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区分局,本来有一条不是我写的,我以为是某位债主所为,主动承担了下来。玩在想想有点傻,那个內容一看政治用语那么重,应该是跟那位领导比较熟的人所写。不可能是我认识的那个债主所为。那个时间里,那个债主连进论坛都不会,怎么可能会写呢。
在询问室,当我意识到跟某位领导有关,
要大兴"文字狱"时,我有一种"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的悲壮情愫。如果那些网上发言的我都认识,如果某领导非要大举屠刀一网打尽方可泄恨,我会替大家全部承担下来。如果一己之力可阻止一
场`文字狱`,有何不可?虽然我乃一介女流,但也不比七尺男儿差。对这个社会也寒心了,不如生当做人杰,死亦为鬼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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