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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赵氏纸包鱼

南充市顺庆区文化局网吧管理问题重重(66楼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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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11 11:12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用户 171.220.230.x 发表于 2015-6-7 14:57
管哪行的,哪行的老表舅子就干哪行!

:victory::lol:curse::o

发表于 2015-6-11 12:18 | 显示全部楼层
明眼人一看就晓得咋个回事,哪里用得着拭目以待

发表于 2015-6-11 17:35 | 显示全部楼层
帮顶

发表于 2015-6-11 18:3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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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网民反映顺庆区文化局网吧管理问题严重》的回复2

关于《网民反映顺庆区文化局网吧管理问题严重》的回复2

发表于 2015-6-11 21:3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回复,有点官样哦,我都没看明白。。。
发表于 2015-6-11 22:02 | 显示全部楼层
转:
其实作为一个已经离开网吧这个行业的老人了,我之所以要写《南充市顺庆区文化局网吧管理问题重重》这个帖子,只是想告诉大家一个事

实,没用的!你些个小鱼翻不了大浪,你们现在说什么,做什么都没用,不信我们走着瞧,不管他网吧合法不合法,顺庆区文化局只要让他开,

那就一定能找到合法的理由。上个帖子之所以叫“问题重重”,当然不是只有思XX族这一家网吧的例子了,之前我不想说出来,是因为毕竟都是

曾经的同行,怕会影响到大家的正常经营,但是现在随着网吧新政策的出台,以下我将要提到的网吧按现在的新政策都已经符合要求了,所以对

他们现在的经营不会造成任何影响。

     盘点最近几年来顺庆区文化局网吧的审批,闹得最大的有那么几件,几乎都是中小学距离不满足200米这一个问题,最后都是有网吧业主闹

到省文化厅去上访了的:延安路思维贵族网吧,人民北路金色网吧,人民南路星域网咖,还有就是现在的科苑街新开那个,好像是叫宸熙网咖。

      除了最后一个还在闹腾之中,其他的无一例外,都由非法变合法,现在都在正常开张营业中。总之只要顺庆区文化局想让你开,那他绝对就

会有办法。距离不满足要求算什么?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又算什么?那都不是个事! 宸熙网咖(暂时是这个名字,我也不确定),结果会是一样

的,不信?那我们拭目以待吧!

      为什么这么说呢?想知道为什么不合法的网吧最后都能变合法吗?想知道当初为了金色网吧能顺利开张,文化局用了什么龌龊的手段才搞定

附近所有网吧业主封口的吗?想知道为了让星域网咖能顺利开张,文化局想出来什么样的奇葩招数吗?至于宸熙网咖,以顺庆区文化局的智商,

这点欺上瞒下的本事是有的,至于国家法律法规,还不是玩弄其于股掌之间。

     大家如若不信,那咱们就走着瞧吧!

     本人已经淡出网吧行业了,文化局再也管不了我了,我之所以说出真相:只是痛心于国家的法律法规被文化局肆意践踏罢了!不耻于他们的所

作所为罢了!

     好了,大家有兴趣,等我有时间,再慢慢给你们曝来。

     最后声明,本人说的都是事实!上面提到的几家网吧,除了最后一家正在闹腾,其他都有网吧业主到省上上访了的,应该都有接访记录可

查,最后一家网吧,按现在新政策,是距离中小学交通行走距离不满足200米的规定,其他的网吧,按当时的政策是距中小学围墙任意点直线距

离200米,所说几家网吧都在营业中,欢迎大家现在去测量,看按当时的标准是不是合格(别说有的网吧只差几米的事,哪怕差1米,也不能说符

合要求不是)?以此检验我到底说没说假话?  

发表于 2015-6-11 22:22 | 显示全部楼层
也就是说,不关此网吧,就说明写好的制度其实就是一团废纸!!现在中国要讲法制也就是这样讲的吧??还是谁后台硬谁就是法律!真是令人感到失望!!!

发表于 2015-6-11 22:50 | 显示全部楼层
依法制国,不把这些狗  日 出来的东西弄死,依法制国就是个笑话,法制在他们手里,他们说合法就合法,不合法就不合法,看到这些,真想去问候他老娘,当初生这些*出来就应该没有P眼,干了些缺德的事情,
发表于 2015-6-12 02:52 | 显示全部楼层

