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意变道别车、侵占应急车道、逆行、乱开远光灯……马路上的这些交通陋习比比皆是。不少地方为此发动市民随手拍交通违法,发给交管部门,由其认定并处罚,这一做法甚至得到不少网友支持。随手拍违章,人人当交警……听上去很过瘾。但市民拍摄的照片能否作为执法依据?鼓励街拍,会否侵犯公民隐私?会不会有“职业拍客”恶意整蛊牟利?
●市民举报,哪些地方干过?
>>2010年7月南昌试行“随手拍”活动;
>>2011年3月,西安交警号召市民拍有损西安文明交通的行为,同时向社会曝光;
>>自2010年3月至2011年2月底,武汉有奖随手拍活动产生了百余人的职业拍客,一年领走奖金达500多万。
>>2015年5月,成都发动市民随手拍侵占应急车道,交警审核录入。
●“随手拍”不合法?
根据《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调查取证是行政执法机关行使行政处罚权的组成部分,不能委托公民行使。
武汉、南昌、西安等地的市民举报备受争议,被认为侵犯了个人隐私,活动最后不了了之。
●市民拍照,是线索还是证据?
>>广州的随手拍活动,被车主以“行政违法行为证据须由执法机关获取”为由起诉。
法院终审裁定车主胜诉:市民拍摄的违章照片只能作为该车主涉嫌违法的线索,而不能直接作为处罚证据。最终广州警方叫停“随手拍”。
●“随手拍”的更多争议
>>如果有人恶意整蛊,把别人车牌给遮了,再拍下照片去举报,怎么办?
>>“职业拍客”以此牟利,划分地盘,甚至不惜绞尽脑汁“钓鱼执法”,如何破除?
>>“职业拍客”拍下照片发给车主,威胁去举报,车主是买还是不买?
>>不合理的红绿灯、路障设置、严重拥堵长时间得不到交警疏通等等,是否更应该鼓励“随手拍交通监管失位”?
●现实的无奈
从成都女司机被打一事舆论惊天逆转来看,这种无视交规、视他人生命为儿戏的驾驶行为不但随处可见,并且人们早已忍无可忍。女司机得到的处罚仅仅是罚100元扣3分,如此低廉的违法成本完全维护不
了交规的尊严。正因为无数人都吃过这种闷亏,才会有互联网上支持男司机“见义勇为”的声音出现。
当现实状况和法律规定发生激烈碰撞时,让市民自己取证举报给交警处罚,这事儿到底该不该干呢?欢迎跟帖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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