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12528|评论: 134

[群众呼声] 感谢河舒镇党委书记辛通元及其领导班子,官运亨通发大财!!(45楼河舒镇政府有回复)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5-3-5 14: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建房,哭断肠,手续齐全也思量,  居危房,躺病床,真心求救李克强”
                                 ——感谢河舒镇党委书记辛通元及其领导班子
                                              骗建宅基地,失地失房六年  
大家好,我叫周国芳,女,现年53岁。家住南充市蓬安县河舒镇花园村四组,全家属失地农民。 92年我在原棉花库房外临街处修建一楼一底住房一套,建筑面积约350平方米,地面面积约170平方米。

2006年河舒供销社招来开发商袁XX,想把供销社肥料库房和周边的房屋一并开发,当时我没同意。适逢08年地震影响,房屋成危房,无法住人。文化不高,法律意识淡薄的我,被骗与袁签订了还房协议,并将家中房屋拆除。(此后不久我取得了重建手续)由于我家房屋宅基地是集体土地,拆除后袁无法办到商品房手续导致无法修建。袁不能履行还房协议,造成我家房屋被拆无房可居达6年之久,一家七口,只能蜗居在还是土墙木门的老宅中。且多次与袁协商无果。
附图:临街处房屋平面图(92年修);
      祖上遗留老宅图


宅子6.jpg
宅子7.jpg
宅子5.jpg
宅子4.jpg
宅子3.jpg
宅子2.jpg
宅子1.jpg
平面图.jpg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100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发表于 2015-3-5 14:48 | 显示全部楼层
没读懂

发表于 2015-3-5 14:54 | 显示全部楼层
既然是”我家房屋宅基地是集体土地“怎么又变成了”92年我在原棉花库房外临街处修建一楼一底住房一套,建筑面积约350平方米,地面面积约170平方米。“私人住宅,国土所、村建还办理重建手续是不是该打板子?楼主,看来是想钱想疯了吧,这样的事情也敢做?集体土地修房子卖,胆子也不小心嘛

发表于 2015-3-5 15:04 | 显示全部楼层
没看懂

 楼主| 发表于 2015-3-5 15:0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想有个家,一个不需要多大的地方
2014年4月,为了解决住房问题,我又开始办理手续申请自建。按正常程序,原手续过期需重新审批,我找到辛书记请教,辛明言,只要县上相关部门盖章,哪怕是盖个萝卜印子他都认。于是乎,在经过村、镇、县相关部门批准后,手续办好下发到手。


选址意见书

选址意见书

复函2

复函2

复函1

复函1

发表于 2015-3-5 15:0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从你自已表诉的意思看起是你与开发商之间的纠纷,与现在政府有多大关系?

 楼主| 发表于 2015-3-5 15:10 | 显示全部楼层
                          建房难,难于上青天
2014年6月,审批手续下来后,我找到镇政府领导徐镇长,要求划红线,徐镇长说不用划,直接在原址修建即可。
2014年10月我满心欢喜,开始组织动工建房,期间县建设局、国土局也下来了解过情况,看过手续之后同意我家修建。但半路杀出个辛通元,辛临时变卦,以我非法建房、手续过期、批复含糊不清读不懂意图等为名,采取各种手段阻挠我家施工:强行断电、威胁建筑师傅不给我家建房,还招来一些人阻拦,甚至不以事实为依据,断章取句颠倒黑白,写报告给县相关部门。   
2014年12月12日,河舒镇镇长彭涛、副镇长徐刚纠结了百十号“八国联军”队伍,不问青红皂白在我家中将我拉扯拖拽,当日几百名群众可以作证,暴力执法造成我软组织受伤和脑震荡住院长达一个多月时间,至今尚未痊愈,用去医疗费用5000多元至今仍未处理(医院挂账4000多,自费1000多)。2015年2月,甚至还有社会上的地痞流氓来威胁说要打我杀我,报警打110也是不了了之。
关于河舒镇政府写的那些报告,疑点重重,漏洞百出,措辞,提出的观点等毫无经过大脑思考的痕迹,甚至说到原本350多平米的房子还剩50余平米,这让人情何以堪?难道忽悠人就可以这么随便么?按理说打死我都不该说出这其中牵扯到巨大的利益关系,虽然后面有几个楼盘,虽然我家房子靠公路在前,虽然在其它人眼中,这地段可能很值钱,但我毫无证据在手,这便不是我猜测的理由。我只能说作为河舒镇的父母官,一把手,不从实际情况出发,不体恤老百姓的民情,反而从中百般阻止和刁难,毕定有他的难言和苦衷,难道不是么?曾多次想问清缘由我究竟错在何处,辛大老爷总各种推诿,还说不服让我去打官司上法院告他,我当时听了真笑了。我普通老百姓一个,属于无势无钱无权的“三无人员,连蓬安县信访局、蓬安县政法委廖书记都命你不动,我何能之有?
八国联军1.jpg
八国联军2.jpg
病历单.jpg
病房2.jpg
病房1.jpg
八国联军3.jpg