      见过不要脸的人,没见过这么不要脸的文化局,我简直为你们感到害臊,文化局简直是给政府的脸上抹黑,睁眼说瞎话,歪曲事实,推卸责任,颠倒黑白,我都晓得金泉路片区和西门片区的业主因为这个网吧距离不够200米,无数次的找区文化和大市文化局,以及网协。从3月13号到现在一直没有消停过。
    我不禁陷入沉思:难道那个何鹏有什么来头?还是有什么靠山?居然堂堂政府部门会为了他这样厚颜无耻,难道是有不为人知的黑幕?抑或是某的人为了掩盖其严重违纪和渎职的罪行?
      强烈建议纪检部门严查此事,给公众一个明白的交代!!!!!
发表于 2015-6-12 02:53 | 显示全部楼层
见过不要脸的人,没见过这么不要脸的文化局,我简直为你们感到害臊,文化局简直是给政府的脸上抹黑,睁眼说瞎话,歪曲事实,推卸责任,颠倒黑白,我都晓得金泉路片区和西门片区的业主因为这个网吧距离不够200米,无数次的找区文化和大市文化局,以及网协。从3月13号到现在一直没有消停过。
    我不禁陷入沉思:难道那个何鹏有什么来头?还是有什么靠山?居然堂堂政府部门会为了他这样厚颜无耻,难道是有不为人知的黑幕?抑或是某的人为了掩盖其严重违纪和渎职的罪行?
      强烈建议纪检部门严查此事,给公众一个明白的交代!!!!!
发表于 2015-6-12 02:57 | 显示全部楼层
       作为一个有良知和社会责任感的人,纪检部门如果介入调查取证,我愿意站出来作证!!
发表于 2015-6-12 03:51 | 显示全部楼层
      翻来覆去睡不着,看来今晚要彻夜失眠了,内心的悲愤无以复加,对文化局的行为感到痛心疾首!我们的政府怎么了??难道社会真没有公理了吗?你们颠倒是非黑白,极力掩盖的是什么?难道忽悠公众是你们的职责?
      我们的纪检部门哪去了?为什么不去调查事实真相?哪怕文化局里没有谁敢出来作证,但是仍然可以轻易找到许多证据,证明文化局在说谎。办证大厅还有那么多其他部门的工作人员,也可以作证啊(当然不敢保证每个人都有良知,但绝对不会所有人都没有良知人)
发表于 2015-6-12 03:52 | 显示全部楼层
太失望了!!!!!!!!!!!!!!!!!!!!!!!!!!!!!!!!!!!!!!!!!!!!!!!!!!!!!!!!!!

发表于 2015-6-12 06:09 | 显示全部楼层
转 :
       感觉   权利是那么的任性,文化局的智商是那么的高,这个起点的确定是多么的“妙”啊???

发表于 2015-6-12 06:11 | 显示全部楼层
更感觉小老百姓是多么的无奈,是多么的渺小啊,政府部门直接当他们是透明人,是真空........

发表于 2015-6-12 06:17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楼主洞察入微,料事如神,看破玄机。事情的发展果然如你预测的一般,正在朝那个结果顺利发展,“”非法”即将披上“合法”的外衣粉墨登场。
发表于 2015-6-12 07:0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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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快查清事实真相,向公众有个明白交代,是纪检部门义不容辞的职责。
发表于 2015-6-12 07:24 | 显示全部楼层
从楼主曝光的2个帖子,再看官方的回复,真实的感受到什么是官僚,什么是欺上瞒下,什么是忽悠哄骗!

也看出来文化部门的文化水平哈, 人家楼主说的是"南充市顺庆区文化局网吧管理问题重重!"
                                              他偏偏给你来个“南充市顺庆区文化局网吧管理问题严重!”

看来是有点严重,根本没有认真对待,象征性地应付下上下级和广大网民罢了!!



难不成是

发表于 2015-6-12 10:1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看了“立此存照:谁为这个非法的网吧披上“合法”的外衣…”与“南充市顺庆区文化局网吧管理问题重重!”和顺庆区文化局对后贴回复,心中悲喜交加!喜的是相关部门对广大网友反映的问题和关切,终于出来说话了,这是可喜的进步,是舆论监督部门督促的结果;悲的是,顺庆区文化局对南充市顺庆区文化局网吧管理问题重重!的回复不但罔顾事实,还避重就轻、问牛答马。
     两个曝光贴,需要顺庆区文化局答复的问题归结如下:
1,        强烈要求顺庆区文化局解释“不从南充市顺庆实验小学的后门A开始,却跑到学校内部功能分区铁丝网B开始量起”的法规依据。(立此存照…)
2,        就按照顺庆文化局从“学校内部功能分区铁丝网B”量起,这个网吧按现行法规也不可能合格:假定这个老板从205米门处开一个最小的门1.4m,然后隔5m,再开一个同样最小的门1.4m,205m减去1.4m减去5m再减去1.4m ,就只有197.2m了,不满足网吧必须离中小学校门至少200米了,也就是不合法了。(立此存照…)
3,        “三年前,延安路思XX族网吧”不合法被投诉,顺庆文化局的处理方式,是否属实?这个当时不合格的网吧,是否在顺庆区文化局庇护下开了三年?(问题重重…)
      文化局根本没有回复这几个关键问题,却罔顾众业主一直在投诉的事实,强调公示没有异议即合法;看来只有相关监督部门出面调查,才能解决顺庆区文化局长期以来的非法行政问题了!

发表于 2015-6-12 10:24 | 显示全部楼层
请顺庆区文化局回答上述3个关键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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