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诉你预交一年物管费是要说明物管不作为在先,而不是有些人信口疵黄说什么物管不作为是因为业主欠费在先!你看不懂回复不是因为你理解能力差,而是因为你所持立场的问题!而且星河湾二期交房至今不到4年,一期也才满4年。也就是说物管违反合同约定不执行合同规定的管理责任在先,业主拒交费用在后。人人都知道物业是服务性质的,业主和物管是雇佣关系。好比你家请的保姆不认真做事,还导致你家里的东西受损严重,那你还会不会继续雇佣他并给他正常发工资?
一个楼盘不可能多数业主都不讲理吧?多数业主都不缴费还能说物管没问题?一个大型的高品质楼盘(至少从开发商当初的宣传来看是这样的,而且按当时开盘价格来说比隔壁明宇帝一家均价还高几百元),物管连资质都没有,是个靠挂靠为生的歪公司。业主就那么好愚弄?而且有关星河湾物管和开发商以及业主之间的纠纷来源,论坛上有类似帖子,讲得很清楚。
南充的房地产发展很快,在全省应仅次于成都,但物业管理和其他省内城市比真的差距很大!这个和相关部门长期懒政有关,甚至和南充的媒体长期在物业矛盾上保持沉默有关!几时见过南充媒体像川媒那样报导过物业纠纷?更不要想他们会站在弱势的业主一边了! 开发商(物业公司其实和开发商是一伙的,这个在南充普遍)的骄横,业主的弱势,政府监管部门的缺位,才是南充目前物业管理存在的最大问题!而业主除了拒交物管费似乎没有其它有效的斗争办法,为何南充楼盘业委会总是难产?为何作为主人的业主反而没有比拒交费用更有效更合理的解决问题的方法?如果把这些归结于业主素质不高,恐怕连持此观点的人把自己的良心都难说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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