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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楼主: 研墨

[群众呼声] 曝光台:一起来曝光身边的城乡脏乱差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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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29 23:11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永远的王者,只有永远的王道。现实中用真名说假话,网络中用假名说真话。社会要进步,总得要有几个负责任的刁民来推动。敬请关注:www.xnjd-gov.cn,欢迎赐稿,欢迎提供线索,共同致力于民生的改善,社会的进步。

发表于 2009-11-16 21:15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天我只想对你说,你这个发起,有个屁用!!

发表于 2009-11-16 20:5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在泸州市龙马潭区汇金源小区买了房子2年了,办不了房产证,王氏集团开发商好说,有种你们去告啊,你们去告了还不是赢了官司输了钱,唉,是啊,人家老总是王氏集团王德彬啊,谁敢惹啊,不想要命了啊,连市政府也得让着他呢,,,,,,,,,难道我们的房产证就办不了了吗?就没人管了吗?

发表于 2009-11-26 12:15 | 显示全部楼层
要整改好  怕是还要几代人的努力啊

发表于 2009-12-1 01:35 | 显示全部楼层
万源市阳光花园开发商(达州市人,谢长林)真的很黑,从签订购房合同到期之后半年才交给我们房子,到现在已经五年多了根本没有要办理房产证的意思,我们阳光花园的住户多次找到开发商协商,不是避而不见,就是派人出来说,有本事你们去告哦!开发商本人根本不出面,而现在阳光花园的二期在年初就已经开始动修建,并且现在还在城市中心街道公开售楼,坑骗更多的老百姓。更可恨的是开发商在与我们签订购房合同的时候,“交房之日一年办理房产证,违约金是购房款的3%”,就此一写,不管好多年也就只是整个购房款的3%,打官司不够给律师费。阳光花园的住户曾多次联名要求政府解决,每次政府都是回复“责成有关部门解决处理”的套话。也找过万源的各部门,也向达州市的市长,书记反映过此事,最后都是套话的形式回复了事,一点实际效果也没有。到目为止,我们每家每户的实际面积都不知道,就凭开发商的一纸合同。并且开发商哄骗我们已经过了诉讼时效。

  我们现在阳光花园的500多住户和门市请求政府和更多的好心人来支持和帮助我们,让我们尽快拿回属于我们自己的房产证,那是我们的血汗钱买来的。万源市的房产也不只是阳光花园的房产有问题,廊桥在招标修建时也是万源市树得起的形象工程,还在201国道旁,已经“停”在那里五年多了,也成了万源市人民心中的标志建筑,而现在为迎接综合治理政府出钱为烂尾楼换了一个外包装,苦难的老百姓哦,不知道要等到何年何月这“楼停停”才会重新施工,还买门市的业主一线生的希望哦。我们只是请求人民的政府为人民作主,帮我们从开发商手中要回属于我们自己的房产证。我们还是真心希望在万源市买房时要特别小心,以免上当!!!

发表于 2009-12-2 22:42 | 显示全部楼层
达州万源市阳光花园开发商(达州市人,谢长林)真的很黑,从签订购房合同到期之后半年才交给我们房子,到现在已经五年多了根本没有要办理房产证的意思,我们阳光花园的住户多次找到开发商协商,不是避而不见,就是派人出来说,有本事你们去告哦!开发商本人根本不出面,而现在阳光花园的二期在年初就已经开始动修建,并且现在还在城市中心街道公开售楼,坑骗更多的老百姓。更可恨的是开发商在与我们阳光花园一期购房户签订购房合同的时候是这样写的:交房之日一年办理房产证,违约金是购房款的3%,就此一写,不管好多年也就只是整个购房款的3%,打官司赔的违约金不够给律师费用。阳光花园的住户曾多次联名要求政府解决,每次政府都是回复“责成有关部门解决处理”的套话,光套话也说了两年多了。也找过万源的各部门,也向达州市的市长,书记反映过此事,最后都是套话的形式回复了事,一点实际效果也没有。到目为止,我们每家每户的实际面积都不知道,就凭开发商的一纸合同。并且开发商和政府一次又一次的哄骗我们,到目前为止已经过了诉讼时效。

