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群众呼声] 对于《交警支队直属三大队关于杨某交通肇事案网络投诉的调查回复》为....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5-3-27 20:57 | 显示全部楼层
出了事当事人都不在了   怎么去联系?   难道出了这么大的事还不允许别人报警   这是想干嘛

发表于 2015-3-27 21:05 | 显示全部楼层
出了事驾驶员去哪了?是跑了吗?出了事跑了也是一条罪!肇事逃逸!!!!!!!!!!!!!!!!!!!!!!

发表于 2015-3-27 21:06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是你的亲人被这样的车轧死了,你们是否还会这样评论?

发表于 2015-3-27 21:1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做为受害者的外孙,我想说的是,看到他这样说,我的心很痛,做为肇事的他,在我外公在人行道路上过马路,本来那路限速40,他却开车60,撞死之后却跑了。还和他妹夫《南充市嘉陵区公安局局长》一起找关系吧案件一拖在拖,请问,我们一老百姓能有他关系好,他一直想要求交警大队给他保驾证。只是我们不愿意,我们不想要他赔偿什么,我们只想要他付法律的责任,我外公今年78,身体好好的,辛苦一辈子还没过一天幸福生活就这样被他,,。。。我希望上级为我们一个公道的说法,让人们看看,他们有关系的,所谓什么局长的,给我外公一个安心的说话,我也希望让我外公一路走好

发表于 2015-3-27 21:21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多时候交警处理事故都是保护弱者,认为机动车有保险,有保险公司赔,但他们没想到他们的行为助长了弱者(摩托车、行人、三轮车等)无视交通法规。任何时候谁违法谁就该承担后果,对产生的后果只能表示同情,但我们必须要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

发表于 2015-3-27 21:2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不要你赔什么,我外公的命是给钱能买吗,我们只想为我外公讨个说发

发表于 2015-3-27 21:27 | 显示全部楼层
2014年11月21日下午18点30分许,死者杨元文(现年76周岁)行走至文峰大道路口过斑马线到马路对面(因公路两边绿化建设,斑马线改道正在两路口中间)当死者行走至斑马线中间,肇事者杨飞驾驶川R21395大型客车从文峰大道向河西化工园区方向行驶,行驶到路口处(此路口限速60码)未采取任何减速措施及紧急情况应对措施(经多名证人证实,肇事者车速高达一百码以上,并未减速,现场并不刹车痕迹)直接撞至死者,导致死者飞出几米以外,此时肇事司机并未刹车,直至傍边路人喊叫他方才刹车,路人及时报警通知120急救,此时肇事者却不知踪影,当死者家人赶至现场,发现死者头部胸部多处严重损伤,面无全非,以无生命迹象,家属悲痛欲绝,一条活生生的生命就此终结,下午还在逗小从孙的老人从此跟家人阴阳两隔,家人无法接受此事实,伤心欲绝,然而肇事司机呢??未及时通知相关人员亦未及时参与施救,请问肇事者你离开现场意义何在???

发表于 2015-3-27 21:30 | 显示全部楼层
要说关系,我们老百姓有你那个嘉陵区公安局长的妹夫有关系吗,我们不要你的臭钱,我只想为我外公讨说发,你们为什么在人行道撞人了还跑

发表于 2015-3-27 21:30 | 显示全部楼层
2014年11月21日下午18点30分许,死者杨元文(现年76周岁)行走至文峰大道路口过斑马线到马路对面(因公路两边绿化建设,斑马线改道正在两路口中间)当死者行走至斑马线中间,肇事者杨飞驾驶川R21395大型客车从文峰大道向河西化工园区方向行驶,行驶到路口处(此路口限速60码)未采取任何减速措施及紧急情况应对措施(经多名证人证实,肇事者车速高达一百码以上,并未减速,现场并不刹车痕迹)直接撞至死者,导致死者飞出几米以外,此时肇事司机并未刹车,直至傍边路人喊叫他方才刹车,路人及时报警通知120急救,此时肇事者却不知踪影,当死者家人赶至现场,发现死者头部胸部多处严重损伤,面无全非,以无生命迹象,家属悲痛欲绝,一条活生生的生命就此终结,下午还在逗小从孙的老人从此跟家人阴阳两隔,家人无法接受此事实,伤心欲绝,然而肇事司机呢??未及时通知相关人员亦未及时参与施救,请问肇事者你离开现场意义何在???

发表于 2015-3-27 21:34 | 显示全部楼层
zhanyang 发表于 2015-3-27 21:30
要说关系,我们老百姓有你那个嘉陵区公安局长的妹夫有关系吗,我们不要你的臭钱,我只想为我外公讨说发,你 ...

车在不?

