经济困难,你可以申请救助,你还可以到街上找人要钱,如果这样的话,我要是在街上看到了,一定会给予援助。但你千不该万不该去偷钱,而且到医院去偷人家救命钱,那是何等的可恶哟!没人会同情的,死了就当根烂红苕扔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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