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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温暖菜刀

法律咨询解答专贴(温暖菜刀专贴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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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3-14 16:54 | 显示全部楼层
其次,主合同说不收"两管三线"费用,但补充协议说要收,从法理上看,应以后来的补充协议为准。当然,这就涉及业主们说的欺骗,但白纸黑字,从法院认定证据的要求看,业主们要举证欺骗存在的难度极大。
看来,这个案子的路长啊!

 楼主| 发表于 2011-3-15 11:1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dashan2005 的帖子

法院现在一般不得去调查取证,况且是否欺骗也是查不清的,因为业主和开发商肯定是各说各的

发表于 2011-3-15 11:41 | 显示全部楼层
温暖菜刀 发表于 2011-3-14 16:5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其次,主合同说不收"两管三线"费用,但补充协议说要收,从法理上看,应以后来的补充协议为准。当然,这就涉 ...

那圣之公司也的确是违背了省机关部门的试行通知嘛,有没有违法我不知道,但我听说圣之房产还是有一定的不可推卸的责任,适当的陪点把事了了最好。

发表于 2011-3-15 22:06 | 显示全部楼层
用你的知识你帮助需要帮助的人,大力支持。。:hug:
发表于 2011-3-15 22:18 | 显示全部楼层
问哈你、我在重庆读大学撒、我交了一年的学费、只读了一个学期、没读了、我想退学费撒、他不退。还说:当时招生简章上说了的、开学后20天内才能退。我不晓得这是学校规定的还是国家规定的。我该囊个办嘛?

 楼主| 发表于 2011-3-16 16:4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溪口、穷二代 的帖子

你和学校之间是服务合同关系,招生简章属于是主合同的附件,原则上是有效的。当然,简章是格式合同,如有不公平,可以主张无效。
具体到你的情况,要求学校退费有点困难,如不甘心,只有向重庆市教育局投诉
发表于 2011-3-17 19:12 | 显示全部楼层
温暖菜刀 发表于 2011-3-16 16:4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回复 溪口、穷二代 的帖子

你和学校之间是服务合同关系,招生简章属于是主合同的附件,原则上是有效的。当然 ...

教育局的全是龟儿子、我打电话切、他们一个推一个、R他M哟

 楼主| 发表于 2011-3-17 20:09 | 显示全部楼层
教育局不管?那就看你是否算了,因为最后的路就是到法院起诉,打官司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轻易莫去

发表于 2011-3-19 09:10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

 楼主| 发表于 2011-3-22 18:26 | 显示全部楼层
"圣之"违规收取两管三线费用一事,我了解到业主们是以格式条款(两管三线费用)为由要求撤销补充协议,而不是要求法院确认补充协议无效,从法理上看,"圣之"收取两管三线费用的确没有违反某个法律的某个具体条款,所以难以说它无效。但是,它违反了政府部门的文件规定,明显不公平,从这个角度来起诉应当是较好的思路。
另外,建设、物价部门是否应当对开发商进行行政处罚,以促使其纠正,与业主们坐下来和解。

 楼主| 发表于 2011-6-5 10:23 | 显示全部楼层
近期先后听说了两起华蓥某乡镇的小学生放学后自己跑去洗澡溺死的消息,家长出事后都找了学校赔钱。说实话,这些家长在小孩出事前“放羊”,出事后不去反省自己的责任,反而扭着学校要钱,真的要不得。
年年都有此类悲剧,但却无法避免,学校和家长应该坐在一起好好想想,调皮不应当成为这些留守儿童夭折的理由啊。

发表于 2011-6-5 11:54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你

发表于 2011-6-6 09:03 | 显示全部楼层
菜刀可以,我顶起,:handshake

 楼主| 发表于 2011-8-23 10:51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帖沉下去也得拉起来

 楼主| 发表于 2011-9-28 09:34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天闲起无事,来吹吹民间高利贷的事,原因是昨天陪一个朋友去还水钱,2年前借的3万现在对方要求还12万,理由是利息每月6000,要12万还是优惠价,结果自然是谈不拢
目前法律允许的月利息最高限度是2%多点,超过则不受法律保护,换言之就属于非法的高利贷,据我了解,华蓥目前社会上放水钱的月息一般是30%--40%,高于国家允许的最高上限15--20倍,多数借钱的人是只想先把钱弄到手,至于还不还得起就没有考虑了,导致赖债或跑路的越来越多,最近,温州就发生了许多老板跑路的新闻.
负责任的政府应当重视高利贷的影响,不然日积月累,迟早酿成大事

发表于 2011-9-28 11:15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温柔猜到,免费义务提供法律相关咨询,好样的

 楼主| 发表于 2011-10-2 12:10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1-10-1 23:04 |只看该作者 |摸Ta一下
|倒序浏览 |打印 我们今年4月份在四川甘孜靠近青海玉树的地方援建灾区《玉树地震》干了两个多月除了走的时候拿了1000元路费外到现在一分工钱都没拿到,去的时候说的是工资每个月结清来去路费算老板的还管吃住,地点是松潘每天工作9小时。可到了才知道是甘孜州满真。还是每天工作10小时。满月了也不发工资给我们,因为太偏僻,有没那么多钱回来。我们想回来都不行,只能在那里把工作干完,后来活干完了,走的时候包工头说回来一起把工资给我们。现在都过了这么久了可现在我们一分钱都拿不到。。希望,望有关部门能帮帮我们,也希望好心的网友们能帮帮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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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见黑心老板了!可惜民工们没有在当地解决了再回华蓥,因为欠薪事件是按发生地原则解决,华蓥劳动部门对此一般不得管;当然,民工们可以到华蓥法院起诉华蓥籍老板,但诉讼途径太漫长!
所以,我建议民工们一起到老板家和平讨薪,不出来不解决就在他家扎根

发表于 2011-10-7 22:10 | 显示全部楼层
请问“未成年人不得进网吧”应该是由什么部门管?
  当前版块2016年12月1日之前所发主题贴不支持回复!详情请点击此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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