  我们现在阳光花园的500多住户和门市请求政府和更多的好心人来支持和帮助我们,让我们尽快拿回属于我们自己的房产证,那是我们的血汗钱买来的。万源市的房产也不只是阳光花园的房产有问题,廊桥在招标修建时也是万源市树得起的形象工程,还在201国道旁,已经“停”在那里五年多了,也成了万源市人民心中的标志建筑,而现在为迎接综合治理政府出钱为烂尾楼换了一个外包装.不知道要等到何年何月这“楼停停”才会重新施工,还买门市的业主一线生的希望哦。而且还有更可笑的的是,东门的电梯公寓只准修到16楼,而在售楼部居然买到了19楼的住房,这事我们一直关注,政府一直都是避而不谈.我们的老百姓苦难的老百姓哦,我们只是请求人民的政府为人民作主,帮我们从开发商手中要回属于我们自己的房产证。我们还是真心希望在万源市买房时要特别小心,以免上当!!!
我们阳光花园小区的住户也想让记者来了解一下事实的真相,也是现在万源房地产开发的一个镜像,别无它意,只是为了事实得以证实,还老百姓一个公道,一个天理!!!

发表于 2009-12-5 16:08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看看。

发表于 2009-12-22 21:36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第一奇案
——债务人利用企业公安抓债权人坐牢赖账
公安部:
福建平潭的一个只有小学文化的农民包工头林正明经过六年漫长的诉讼,在2006年取得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终审判决,国内大型施工企业也是上市公司的中国铁建依法偿还拖欠林正明十二年之久的工程投资款与民工工资。但就在判决生效不足5个月的时间,这家上市公司为了继续并彻底赖提这笔利息都快接近本金的工程款,竟然命令自己内部公安早该移交地方的企业公安局(铁道建筑公安局)给林正明这个农民包工头定了个只有国家公务员和企业员工才能犯的罪名——职务侵占,并于2007年8月把重病缠身的林正明投入看守所,一月后利用铁路系统内部的武汉铁路运输检查院批捕,2008看6月20日在武汉铁路运输法院开庭审理,在林正明被关押的11个月期间,林正明受到了各种违法不公的待遇。
1、不断转换羁押看守所
林正明被羁押的11个月期间,竟然五次转换羁押看守所,涉及省份就达三个,连律师都经常不知道林正明关在什么地方。不知道内情的人还以为林正明是什么高官要犯,要导地羁押,并且要秘密转换羁押地点。
2、利用公权为变相长期羁押债权人
林正明的案子本身就是一个典型的利用刑事干涉民事经济纠纷的冤案,可是不论侦查的公安局,还是公诉的检察院,都利用自己的权力百般拖延时间,不断的补充侦查,不断的退查,甚至在法院审理后竟然还打报告,让法院本该在最迟45天做出判决的情况下又推迟45天。何以如此做呢?显而易见人被抓进监狱作为人质,只要要钱就放人,这才是根源。
3、践踏人权
林正明被抓做人质前就已经患有各种严重的疾病(糖尿病、高血压、冠心病、肾积水),可是中国铁建无视国家法律,践踏公民权利,仍然把林正明抓进监狱,在狱中的林正明身体状况急速恶化,甚至出现在法院开庭审理过程中晕倒两次进行抢救,从而导致庭审无法继续而择期再审,林正明现在已经是生命垂危,急需住院治疗,代理律师  无数次书面以及当面肯求公安局,检察院,法院考虑林正明的生命安全,给予林正明  取不保候审。但是这些人民的公安局,检察院,法院从来都不予理睬。试问:这是人道吗?尊重了公民的生命吗?
4、公安局为债务人抓债权人,无法无天
铁道建筑公安局作为中国铁建的下属公安局,无论是人还是工资报酬都是由中国铁建来支付,典型的上下级属关系,在这种情况下,这个企业公安不仅不避讳,而是勇于担当大任,不辞新辛劳,为自己的衣食父母赖掉欠林正明的数千万工程款立下了汗马功劳。从而形成了非常可笑与无法无天的事件——债务人,抓债权人做牢,以达到他们赖帐的最终目的,利用国家赋予的权力欺压百姓的事情发生在21世纪的中国,这个依法治国的时代,还有这样的事情发生,在他们眼里还有国法吗?
综上所述,中国铁建为什么一定要把一个重病缠身的老人抓入监狱?甚至枉顾人命?
这都是为了一个目的,赖帐。欠债还钱本是天经地义,更何况这是数百名农民工的血汗钱和林正明整个家族的所有家当,这个国家的国有企业,这个副部级的单位,不仅不为民造福,还为了自己的私利欺压百姓,良心何在?公理何在?和谐社会又人何谈起?
我们作为林正明的家属,恳请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人民法院,查明真相,还林正明一个公道!为民做主!

