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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治安110

市民广场今天发生行人乱穿公路洗白,老师以这样的车祸忠告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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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4-23 12:43
小心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4-23 12:44
可惜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4-23 12:45
广安应根据实际修几座天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4-23 13:18
就是该修天桥

发表于 2015-4-23 14:18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广安市政府领导,应在广安市城南城区多个地段修建过街天桥或者下穿通道,方便市民出行,杜绝此类事件发生,这才是造福于民众。若大一个城南,东南西北,主要交通要道不见一座天桥,是广安的悲哀,也是政府交通市政部门规划的严重滞后

发表于 2015-4-23 14:24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我们对行车违规的实行零容忍,我们走在路上将很安全!

发表于 2015-4-23 14:28 | 显示全部楼层
广安的城市道路交通比较混乱,人、非机动车、机动车、机动车全在一条道上,这样怎能避免事故的发生?
城市规划部门应该好好考虑改造广安的道路交通。
本人建议关键路口增加天桥以缓减交通堵塞压力,同时也可以防止人车相撞事故的发生!

发表于 2015-4-23 14:3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广安行人乱走的多.就连驾驶员他只要没开车也是一样的。开车的有几个在斑马线主动让了行人的?很多开车的在斑马线那里喇叭打起油门踩起.如果大家都文明一点就好了.自己都要想一想每家都有走路的遇见这种情况你就当是自己人一样让一让大家都一切顺利。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4-23 14:51
广安穷啊!穷的天桥都修不起一个,让人命轻轻的去了天堂!政府把钱用哪了?生命不在了,政府该醒了。

发表于 2015-4-23 14:59 | 显示全部楼层
人行天桥必须的,强烈支持在人流量大的路口建天桥。

发表于 2015-4-23 15:18 | 显示全部楼层
驾车是强者,行人是弱者,应当车让人,特别是人行道很多人过时,正好是右拐,车辆可以在人行道等行人过完再走,体现我们广安文明城市的素质。

 楼主| 发表于 2015-4-23 15:19 | 显示全部楼层
2015年4月23日,杜某( 男,28岁,邻水县人,驾驶川XE7333黑色“宝马”牌小型轿车,从广安城北出发,沿金安大道往天府路口方向行驶。当日06时50分许,该车行驶至金安大道市民广场外时,与在人行横道上横过道路的行人邓某某(女,14岁,学生,广安区人)相撞,造成邓某某当场死亡及该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发表于 2015-4-23 15:2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过马路一定要小心

发表于 2015-4-23 15:48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个地级市,一个天桥都没得,替广安规划有关领导悲哀!
发表于 2015-4-23 16:0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机动车在通过人行横道时要提前减速,注意观察。

发表于 2015-4-23 16:16 | 显示全部楼层
看来,只有在那个路段先安几条减速带控制车速治治标---

发表于 2015-4-23 17:02 | 显示全部楼层
应依法追究驾驶员的责任,包括刑事责任,应谴责无良驾驶员,如果慢点,一个生命就不会这么早凋谢,即使有再急的事,没有比命更急的事,因为你是一个成年人,比一个十四岁的孩子更理解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

发表于 2015-4-23 17:0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在开车的时候,不能总想到这条马路要是只有我一辆车该有多好,要是所有的行人都要及时让我该有多好,因为这种情形估计在人世间难找,兄弟,你应随她而去,那里你可能自由驰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4-23 17:17
看着哪女生躺在雨中啊!!!唉,珍爱生命。
发表于 2015-4-23 17:42 | 显示全部楼层
在出事地段,交通部门限速是60码。实际上,在这个地方,很多时候车子还没有跑到这个速度。因为确实有一些不遵守交通规则的行人,在没有斑马线的地方随意穿越马路,所以悲剧的发生往往难以避免。所以,在广安这个城市,车主小心驾驶是必须要注意的,但行人也要注意自己的生命安全,生命只有一次,出事后再想注意安全就难找机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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