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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位认识从电信营业厅拿走手机的美女(有照片和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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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18 19:59 | 显示全部楼层
QQ图片20150418200422.png

已经提交,虽说商人是以和为贵,但我这个商人就是不一样,随时欢迎报复。


至于论坛处不处理,我不再关心,本贴我也不再回复不再关注。

 楼主| 发表于 2015-4-18 21:13 | 显示全部楼层
鱼池沟土鸡蛋 发表于 2015-4-18 19:59
已经提交,虽说商人是以和为贵,但我这个商人就是不一样,随时欢迎报复。

       你要不是那个女人,就是她老公,何必在这里伪装好人。律师都认为没有侵犯她的肖像权,你充什么正神。那部手机如果是掉在马路上,她捡了的,又另当别论, 人家是遗忘在电信的柜台上,过了不久就去拿,她如果不拿走,失主是能找回来的。所以这种行为不能等同于捡,何况那里还有工作人员在,我们的帖子里从来没有说她偷,是你作贼心虚吧,一再狡辩。

发表于 2015-4-19 19:59 | 显示全部楼层
营业厅应该有记录可以看到吧
发表于 2015-4-19 20:58 | 显示全部楼层
把事情搞清楚,利政利民!!!!

发表于 2015-4-19 21:20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位黑衣女算是不当得利哈,看她抬头贼眉鼠眼是不是在寻找探头哦?这女的活得太不自重了:L
 楼主| 发表于 2015-4-19 22:27 | 显示全部楼层
七彩时光 发表于 2015-4-19 21:20
那位黑衣女算是不当得利哈,看她抬头贼眉鼠眼是不是在寻找探头哦?这女的活得太不自重了

先生说得是,等段时间我把视频传上来,那还叫怪呢,她是用自己的手机盖住别人的手机,然后拿走的。
发表于 2015-4-19 22:37 | 显示全部楼层
强烈谴责和鄙视这位女士,应该对她这种道德品质败坏的行为进行曝光。坚决支持楼主,我愿捐资100元复印费,找出这个拿别人手机的女士。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4-20 09:20
楼主违法了哟,小心别人起诉你。
 楼主| 发表于 2015-4-20 21:26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用户 171.91.150.x 发表于 2015-4-20 09:20
楼主违法了哟,小心别人起诉你。

我还欢迎她起诉,我的朋友才好趁机找她要手机。我违法不要紧,可她的名誉损失更大。
 楼主| 发表于 2015-4-20 21:27 | 显示全部楼层
穿破棉袄过冬 发表于 2015-4-19 22:37
强烈谴责和鄙视这位女士,应该对她这种道德品质败坏的行为进行曝光。坚决支持楼主,我愿捐资100元复印费, ...

谢谢先生,疾恶如仇,好样的。

发表于 2015-4-20 22:24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希望此女改过自新,希望天下无贼

发表于 2015-4-20 23:3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觉得楼主把别人的照片公开在网上来找回手机的方式不妥,试想如果把她惹毛也把你手机上的资料公开发到网上你有何感想?

 楼主| 发表于 2015-4-21 11:2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注册迟了 发表于 2015-4-20 23:34
我也觉得楼主把别人的照片公开在网上来找回手机的方式不妥,试想如果把她惹毛也把你手机上的资料公开发到网 ...

那照你说来,她拿走别人的手机还有理了?别人公布她的照片是因为她有不良行为,难道她可以扯平,去公布人家的资料?人家正大光明不怕她公布手机里的资料。
 楼主| 发表于 2015-4-21 11:28 | 显示全部楼层
匿名. 发表于 2015-4-20 22:24
关注,希望此女改过自新,希望天下无贼

谢谢先生,天下无贼的愿望是好,但恐难实现。
 楼主| 发表于 2015-4-21 11:35 | 显示全部楼层
倪大爷 发表于 2015-4-18 19:37
这种行为实质是偷

同感,但暂不说她偷嘛。
 楼主| 发表于 2015-4-21 11:41 | 显示全部楼层
      她拿手机的具体情况是这样:她先进了营业厅,看到柜台上有一部手机后,马上退到门口,向外面看了一下,见没有人来找手机,又到柜台上假意问了服务员两句,接着朝空中东张西望了几眼,估计是在看有没有视频(因为有一部视频,比较隐秘,她没有发现),然后用自己的手机盖住我朋友遗忘在柜台上的手机,最后把两部手机一起拿着,揣进了她的衣袋里,从容不迫地出了营业厅(根据视频整理)。这番手脚一气呵成,在整个过程中她显得非常镇定和老练。
    不信,哪天把视频发上来,大家看。

发表于 2015-4-21 13:55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的问题是,那位女士不上网或不上麻辣社区,她身边的人也不上网或上了知道情况也不给她说。

发表于 2015-4-21 14:06 | 显示全部楼层
:victory:

发表于 2015-4-21 14:4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行为就是偷,楼主可以报案解决的,既然已经公布对方照片,也隐瞒不了什么了,但在对对方行为定性之前最好还是慎重曝光。

发表于 2015-4-21 14:48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真的是那个女士拿走的。希望尽快还给别人。现在手机也不值几个钱。但是别人着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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