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楼主: 温暖菜刀

法律咨询解答专贴(温暖菜刀专贴答疑)

  [复制链接]

 楼主| 发表于 2010-3-27 13:3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0# mingshen7077


    遇到挑刺的了!虽然对你嘶喊"广安市华蓥区"极不感冒,但还是回应你两句:
    二手房交易,涉及的主要是法律问题,如签订合同,办理过户手续及缴纳税费;至于说司法局的人懂不懂法,这也得因人而异,司法局里的有些公务员在从事法律工作者业务,可惜他们不得到政务中心去浪费时间

[发帖际遇]: 温暖菜刀获得本周补贴金钱50元.

发表于 2010-3-27 16:0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来问一下:   
    朋友在华蓥市开了一家小商店,去工商所办执照,按照国家政策,执照最长期限可以办四年,并且不收管理费.而现在的华蓥市工商所强制性的只给个体工商户办理一年期限的执照,并且每个执照强行收取120元钱.工作人员解释这个钱是什么"个体工商会员费",而且某些好的商业街还要收取双份!

    天底下有如此强迫别人入会缴费的事吗?面对如此霸道的行为,我们老百姓找谁说理去?

2014年度优秀版主 2015年优秀版主团队 2016年优秀版主 2017年优秀版主 2018年优秀版主

发表于 2010-3-28 00:2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1# 温暖菜刀


    只要你说得对,就按你的意见办。真理是越辩越明的,不存在挑刺的问题。以文会友,求同存异嘛。

 楼主| 发表于 2010-3-28 17:1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2# 水晶杯子


    乱收费问题可以先写个书面材料,等星期三上午到红星三路的市信访办反映情况,有市领导接待,且过后有书面回复

发表于 2010-3-28 17:32 | 显示全部楼层
自己有空就到律师事务所问,我去问过,不要钱

发表于 2010-3-28 23:4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4# 温暖菜刀


    谢谢!

 楼主| 发表于 2010-4-12 20:31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天到法院办事,在底楼看到一农民在接待室问离婚,该农民,男,约40岁,15年前在云南跑线路,带了一个当地女的回明月,生了一个娃儿,8年前这女的跑了,一直没有音讯,现男的重新找了一个女的,想结婚,但民政局说前面那个要先离婚,但法院说没办结婚登记,不能起诉,而且要起诉也得到云南去。
办完事后看到这个老实农民还在法院门口彷徨,一问是没钱到云南去,我忍不住给他说:15年前同居后生子不是事实婚姻,用不着离婚,民政部门没有理由不办结婚登记。这农民苦着脸说:民政局不办咋办?我只好说:不办就上访。

发表于 2010-4-21 12:03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温柔菜刀

2014年度优秀版主 2015年优秀版主团队 2016年优秀版主 2017年优秀版主 2018年优秀版主

发表于 2010-5-26 17:33 | 显示全部楼层
确实菜刀还是很耿直很温柔的。
                     支持 9.gif

 楼主| 发表于 2010-8-28 18:35 | 显示全部楼层
久了没来,帖子沉得深啊

2014年度优秀版主 2015年优秀版主团队 2016年优秀版主 2017年优秀版主 2018年优秀版主

发表于 2010-8-30 06:45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华蓥法制环境可以,人们法律纠纷少,希望本帖沉下去
——————————————————————————————
        哈哈,还可以维护论坛环境嘛!

 楼主| 发表于 2010-9-4 09:56 | 显示全部楼层
周末闲来无事,说一说华蓥的网吧
众所周知,网吧禁止未成年人进入,象重庆,成都就很规范;但是华蓥有点山高皇帝远,网吧里未成年人来去自由,由此也引发了很多违法犯罪,据我所知,高兴,阳和的网吧就出现了好几起未成年人抢劫,华蓥的公检法虽然管不了网吧,但也应该建议文体局处罚那些不良老板,杀一儆百!

热心会员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1-3-7 20:3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温暖菜刀 的帖子

重庆上网必须要身份证!!  不晓得我们华蓥何时能实施!!!         又是利益问题!!

 楼主| 发表于 2011-3-11 18:3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一老表在广安找律师咨询,一次50元,就几分钟,还说是象征性收费
咋免费的反而没人问呢?:lol

热心会员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1-3-11 18:3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温暖菜刀 的帖子

你老表都没找你咨询啊!!      你是不是Y律师哦(开个玩笑);P;P

 楼主| 发表于 2011-3-11 18:3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华蓥山宝鼎 的帖子

老百姓们认为:免费的质量没保证,所以还是收钱的才可靠:lol
另外,我不是律师:L

热心会员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1-3-11 23:3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温暖菜刀 的帖子

原来是业余爱好哟!!  幸会幸会!
发表于 2011-3-12 16:22 | 显示全部楼层
wo我来支持你,
发表于 2011-3-12 16:23 | 显示全部楼层
免费的还这么敬业。现在你这样的人不多了

 楼主| 发表于 2011-3-14 16:48 | 显示全部楼层
华蓥市"圣之佳天下"业主就购房附加协议中收取"两管三线"费用的帖子,我往天看了但没细想,毕竟没人咨询我。刚才在那帖子留了个言后,认真看了看建设局的答复文件,这才发现业主们的官司不好打。
首先,政府部门给开发商的定性是"客观上已违反了相关行政管理规定,属违规操作、规避监管的不良经营行为",换言之还不能认定是违法行为,即我国只有部门性行政管理规定中谈了房价构成,但没有法律或法规的规定,所以,附加协议中收取"两管三线"费用的条款还不能直接认定为无效。
  当前版块2016年12月1日之前所发主题贴不支持回复!详情请点击此处>>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