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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治安110

市民广场今天发生行人乱穿公路洗白,老师以这样的车祸忠告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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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4-24 17:43
我也是一个母亲,发生这样的事心里该多疼。尊敬的上级领导你们也是为人父母、为人子女,能为市民们做一些好事,改善此地段的交通。为百姓们办些好事行吗?大家都期朌着!

发表于 2015-4-24 18:08 | 显示全部楼层
遵守交通法规,莫让杯具重演呀

发表于 2015-4-24 21:46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现在还有很多大人都没有做好榜样,希望大家一起遵守交通规则,珍爱生命!莫要失去了才追悔莫及!!!!!!!!!!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4-24 22:41
下雨天,又是人多的地方开那么快,纯粹是把人命不当回事,应该严惩肇事司机
r.s

发表于 2015-4-25 08:56 | 显示全部楼层
BAKER@@ 发表于 2015-4-23 09:59
横穿马路,让我咋个说呢???

我最痛恨的就是闯红灯的人,还大学生基本交通规则没交吗?小学生都知道

发表于 2015-4-25 14:58 | 显示全部楼层
竟然有这样的事。

发表于 2015-4-25 18:47 | 显示全部楼层
倡议:做一个文明、谦让、礼貌、守法的开车人——好司机!为了他(她),也为了你!

发表于 2015-4-25 19:04 | 显示全部楼层
严惩肇事司机,枪毙。。。。。

发表于 2015-4-25 19:16 | 显示全部楼层
平平_GX3de 发表于 2015-4-24 00:11
唉!我相信好人和有责任心的还是多,但是文明城市就有那么一些不负责任的畜牲,半个多月前我老爸和我妈骑电 ...

怎么说交警饭桶呢?大家记不记得去年就是这条路有个崽儿醉驾撞死个交警还是个中干。当时就逃逸了,现场也没什么线索啊,当晚全广安交警全部动员查监控,第二天就把哪崽儿抓到了。所以 只能怨。。。。。。。你懂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4-25 23:14
死的家长应该起诉广安市政府,他们不修过街天桥,和地下人行通道,一个地级市连一个人行天桥,地下下穿通道就没有真是笑话。还连驾校一起告,因为有百分之八十的人,没有上过一天驾校就还拿了驾照这是为什么?他们连理论都不懂为什么会让行人?他们没有考试,也没有看书,连人行道是干什么用的就不知道这是为什么?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4-26 19:06
当官的出来听听老百姓的心声!给学校边设红绿灯,在复杂路口修天桥,为保障娃娃们的安全办实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4-26 19:13
友谊实验学校门前应该修天桥,希望二小门前应设红绿灯,希望一小和二小之间,公路处后门外的小巷子应该设路桩禁止车辆通行!学生上学放学太危险了!一条小巷子,又窄又弯又坡,随时有车呼啸而过,小学生好遭罪!

发表于 2015-4-27 12:33 | 显示全部楼层
天边飘过一片云,路过!

2015年优秀网友

发表于 2015-4-28 22:41 | 显示全部楼层
友谊实验学校的家长中不乏大款!建议倡议一下老板们捐资修一座“广安第一天桥”!结束广安无天桥的历史吧!!!给政府也作个表率!!!!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4-28 23:09
尊守交通规则,有几人不懂。还是人与车不分行易出事,应该修下地道或天桥,人车分开安全性大。

发表于 2015-4-29 09:58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个位置有点危险

发表于 2015-4-29 14:35 | 显示全部楼层
珍爱生命,加强安全教育。如果不是死者行人的过错,应该对肇事司机惩罚重点,不是花几角钱打个电话就了事。

2015年优秀网友

发表于 2015-4-29 18:34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募捐修天桥!谁来领个头????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4-30 19:20
广安不差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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