 楼主| 发表于 2015-3-5 15:15 | 显示全部楼层
麻辣蓬安 发表于 2015-3-5 15:08
这个从你自已表诉的意思看起是你与开发商之间的纠纷,与现在政府有多大关系?

且看后文,要真是私人纠纷就好办了

 楼主| 发表于 2015-3-5 15:23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你们赐予我断垣残壁
    有人说,合理的是一种锻炼,不合理的是一种磨炼!或许这是河舒镇政府领导对我的一种考验;
    有人说,人应该懂得感恩,甚至是你的对手,因为他们磨砺了你的意志,增加了你的见识;
    我赞同,我默然!
  我不该在这牢骚满篇,有什么委屈不能往肚里咽?共建和谐社会,共筑中国梦!
    末了,大年将至,在此衷心感谢河舒镇以辛老大为首的领导班子,感谢你们的“通天手段”剥夺了我在自家宅基地重建的权利,让我知道了《物权法》大不过领导一句话!
感谢你们的“神机妙算”,350平米的房子竟然还有50余平米!
感谢你们的不同意,让我明白了国家土地管理机关原来是镇级领导!让我明白了什么叫“一言堂”,什么叫“天高皇帝远"
感谢你们的手下留情,至少还能让我一家七口居住在四五十年前的老宅子中唱着东方红,看羊年春晚!
感谢你们的“领悟能力”,让我手续跑断了腿,换来那一句“情况属实,搞不清该修还是不该修”的结论,让我知道了“我运动,我健康”的理念!
感谢你们的“坚持不动摇“,让蓬安县信访局领导都对你们把头摇!
感谢你们的充耳不闻~可曾记得12月12日群众的呼声?
感谢你们的视而不见~可曾记得我家老宅那经常滑坡的后山?
感谢,还是感谢……


这几年来的“锻炼”,这几年的付出,个中酸辛一时涌出,我百感交集,泪如雨下。奈何词穷,无语凝噎。除了感谢,所有的语言都无法描绘出我对你们的感激之情,千言万语汇成一句话~ 祝你官运亨通~天天发财!  

 楼主| 发表于 2015-3-5 15:27 | 显示全部楼层
爱真揪心 发表于 2015-3-5 14:54
既然是”我家房屋宅基地是集体土地“怎么又变成了”92年我在原棉花库房外临街处修建一楼一底住房一套,建筑 ...

      我也没看明白你的意思,临街修建住房,是集体土地,这个貌似没冲突吧?

 楼主| 发表于 2015-3-5 15:31 | 显示全部楼层

         一言难尽,所以分了篇幅,请见谅!

 楼主| 发表于 2015-3-5 15:34 | 显示全部楼层

      没发完,读懂需看后文,请见谅!

 楼主| 发表于 2015-3-5 15:47 | 显示全部楼层

        网速太慢,上下文还没衔接起来,你看到的只是开头,正文在后面,
发表于 2015-3-5 16:17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搞懂

发表于 2015-3-5 16:35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公平公正的处理!

发表于 2015-3-5 16:38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大家顶一下,来帮助一个家庭!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3-5 16:53
对一个家庭来说,没有房,便是没有家。政府如此残忍地对待一个家庭,怎么谈为人民服务……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3-5 16:53
对一个家庭来说,没有房,便是没有家。政府如此残忍地对待一个家庭,怎么谈为人民服务……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3-5 16:53
对一个家庭来说,没有房,便是没有家。政府如此残忍地对待一个家庭,怎么谈为人民服务……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3-5 16:53
对一个家庭来说,没有房,便是没有家。政府如此残忍地对待一个家庭,怎么谈为人民服务……
  当前版块2016年12月1日之前所发主题贴不支持回复!详情请点击此处>>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