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更新:
“救助站”是怎么把孩子“救助”死的
信阳市民政部门“不关己事”的卸责姿态,跟一个未成年智障儿非正常死亡之间,隔着太多的待解之疑。而这,显然不是一个语焉不详的“因病死亡”就能解开的。
13岁男童,走丢前体重90多斤,等到家人再发现时,他已死亡且遗体变“干尸”,体重仅30斤还身有伤痕。日前发生在河南信阳的这么一起惨案,引发一场舆论风暴。正当公众义愤难抑之际,昨日下午信阳市民政局在官网回应称,涉事走失儿童乐乐(化名)系智障,因病医治无效死亡,还驳斥了家属对“救助站失职”“男童曾遭殴打”的质疑。
从当地民政局自认“没有过错”的表态和事情经过描述看,乐乐之死似乎纯属其厄运,跟涉事救助站毫无关系——该救助站无论是2014年10月3日接收警方移送的孩子,今年年初两度发现其病情将其送医,还是在此过程中对他的照顾,都做得很到位。
平心而论,在乐乐的被收留、送治信息记录在案的情况下,称当地救助站丝毫未尽责有失偏颇;他因病死亡,也或属事实。但就算这样,也无法释公众之疑:乐乐有智力缺陷没错,可这不代表他身体状况不正常,体质良好的他怎么就患上严重的厌食症,还有贫血、急性胃炎、头面部软组织擦挫伤等病情?这其中到底发生了什么,涉事救助站又有无尽到悉心关照之责?毕竟,为救助的孩子的安全健康负责,在其本职范畴。
遗憾的是,当地民政部门的回应里,这些重要的细节都语焉不详,有的只有“不关己事”的卸责姿态。这只顾自辩的措辞,让很多人嗅出冷血的意味;而满是“无辜”的表情,跟一个未成年智障儿非正常死亡之间,显然隔着太多的待解之疑。这也构成了有关部门跟民众在此事上的认知鸿沟。不少人就觉得,在涉事救助站难跟乐乐之死切割的当口,涉事民政局积极发声,很有必要;但只顾着撇清自身责任,有自说自话之嫌。
信阳市民政局说一千道一万,却回答不好这个问题:人家原本好好的一个孩子,怎么就被你们给“救助”死了?他在你们这里呆了半年就“不治”,你们难道就没有一点责任?
何况就在不久前,信阳市救助站还发生了另一起悲剧:2014年12月4日,17岁湖南男孩何正果在信阳走失后被送往救助站,之后救助站又将其送往精神病医院,后来他被发现在医院猝死,其遗体被以“无名氏”名义火化。此事引发轩然大波,无论是救助场所的监控录像,还是信阳市民政局方面的表态,都坐实了该救助站的诸多乱象。而这两起事件在时间上存在一定的重合。在此情境下,当地民政部门还有救助站方面该做的,不是急着卸责,而是公开监控录像;包括死者家属提到的,在交涉期间目睹有孩子打着赤脚嗷嗷叫并敲击铁门是否属实,也该给个说法。
事实上,在该事件上,涉嫌失职的不只是当地救助站。接警后的老城派出所,为何不是第一时间跟乐乐家属联系,而是送往救助站?要知道,该派出所跟接家长报案的五星乡派出所仅几公里之遥,为何就不先互通下信息,非得等他死亡才发布死讯寻家属呢?
这一个个问号,不能被一个“因病死亡”给拉直。而今,信阳市公安局已就此事成立调查组和专案组,对当时公安机关接处警情况进行调查,并对乐乐的死亡情况展开侦查。可以肯定,若有关人员确实有失职之嫌,那司法机关也该及时介入,不能让其草草收尾。也唯有真相,才能告慰一个孩童的离奇死亡,方可对接公众的不懈追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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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8日,河南信阳市息县临河乡村民王新红向映象网记者反映:9岁的儿子王志强在信阳市救助站被活活饿死,尸体上全是伤痕,原来体重90多斤的孩子现在成了一具皮包骨头的“干尸”。目前,当地警方已介入调查。
映象网记者从王新红处获悉,他是息县临河乡柿子园村人,现暂住民权路五星乡大拱桥村,他的9岁儿子王志强2014年10月2日中午从家中出走,彻夜未归,亲朋好友找遍全城也没有找到孩子,10月4日到浉河区五星乡派出所报警。
今年4月22日,王新红在《信阳日报》上面看到一条消息,发现一名儿童死亡,落款是信阳市救助站。王新红立即打电话到救助站询问死亡儿童的年龄等基本情况,并和家人到救助站要求查看小孩的尸体。救助站工作人员带领王新红到殡仪馆辨认尸体,当即确认:正是丢失大半年的王志强!
王新红告诉映象网记者,孩子的尸体惨不忍睹,为什么会变成现在这个样子,多次和救助站沟通也未解决。
4月28日上午,映象网记者联系信阳市民政局救助科,一名女性工作人员准备向记者讲述事情的经过,一名男性工作人员称“科长不在”,打断了女性工作人员,并称“科长回来后再说”。
28日中午,信阳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回应:针对网上反映的信阳市民政局救助站救助孩子王志强死亡的情况,信阳市公安局成立了由督察、法制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对当时公安机关接处警情况进行调查,同时,刑侦部门也成立了专案组,对王志强的死亡情况展开侦查,各项工作正在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