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话讲良心 发表于 2015-5-2 08:40
任何事情都是一分为二的,你说签订合同是你的名字是他们先写上去的,属于赵丽蓉小品在现实中出演。从合同 ...
谢谢你的建议和提醒。事实上他们出示的协议从法律上对王杨生是没有效力的。对王阳生么,也难说,医院先要要去合理解释签名涂改,然后才去判断协议的合法性啦,公正啦什么的,当然,这和王杨生无关,法理上是这样的,是吧。我在这儿要说的是,这个协议确实有可能是给我设计的,我不怕医院以我的自己承认拿到法庭上去做证据,人么,做事事要问心无愧。这么多年了,我都不记得会有这么个协议在那儿,但是,08年确实领过一笔钱的,所以我没有去否定它,要是医院和我换个位置,他们去怎们回应这个事,想必大家会想像得出来的。有句话叫做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今年我到建行按揭,先是签了一大通空白文件,国家单位么,不可能来整我一个人吧,可后来,我的妈呀,把我害苦了,我买的首套房,利率上浮了25%,打建行客服咨询,告诉我巴中建行信贷中心地址号码,叫我去找他们,这不等于白说吗,呵呵,这个世道,大家要是以为我是编的,他们柜台有监控,看看先签的是不是空白文件,后来才填上去的内容。或许,人真的要先作小人,后做君子,或许,我真的应该先不管他三七二十一,先坚决否认协议不是我的,我相信他们拿不出来王杨生的协议的,大家还看不出来我和医院一些人的处事风格吗。医院是事业单位,关系全巴中人的福祉,我是真心希望医院会越来越好的,我会无耻的去故意找医院要钱吗,我凭自己劳动挣钱得到的是最心安理得的。我主张我法律上给我的利益不会有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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