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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智勇影视

广安石笋有出重大交通事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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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10 15:43 | 显示全部楼层
9300这位朋友,我不知道你是谁,机械事故,防不胜防,谁都不愿意,事已至此,没必要在这里故意挑拨两者之间的关系。事故已发生,请正确面对,毕竟受害者已安息,司机也已受到处罚。希望达成协议,和平解决。理解他人,方便自己。

2015年优秀网友

 楼主| 发表于 2015-7-11 00:37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用户 14.19.156.x 发表于 2015-7-10 15:05
9300…朋友,你说话太极端了…审视一下自己态度,也许你根本不是肇事方家人,看样子是同条路线的朋友,请再 ...

是的,前车之鉴,应该吸取

2015年优秀网友

 楼主| 发表于 2015-7-11 01:07 | 显示全部楼层
930054064 发表于 2015-7-10 11:13
没准哪天你全家坐上黑车,送你全家老小上天堂,上你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你才知道祸从口上出,你就集 ...

回101楼的猪:你就是个有娘生无娘教野种!你以为你这样就能够减轻你的朋友“交通肇事罪”的法律责任吗?知道你是肇事司机派来的“说客”你以为你放这些恶语就能够恐吓受害人?错!你是在帮倒忙!现在受害方已经决定要追究肇事司机的刑事责任附带民事赔偿,你的朋友现在在已经犯了“交通肇事罪”!“交通肇事罪”属于刑事案件,不要以为赔了钱就可以免去牢狱之灾了哈,有法律条文称:“交通肇事罪是不可以调和的”,不过,有关法律也有规定:“积极赔偿,可以减轻处罚”你要搞懂什么叫“积极赔偿”哈!“积极赔偿,可以减轻处罚”如果你朋友的赔偿能够让受害者满意,还是可以减轻处罚,但是你要搞明白,这里所说的“减轻处罚”不是对“交通肇事罪”的不追究,态度好点,积极赔偿,要忙你的朋友不是像你这样发帖攻击谩骂就可以做到的,争取一个缓期执行的机会吧!
       据说你朋友的车第三者保险是100万,你自己好好算一下帐哈,一下就搞死三人!赔死你!
       在这里,也祝你们全家一路走好!早登极乐!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7-11 11:44
交通事故谁都不愿意,死者很无辜,死者家属的悲痛也可理解,但是司机的后悔和内心的谴责肯定是有的,你们双方都应该以事论事,没必要在这里言语对攻,也许你们都是旁观者,王安均的心态肯定比你们强大,邹司机家人也许真在积极商讨。如果按楼上所说客车有100保险就好,就怕司机赔不起且没保险受害者不是更无辜,相信受害者家属会谅解的,看得出王安均在帖子上言语既大度又坚强,必定死者已安息,如果刻意的漫天开价既不是对死者的不尊重,且比肇事方的行为还恶劣,这绝对不是王安均本意,死者已无辜,请不要再把受害者家属说成是一把杀人不见血的刀,他并没漫天要价,法律有赔偿标准的,也许他考虑到自己家庭都很不幸了,不要逼得肇事方家庭再不幸,只需要法律公平公证。

2015年优秀网友

 楼主| 发表于 2015-7-11 12:51 | 显示全部楼层
人家不会漫天开价放心,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7-11 13:24
都是老乡,要平息事态,而不是还在相互诅咒(关键并不是双方当事家庭的本意)作为观众各站一方,对于双方家庭我都为他们感到悲痛,得饶人处且饶人,而不是得理不饶人。得理不饶人的才可恨。交通事故很正常,并不是恶意伤害,何必要说赔死你赔死你再致对方家庭陷入困境,希望你们双方以事论事友好解决,必定都生活在同一片土地,因为王安均带着悲痛忙于处理母亲和儿子的后事,而司机应该被拘留,其实我最想看到司机是缓刑,1:司机可以照顾家庭(必定是交通事故,不是刻意)。2:可以在受害家属最悲痛时候亲自道歉和向死者跪灵,(必定失去的生命不再回来),放过对方也当放过自己。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7-11 14:16
那个影视有点问题“总感觉是黑车一伙的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7-11 14:19
前者说了,广安到恒升死亡班车,有人才回击黑车党!智勇影视总帮黑车说话!

2015年优秀网友

 楼主| 发表于 2015-7-11 14:59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用户 218.205.237.x 发表于 2015-7-11 14:16
那个影视有点问题“总感觉是黑车一伙的人!

你感觉永远会错的,告诉你!我也痛恨黑车!

2015年优秀网友

 楼主| 发表于 2015-7-11 15:45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用户 14.19.157.x 发表于 2015-7-11 13:24
都是老乡,要平息事态,而不是还在相互诅咒(关键并不是双方当事家庭的本意)作为观众各站一方,对于双方家 ...