发表于 2009-12-22 21:36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第一奇案
——债务人利用企业公安抓债权人坐牢赖账
公安部:
福建平潭的一个只有小学文化的农民包工头林正明经过六年漫长的诉讼,在2006年取得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终审判决,国内大型施工企业也是上市公司的中国铁建依法偿还拖欠林正明十二年之久的工程投资款与民工工资。但就在判决生效不足5个月的时间,这家上市公司为了继续并彻底赖提这笔利息都快接近本金的工程款,竟然命令自己内部公安早该移交地方的企业公安局(铁道建筑公安局)给林正明这个农民包工头定了个只有国家公务员和企业员工才能犯的罪名——职务侵占,并于2007年8月把重病缠身的林正明投入看守所,一月后利用铁路系统内部的武汉铁路运输检查院批捕,2008看6月20日在武汉铁路运输法院开庭审理,在林正明被关押的11个月期间,林正明受到了各种违法不公的待遇。
1、不断转换羁押看守所
林正明被羁押的11个月期间,竟然五次转换羁押看守所,涉及省份就达三个,连律师都经常不知道林正明关在什么地方。不知道内情的人还以为林正明是什么高官要犯,要导地羁押,并且要秘密转换羁押地点。
2、利用公权为变相长期羁押债权人
林正明的案子本身就是一个典型的利用刑事干涉民事经济纠纷的冤案,可是不论侦查的公安局,还是公诉的检察院,都利用自己的权力百般拖延时间,不断的补充侦查,不断的退查,甚至在法院审理后竟然还打报告,让法院本该在最迟45天做出判决的情况下又推迟45天。何以如此做呢?显而易见人被抓进监狱作为人质,只要要钱就放人,这才是根源。
3、践踏人权
林正明被抓做人质前就已经患有各种严重的疾病(糖尿病、高血压、冠心病、肾积水),可是中国铁建无视国家法律,践踏公民权利,仍然把林正明抓进监狱,在狱中的林正明身体状况急速恶化,甚至出现在法院开庭审理过程中晕倒两次进行抢救,从而导致庭审无法继续而择期再审,林正明现在已经是生命垂危,急需住院治疗,代理律师  无数次书面以及当面肯求公安局,检察院,法院考虑林正明的生命安全,给予林正明  取不保候审。但是这些人民的公安局,检察院,法院从来都不予理睬。试问:这是人道吗?尊重了公民的生命吗?
4、公安局为债务人抓债权人,无法无天
铁道建筑公安局作为中国铁建的下属公安局,无论是人还是工资报酬都是由中国铁建来支付,典型的上下级属关系,在这种情况下,这个企业公安不仅不避讳,而是勇于担当大任,不辞新辛劳,为自己的衣食父母赖掉欠林正明的数千万工程款立下了汗马功劳。从而形成了非常可笑与无法无天的事件——债务人,抓债权人做牢,以达到他们赖帐的最终目的,利用国家赋予的权力欺压百姓的事情发生在21世纪的中国,这个依法治国的时代,还有这样的事情发生,在他们眼里还有国法吗?
综上所述,中国铁建为什么一定要把一个重病缠身的老人抓入监狱?甚至枉顾人命?
这都是为了一个目的,赖帐。欠债还钱本是天经地义,更何况这是数百名农民工的血汗钱和林正明整个家族的所有家当,这个国家的国有企业,这个副部级的单位,不仅不为民造福,还为了自己的私利欺压百姓,良心何在?公理何在?和谐社会又人何谈起?
我们作为林正明的家属,恳请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人民法院,查明真相,还林正明一个公道!为民做主!

