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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心随吾动

[原创]盐亭新闻———犯罪分子游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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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19 03:44 | 显示全部楼层
在我们现实社会里,绝大多数的老百姓的法制理念还没有达到我们国家的立法水平!许多老百姓说现在的警察执法没有过去那么有威严了,现在的警察执法偏软。但是公安机关与过去相比,在很多方面都讲究和体现人性化,在广大的农村,造成很多群众的不理解... ...只有随着社会的发展,人的综合素质的提高才能真正得到解决!

发表于 2009-4-20 09:1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真不知你们是为盐亭好还是........

发表于 2009-4-20 08:41 | 显示全部楼层
[em03]

发表于 2009-4-20 02:48 | 显示全部楼层
犯人也是人。游街似乎不应该是他们该受到的惩罚。

发表于 2009-4-20 11:44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安机关这样做是典型的违法,将犯罪嫌疑人或者治安行政拘留人员游街示众,是我国法律所禁止的行为。

     可想,国家专政机关都这样无视法律的存在,何谈有法必依,依法治国的刚要如何落实。》

    现在这些人犯了法没有羞耻还感到光荣,就是该把他们拖出来晒晒,爆爆光。

发表于 2009-4-20 11:11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人为本啊,还在搞这些,
发表于 2009-4-20 13:14 | 显示全部楼层

俗话说:“人不怕犯错,就怕知错不改”。“游街”就能让人改掉错误吗?

就像10楼哪位同学说的一样,犯罪份子的人权也应该受到尊重。

如果“游街”就能教育人话,那中国的《刑罚》还有什么呢?

我想请问一下法律界的朋友“游街”是一种合法行为吗?

发表于 2009-4-20 13:16 | 显示全部楼层
请问一下法律界的朋友“游街”是一种合法行为吗?

发表于 2009-4-20 13:22 | 显示全部楼层
[em01]

发表于 2009-4-20 12:49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茉香绿茶在2009-4-16 14:07:00的发言:
好久没看到过犯罪分子游行了哦

我还是01年的时候在盐亭街上看到过,拖了一大车人在游,以后直到现在都没亲眼看到过了。

发表于 2009-4-20 13:31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会说话的小麻雀在2009-4-20 13:16:00的发言:
请问一下法律界的朋友“游街”是一种合法行为吗?

番茄妹妹,好久不见了哦

发表于 2009-4-20 13:2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封建社会遗留下来的东西.现在还在用这些,太不可思义了

发表于 2009-4-20 19:19 | 显示全部楼层

   法盲当道.

   盐亭公安执法犯法,侵犯人权.

   万恶的旧社会......


发表于 2009-4-20 19:30 | 显示全部楼层

   从“游街”说下去。

      在这里先纠正大家一个称谓,在我国法律上“犯罪分子'这个词已经不存在。触犯我国刑事法律的人在未审判之前通称;“犯罪嫌疑人”。经审判后确定其有罪的人,称为;“罪犯”。

       通俗的说法应该是“游街”。在我国古代直到“文革”,乃至改革开放初期,是当政者对付犯人、持不同政见者比较普遍的做法。对于发生在盐亭县的“游街”事件,我毫不怀疑组织者的用心和良好愿望,但是这些天每每想起此事,如鲠在喉,不禁要问:是谁赋予了县政法机关这一权力,这一事件所体现的执法理念到底是什么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县政法机关这样做,自己都不遵守宪法的规定,让百姓如何守法?把众多犯罪嫌疑人押解着在市区游街,是严重的滥用权力的违法行为,是对公民合法权益的严重侵犯,与现代文明的执法理念背道而驰,更与建设和谐社会的法治理念格格不入。当今世界,人权已经成为时代的主题。保障人权也是我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内容。现代司法一个很重要的理念,是保障基本的人权。这就要求政法机关把“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贯彻到每个环节。

   这件事看起来是对“犯罪嫌疑人”游街示众,实际上盐亭县政法机关在往自己的脸上抹黑。

     

       

    

发表于 2009-4-20 15:48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些家伙抢你骗你时,讲不讲法???[em09][em09][em09][em09][em09]

发表于 2009-4-20 15:41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真有水平!文革期间的老办法又使出来了![em04][em04][em04]
发表于 2009-4-20 17:44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追踪在2009-4-20 15:48:00的发言:
那些家伙抢你骗你时,讲不讲法???[em09][em09][em09][em09][em09]

被骗,被抢固然可气。。。

请问“游街”你就能消气吗?“游街”他们就能改掉恶习了吗?

发表于 2009-4-20 17:42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伪装心情在2009-4-20 13:31:00的发言:

番茄妹妹,好久不见了哦

心情姐姐好~~!!

发表于 2009-4-20 18:14 | 显示全部楼层

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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