发表于 2015-3-27 22:07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用户 125.70.175.x 发表于 2015-3-27 16:46
真的是太不把人民的利益当回事。随意践踏?

何为人民的利益?死者的利益就不是利益?死者当时确实走的斑马线,事故当天,多个警务人员现场都看过,肇事者在通过有斑马线路道时车速达到一百码以上(此处限速60码)在事故发生后没有及时参与施救,并离开现场,在协商过程中一再要求死者家属写保证书,保证他能拿到驾驶证,并亲自把驾驶证送到他的手上,才给赔偿金,若不是后面有人,怎会提出这等无理要求。死者家属并未漫天要价,23万,对于一条生命来说,真的不足一提

发表于 2015-3-27 22:32 | 显示全部楼层

死者行走在斑马线上,肇事者在限速60码的路口开到100码,并未减速,导致此交通事故的发生,这样还不是全责???

发表于 2015-3-27 22:34 | 显示全部楼层

确实很可恶,在事故发生后,肇事者离开现场,未对老人进行施救措施,并在协商过程中一再要求死者家属写保证书,保证肇事者驾驶证能拿到,这样的人确实让人发指,让人可恶

发表于 2015-3-27 22:43 | 显示全部楼层

车在,肇事者不知所踪,难道发生交通事故,车留在现场就不叫逃逸???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3-28 07:21
这应该是肇事者与他的妹夫局长给死者方设的一个局吧,先让局长买通关系把案件一直往后拖延,这样可以给他们买通关系想对策提供充分的时间,再加上时间一久他们就可以想方设法的造谣,真的是聪明啊,这也难怪有个局长妹夫真是好啊,有个局长妹夫难道就能不把人命当回事吗,坚决要求严惩肇事者,肇事者的妹夫也该让纪检部门查查了,这样的蛀虫该清理了

发表于 2015-3-28 08:23 | 显示全部楼层
杰娃哇popo仔 发表于 2015-3-27 16:55
我们预先就支付了死者方5万元现金和在交警三大队压了10万的押金!!!!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该怎么赔 我 ...

呵呵------丧葬费不应该给吗?实事求是的事死者家属协商至23万答应写谅解书,却被你们要求写保证书,23万死者家属有漫天要价???是怎样的人给了你们开出如此无理要求的底气???

发表于 2015-3-28 09:03 | 显示全部楼层
1.        肇事者在限速路口严重超速,路人行走斑马线,行车记录仪清楚看到行人正常通过,周边路人多位证实,但尸检报告显示死者,头骨破裂,心脏双肺严重搓碎,肋骨断了四根,要怎样的车速才能有如此大的冲击力,导致死者身体严重受损????
2.        事故发生以后,路人报警并及时产于施救,此时的肇事司机去了那里?事故发生后几个小时才去交警大队,在事故发生后,肇事司机是抱着这样的心态离开现场???在离开后这几个小时又做了什么???
3.        死者家属第二下午才接到肇事司机电话协商此事故,此时肇事司机已经离开交警大队,但死者家属并不知情,是什么人让你在事故发生没到24小时内就可以大摇大摆的离开???
4.        一审判决下来以后,你们质疑行车记录仪有问题,提出申诉,交警大队办案民警把行车记录仪送至成都,安排外省专家鉴定,对事故发生后的所以证据进行进一步的收集,秉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判定肇事司机全责,不要告诉我说外省的鉴定专家也是我们安排的吧??想象力可真是丰富
5.        在多次协商下,死者家属秉着死者已去,让老人入土为安的心态协商至23万,死者家属有漫天要价????保险公司都有赔偿肇事司机20万元左右,死者家属这样真的过分??????
6.        协商23万后,双方达成一致,说好第2天去交警大队拿赔偿金,却在这个时候被要求写保证书,保证肇事司机可以拿得到驾驶证,如果拿不到驾驶证拒绝给赔偿金,死者尸骨未寒,赔偿金也只是让死者的老婆在老人走了以后生活能够过得好一点,是什么人给了你提出如此不合法、合理的要求?????????

事情发展至此,我们不要需要肇事方对我们做任何经济上的补偿,只要相关部门严惩肇事司机,还死者公道,也愿死者一路走好,安息

发表于 2015-3-28 09:30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交警部门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只是一个证据,法院可以采信也可以不采信。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3-28 11:32
这不,越辩越明,就不怕死者的冤魂不散吗?种善因结善果。生命是最可贵的,请尊重死者。

发表于 2015-3-28 11:43 | 显示全部楼层
麻烦你把事情的真想还原一下   上面有另外一篇与你说法完全不一样   你们最好自己去说清楚
  当前版块2016年12月1日之前所发主题贴不支持回复!详情请点击此处>>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