发表于 2009-12-22 21:37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第一奇案
——债务人利用企业公安抓债权人坐牢赖账
公安部:
福建平潭的一个只有小学文化的农民包工头林正明经过六年漫长的诉讼,在2006年取得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终审判决,国内大型施工企业也是上市公司的中国铁建依法偿还拖欠林正明十二年之久的工程投资款与民工工资。但就在判决生效不足5个月的时间,这家上市公司为了继续并彻底赖提这笔利息都快接近本金的工程款,竟然命令自己内部公安早该移交地方的企业公安局(铁道建筑公安局)给林正明这个农民包工头定了个只有国家公务员和企业员工才能犯的罪名——职务侵占,并于2007年8月把重病缠身的林正明投入看守所,一月后利用铁路系统内部的武汉铁路运输检查院批捕,2008看6月20日在武汉铁路运输法院开庭审理,在林正明被关押的11个月期间,林正明受到了各种违法不公的待遇。
1、不断转换羁押看守所
林正明被羁押的11个月期间,竟然五次转换羁押看守所,涉及省份就达三个,连律师都经常不知道林正明关在什么地方。不知道内情的人还以为林正明是什么高官要犯,要导地羁押,并且要秘密转换羁押地点。
2、利用公权为变相长期羁押债权人
林正明的案子本身就是一个典型的利用刑事干涉民事经济纠纷的冤案,可是不论侦查的公安局,还是公诉的检察院,都利用自己的权力百般拖延时间,不断的补充侦查,不断的退查,甚至在法院审理后竟然还打报告,让法院本该在最迟45天做出判决的情况下又推迟45天。何以如此做呢?显而易见人被抓进监狱作为人质,只要要钱就放人,这才是根源。
3、践踏人权
林正明被抓做人质前就已经患有各种严重的疾病(糖尿病、高血压、冠心病、肾积水),可是中国铁建无视国家法律,践踏公民权利,仍然把林正明抓进监狱,在狱中的林正明身体状况急速恶化,甚至出现在法院开庭审理过程中晕倒两次进行抢救,从而导致庭审无法继续而择期再审,林正明现在已经是生命垂危,急需住院治疗,代理律师  无数次书面以及当面肯求公安局,检察院,法院考虑林正明的生命安全,给予林正明  取不保候审。但是这些人民的公安局,检察院,法院从来都不予理睬。试问:这是人道吗?尊重了公民的生命吗?
4、公安局为债务人抓债权人,无法无天
铁道建筑公安局作为中国铁建的下属公安局,无论是人还是工资报酬都是由中国铁建来支付,典型的上下级属关系,在这种情况下,这个企业公安不仅不避讳,而是勇于担当大任,不辞新辛劳,为自己的衣食父母赖掉欠林正明的数千万工程款立下了汗马功劳。从而形成了非常可笑与无法无天的事件——债务人,抓债权人做牢,以达到他们赖帐的最终目的,利用国家赋予的权力欺压百姓的事情发生在21世纪的中国,这个依法治国的时代,还有这样的事情发生,在他们眼里还有国法吗?
综上所述,中国铁建为什么一定要把一个重病缠身的老人抓入监狱?甚至枉顾人命?
这都是为了一个目的,赖帐。欠债还钱本是天经地义,更何况这是数百名农民工的血汗钱和林正明整个家族的所有家当,这个国家的国有企业,这个副部级的单位,不仅不为民造福,还为了自己的私利欺压百姓,良心何在?公理何在?和谐社会又人何谈起?
我们作为林正明的家属,恳请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人民法院,查明真相,还林正明一个公道!为民做主!

