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的电动自行车车主、驾驶人: 你们好!随着我市电动自行车保有量的急剧增加,一些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淡薄,存在乱穿乱行、乱停乱放、乱闯红灯等违法行为,导致南充市城区涉及电动自行车的道路交通事故频发,给广大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直接的影响。为从根本上遏制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和事故高发势头,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南充交警将按照省公安厅、经信委等五部门“通告”强力推行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工作,请广大驾驶员朋友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参保”。 凡超标电动自行车需在15年6月1日前完成注册登记。 9月1日起,所有未纳入我省产品目录的电动自行车不得办理注册登记。 9月1日起,凡未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禁止上路行驶。 附:合格电动自行车的技术要求: 最高时速: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应不大于20km/h。 整车质量(重量):电动自行车的整车质量(重量)应不大于40kg。 脚踏行驶能力:电动自行车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30min的脚踏行驶距离应不小于7km。 续行里程:电动自行车一次充电后的续行里程应不小于25km。 南充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2015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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