    告诉你一个真像,“6.26”交通事故出事后不到8小时,受害者家属就给我电话寻求帮助!你说 我应该属于哪一头的?我的观点已经表明,像101楼之类的谩骂也听了不少!不过没有什么?责任是跑不掉的!特别是在这个时候,诸如101楼明显代表肇事方的恶劣态度 实在难以让受害方接受!据王安均透露:儿子死了,妈妈住院抢救无效也死了,肇事方除了找理由、想办法尽量逃避减轻自己的责任,没有任何人前去过问过,而是多次叫人发帖说什么:“司机是很很好的,我当时就在车上,听见司机说,遭了!遭了!刹不住车了”!并大肆谩骂要求严惩肇事者的麻友!车检报告出来了!看看到底是谁的责任?肇事者直到一直态度都十分恶劣,到现在又抛出什么“黑车”事件来混淆事非!
     说实话,和你一样,我们也希望看见司机是缓刑,但是如果还是这样的恶劣态度会吗?我给101楼的回复已经很明白了,可以人家就是不当回事情,
     受害者家属不会漫天开价,这也是我们给他的建议,至于你质问我们为什么要说“赔死你赔死你”,请你看看101的帖子再来评论哈!
    另外还可以告诉你,在这次“交通肇事案”之前,的6月18日,也是广安至恒升的客运车辆(同一个公司),也同样以“刹车失灵”的说词,在大龙环线发生交通意外,当场撞死一人!我所说“死亡班车”难道没有道理?“6.18”交通肇事案理赔已经结束,双方都还比较满意,至于陪了多少,这里我不便公布,两个事件都出自于同一个所属公司,他们明白的哈,按“6.18”的最低赔偿计算,100万的保险够吗?就是按广安农村最低的标准也远远不够,所以我说“陪死你”!其他的我不想多讲,在这里也没有必要教会那些“聪明人”变得更“聪明”!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7-11 18:02
101楼言语的确过了点,可以肯定不是家属,除非短路,更不会是肇事者,肇事者应该在拘留所,其实也看得出楼上的朋友心态还是好的,至少考虑到给对方缓刑,这是我们广安同胞都希望看到的广安人民是友好的,希望你们不要弄的两败俱伤,交通事故嘛!

2015年优秀网友

 楼主| 发表于 2015-7-11 18:04 | 显示全部楼层
理性对待!才是王道!同时如果101楼需要我出什么主意,一样对待!力所能及!不过,如果再骂人我是不会客气的,是中国人都骂的!,你需要向你学的本能

2015年优秀网友

 楼主| 发表于 2015-7-11 18:07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用户 218.205.237.x 发表于 2015-7-11 14:19
前者说了,广安到恒升死亡班车,有人才回击黑车党!智勇影视总帮黑车说话!

没有有人想把事情搞大,受害者正当的诉求难道不应该吗?

2015年优秀网友

 楼主| 发表于 2015-7-11 18:12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用户 14.19.157.x 发表于 2015-7-11 18:02
101楼言语的确过了点,可以肯定不是家属,除非短路,更不会是肇事者,肇事者应该在拘留所,其实也看得出楼 ...

事故一发生就已经是“两败俱伤”了哈!肇事司机也不愿意,死者更加不愿意!合理诉求!理性赔偿,更加要紧的是,如何不再让悲剧重演!这才是我们应该看到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7-11 18:13
不管黑车公车,我都希望是安全的,必定车上都是我们广安同胞而不是日本鬼子,不希望再有交通事故,同时我也愿这次事件中失去的3条生命在天堂再没交通事故,愿他们安息!!!愿双方早日能走出悲痛和困境!

2015年优秀网友

 楼主| 发表于 2015-7-11 18:16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用户 14.19.157.x 发表于 2015-7-11 18:13
不管黑车公车,我都希望是安全的,必定车上都是我们广安同胞而不是日本鬼子,不希望再有交通事故,同时我也 ...

特别点赞你的观点!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7-11 18:24
我喜欢看到老乡都友好,家庭都幸福,我们在外面做生意的都巴不得把外面的钱赚回家乡,建设好家乡,而不是所胃的(槽里无食猪攻猪),作为老乡,我不愿意站在任一方说话,于情于理都应平息事件,当然结果是合理诉求合理赔偿。

2015年优秀网友

 楼主| 发表于 2015-7-11 18:31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用户 14.19.157.x 发表于 2015-7-11 18:24
我喜欢看到老乡都友好,家庭都幸福,我们在外面做生意的都巴不得把外面的钱赚回家乡,建设好家乡,而不是所 ...

王安均,也一直在外面打拼,儿子和妈妈同时遇难,昨天电话告知他现在也还在石笋医院住院,什么原因也不方便多问!

2015年优秀网友

 楼主| 发表于 2015-7-11 18:35 | 显示全部楼层
好了不说这些不愉快的了,推荐个视频大家分享:http://v.qq.com/cover/z/zpaugyt9 ... 25_.0&ADPUBNO=26503
                                                                          http://www.iqiyi.com/zongyi/20120518/bda51120b3e1be1c.html

2015年优秀网友

 楼主| 发表于 2015-7-12 01:26 | 显示全部楼层
2015年7月11日23点26分,在我与遇难者家属王安均电话沟通有关事宜时得知,7月2日上午11点多钟,在有关部门的主

持下,在广安殡仪馆为在“广安6.26重大客运交通事故”遇难的卞长琼(62岁),王杰(11岁)举行了“器官捐赠仪式

”!王安均的母亲卞长琼捐出的眼角膜,已经成功移植,王杰(11岁)的遗体,也已经整体捐赠给成都医学院附属康桥

医院!受害者亲属王安均告诉我们:”妈妈和儿子的生命得以延续,也给了我极大的慰藉,妈妈一直以来就是一个乐于

助人的好母亲,这也算是完成了她最后的心愿”!
        王安均说:“儿子王杰器官捐赠”的有关文书正在寄往广安的途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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