发表于 2009-12-23 14:46 | 显示全部楼层
请不要只在形式。有检查的时候就整这整那,检查一走又恢复了。这样“劳民伤财”只会让老百姓更恨你们。

发表于 2009-12-24 09:50 | 显示全部楼层
慢慢看先,貌似不错

发表于 2010-1-4 09:52 | 显示全部楼层
:curse::curse::curse:

发表于 2010-1-8 16:12 | 显示全部楼层
粉尘满天飞舞,噪声令人烦乱,还我百姓健康呼吸权!!
   川北电厂(原广旺代池电厂),污染一如既往:无风时如下毛毛雨,有风时像刮沙尘暴!排气的啸叫声不绝于耳。
   广元市旺苍县普济镇上空粉尘飘洒,高耸云端的大烟囱夜夜排放浓烟,大量的粉尘随风飘浮延绵数里,似毛毛雨从天而降,如雪花四处飞扬,周围房顶的的粉尘至少也有5厘米之厚。门窗开不了,衣服没法晒。煤灰粉尘随风袭来,呛人的气味弥漫在整个普济。旺苍普济中学师生捂耳上课,啸叫声让人心烦意乱,坐卧不安。天气再热,窗户也不敢打开。坐在教室后面的学生时常看不清楚讲台上的老师在黑板上写的什么。头一天打扫干净的桌椅板凳,第二天就会蒙上了一层厚厚的灰尘,怪不得普济中学的学生除学习外,每天的工作就是“扫地,扫地,再扫地!”可是怎么也扫不干净!
   川北电厂虽然安装了除尘设备,却形同虚设,摆设而已,粉尘大多处于直接排放状态。
   周围学校教室里、寝室里、阳台上、屋顶上、地面上到处是散落的一层灰白色颗粒状烟尘,健康状况普遍下降,三天两头打喷嚏、咳嗽口痰特别浓,,呼吸困难,患肺气肿和心脏病的人渐多,周围的村民、街坊、学校里的学生睡到半夜也常常会被啸叫声吵醒,苦不堪言。健康状况普遍下降,学生、居民听力也不断下降。
  数万普济百姓和数千名学子强烈呼吁:消除污染,保护环境!恳请省、市领导及当地环保部门,对该企业置人民身体健康于不顾的粉尘和噪声污染事实引起足够之重视,本着‘以人为本’之理念,拿出切实可行之方案,还我们的居住环境青山绿水!还我们正常的健康呼吸的权利!健康呼吸的权利!

发表于 2010-1-8 20:31 | 显示全部楼层
fdbsgbfds
发表于 2010-1-9 11:32 | 显示全部楼层
城乡环境整治就是好,深入人心,特别是农村的环境改善,是真正落实城乡统筹发展,让广大农村人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四川省委省政府作出的这一英明决策,正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让最广大的农村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改善,我们衷心希望四川省委省政府继续实施这一利国利民的政策。党委政府领导搞不好环境,就是最大的不称职。

发表于 2010-1-10 18:5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是平武县南坝镇高庄,首先感谢楼主给的这个平台,也请你们能帮我们这些被遗忘了人们呼吁呼吁.5.12以后在党的照顾下我们度过了悲伤艰辛的几个月,在人大主任等领导的关怀下从容的开始了重建,我们在南坝片区里最早住进了新居,但时至今日我们的街道还是5.12的样子,没有下水管道,没有路灯,没有医疗卫生,更没有一个政府人员进驻,我们现在60余户,450余人《加上教师和学生》。我们想有一个干净卫生的环境,也想得到河北的援建,更想我们的领导不要因为撤乡并镇后就把我们抛弃了,我们的高庄就像一个没娘的孩子,我们需要领导,需要帮助。在此我礼请楼主和各位热心人士能帮帮我们想想办法。本人万分感谢!

最佳新人 感谢有您!

发表于 2010-1-11 15:20 | 显示全部楼层
粉尘满天飞舞,噪声令人烦乱,还我百姓健康呼吸权!!
   川北电厂(原广旺代池电厂),污染一如既往:无风 ...
pdwc 发表于 2010-1-8 16:12 http://bbs.mala.cn/images/common/back.gif



    请开贴讲清情况,并上传照片,谢谢

发表于 2010-1-11 17:54 | 显示全部楼层
乐山市五通桥区的花溪沟和小街小巷的脏乱差及路不平,水不流现象无人过问!

发表于 2010-1-12 10:49 | 显示全部楼层
顶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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