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全体业主书
华诺国际一区广大业主:
昨日(7月1日),本小区发生了一件事关全体业主切身利益的一件大事,那就是本小区更换物业公司了,即日起,由南充市友合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为本小区广大业主提供物业管理和服务。但是,友合物业公司昨天进场交接时,原物业公司南充宏成物业公司却百般阻扰,采取欺瞒手段,煽动不明真相的业主抵制新物业公司。现将事实真相告知广大业主,请大家看清宏成物业公司真实面貌和本质。
1、本小区由谁管理和服务,不是宏成物业公司说了算,而是由全体业主说了算。
宏成物业公司作为小区前期物业管理企业,是由开发商指定的,我们广大业主没有机会参与选聘。3年来,宏成物业公司有诸多事情没做到位,管理和服务水平大家都已领教,心知肚明。如今,小区入住户数和面积均超过70%,根据物业管理相关法规,作为广大业主,我们有权力成立业主委员会,也有权力确定由谁来管理本小区和服务广大业主。对于服务水平低、管理不到位的物业服务企业,广大业主有权摒弃,但宏成物业为保住不被解聘的成果,无端诋毁新选聘的物业公司,其目的只有一个,不愿退场。对于这种不法行为,全体业主只能说“不”。
2、 本小区选聘物业公司合法、合规。
对于本次本小区物业服务企业的选聘,业主委员会完全根据物业管理相关法规,在政府主管部门的指导下,通过前期招标公示、物业公司投标报名、物业公司在管小区考察、现场开标和评标,与广大业主一道公开、公正、公平地选聘了南充市友合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为华诺国际一区新的物业服务公司,并签订了物业服务合同。依据合同约定,友合物业公司应于2015年7月1日正式入驻本小区。
在本次招聘新物业服务企业的过程中,小区前期物业宏成物业公司先是报了名参加物业投标的,然而在递交投标资料时,宏成物业公司明确表示做不到物业招标文件的要求,于是自动放弃了本次投标,也就是主动放弃了下一阶段对本小区的物业管理和服务。依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签订新的《物业服务合同》时,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自动终止,即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宏成物业与本小区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于2015年6月30日自动终止,并正式停止物业服务。如今,宏成公司占着位置不退出,于情于理于法不符。
3、本小区是全体业主的,不是宏成物业公司的私家领地
现前期物业服务期满,宏成物业公司自恃有关系,有后台,霸占着不肯退场,并以停水等方影响我们广大业主生活的方式相威胁,达到自己不交接、不退场的目的,仿佛我们小区成了宏成物业公司的私家领地,对于这种欺负我们广大业主的行为,难道我们就任其摆布、任其欺负吗?不,我们广大业主绝不答应。
4、宏成物业应退出本小区管理的法理依据
根据《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之规定, 业主大会成立后,业主委员会应当与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重新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自行终止。
第五十三条之规定物业服务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与业主委员会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办理退出交接事宜,并履行交接义务。
第五十四条之规定 物业服务企业不得以物业服务中的债权债务纠纷未解决、阶段工作未完成等为由拒绝退出。
第七十五条之规定物业服务企业违反本条例规定,未按本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退出物业管理区域的,责令限期退出;逾期拒不退出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处5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的罚款。
因此,宏成物业不交接、不退场等行为已违法,造成的一切后果慨由宏成物业负责。
5、为抵制宏成物业公司的违法和损害广大业主利益的行为,在此呼吁广大业主:
(1)除宏成物业公司服务期间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外,请广大业主从2015年7月1日起停止向宏成物业公司交纳任何费用。
(2)认清宏成物业面目,团结一致加以抵制,只要宏成物业一天没做好交接、没退场,小区发生的任何影响我们广大业主生活的事件,必须要求宏成物业负责。
(3)业主委员会正积极联系政府相关部门,邀请领导及时出面阻止宏成物业公司的违法行为,使其切实履行职责,尽快交接,尽快退场,请广大业主全力支持。
南充市高坪区华诺国际一区业主委员会
二0一五年七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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