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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三拱桥

[群众呼声] 到蓬安投资买新商品房,房管局却通知要先交2万多元转让手续费(蓬安县房管局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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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5-8-1 18:02 | 显示全部楼层
抢钱!;P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8-1 22:52
为什么新建商品住房与存量住房有新旧之分,那么非住房就没有吗?我己向市上和省上法改伟电话咨询,回复的不一样。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8-2 14:12
咋会这样

2014年度优秀版主 2015年优秀版主 2016年优秀版主 2017年优秀版主 2018年优秀版主 2019年优秀版主 2021年优秀版主 2022年优秀版主 2024年优秀版主

发表于 2015-8-2 15:21 | 显示全部楼层
:handshake:handshake
发表于 2015-8-2 17:33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央纪检监察网站可以一链举报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5-8-2 18:38 | 显示全部楼层
房管局的维修基金里面一样问题很严重

发表于 2015-8-2 20:44 | 显示全部楼层
抢钱

发表于 2015-8-3 16:32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微笑最美 发表于 2015-8-1 11:23
蓬房函[2015]58号关于麻辣社区蓬安论坛网友贴文的回复“三拱桥”网友:           你于2015年7月31日在蓬安 ...

关于取消、停征和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http://szs.mof.gov.cn/zhengwuxinxi/zhengcefabu/201412/t20141229_1173518.html

发表于 2015-8-3 16:46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取消、停征和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http://szs.mof.gov.cn/zhengwuxinxi/zhengcefabu/201412/t20141229_1173518.html

发表于 2015-8-3 16:57 | 显示全部楼层

自2015年1月1日起,对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下同)免征42项中央级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见附件2)

对小微企业免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共42项)

  国土资源部门

  1.土地登记费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2.房屋登记费

  3.住房交易手续费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8-3 21:00
蓬安房管局为什么现在还在收登记费和手续费?

发表于 2015-8-4 11:08 | 显示全部楼层
依法纳税才是好儿童。

发表于 2015-8-4 11:40 | 显示全部楼层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停收和免收2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



川财综〔2014〕19号



公安厅、水利厅、国土资源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农业厅、省卫生计生委、环境保护厅、林业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质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督局,各市(州)及扩权试点县(市)财政局、发展改革委: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方针政策,保持经济总体平稳增长,切实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优化我省发展环境,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财政厅关于稳定经济增长的十条财税政策措施的通知》(川办函〔2014〕91号)有关精神,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停收和免收22项国家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地方收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停收的5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一)水利部门收取的河道采砂管理费、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水土流失防治费;

(二)国土部门收取的征(土)地管理费;

(三)公安部门收取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费(行政事业性收费从2014年10月1日起停收,社会化检测机构服务性收费继续收取)。

上述停收的收费项目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费外,从2014年7月1日起执行。

二、免收的17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一)公安部门收取的机动车抵押登记费;

(二)国土部门收取的土地登记费;

(三)经信部门收取的无线电频率占用费;

(四)农业部门收取的国内植物检疫费、渔业船舶船用产品检验费;

(五)卫生部门收取的委托性卫生防疫服务费;

(六)环保部门收取的城市放射性废物送贮费、环境监测服务费;

(七)林业部门收取的森林植物检疫费;

    (八)住建部门收取的房屋所有权登记费(仅限于居民家庭购买首套自用普通商品住房);

    (九)质监部门收取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收费、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收费;

    (十)药监部门收取的已生产药品登记费、GMP认证费、GSP认证费、药品检验费、医疗器械及制药机械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费。

    上述免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执行时间为2014年7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

三、上述行政事业性收费停收和免收后,有关部门和单位依法履行管理职能所需相关经费在部门预算中统筹安排,不得因停收和免收收费影响履行工作职责。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部门经费管理,对必须增加的相关经费支出由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其中,行政机关和财政补助事业单位的经费支出,通过部门预算予以安排;经费自筹事业单位的经费支出,通过安排其上级主管部门项目支出予以解决。

 四、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督促本地区、本系统内相关执收单位认真落实本通知规定,加强对贯彻落实收费优惠政策的监督检查,确保收费优惠政策落到实处。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和网络等大众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及时向社会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优惠政策和相关情况,使全社会充分了解和享受收费优惠政策。同时,要加强监督检查,对不按规定落实收费优惠政策的部门和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并追究相关单位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6月24日

发表于 2015-8-4 11:48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取消、停征和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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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2014]10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减轻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负担,经国务院批准,现将取消、停征和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通知如下:

  一、自2015年1月1日起,取消或暂停征收12项中央级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见附件1)

  各省(区、市)要全面清理省级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取消重复设置、收费养人以及违背市场经济基本原则的不合理收费。

  二、自2015年1月1日起,对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下同)免征42项中央级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见附件2)

  各省(区、市)要对小微企业免征省级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具体免征项目由各省(区、市)人民政府确定。

  免征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小微企业范围,由相关部门参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具体确定。

  三、取消、停征和免征上述行政事业性收费后,有关部门和单位依法履行职能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预算予以统筹安排。其中,行政机关和财政补助事业单位的经费支出,通过部门预算予以安排;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经费支出,通过安排其上级主管部门项目支出予以解决。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上述要求,妥善安排有关部门和单位预算,保障工作正常开展。

  四、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规定到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注销手续,并到财政部门办理财政票据缴销手续。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清欠收入,应当按照财政部门规定的渠道全额上缴国库。

  五、对上述取消、停征和免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各地区和有关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者拒绝执行,不得以其他名目或者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方式变相继续收费。

  六、坚决取缔各种乱收费。凡未经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越权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一律取消。对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目录清单管理。所有收费目录清单及其具体实施情况纳入各地区、各部门政务公开范畴,通过政府网站和公共媒体实时对外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各地区、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目录清单,目录清单之外的收费,一律不得执行。各级财政、价格、审计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对继续违规收费的部门和单位,要予以严肃查处,并追究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4年12月23日

  附件1

  取消或暂停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共12项)

  一、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共5项)

  国土资源部门

  1.征地管理费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2.保存人事关系及档案费

  3.国际商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费

  商务部门

  4.纺织品原产地证明书费

  中国贸促会和地方贸促会

  5.货物原产地证书费

  二、暂停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共7项)

  国土资源部门

  1.石油(天然气)勘查、开采登记费

  2.矿产资源勘查登记费

  3.采矿登记费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4.企业注册登记费

  5.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

  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

  6.工业产品许可证审查费

  7.出口商品检验检疫费



  附件2

  对小微企业免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共42项)

  国土资源部门

  1.土地登记费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2.房屋登记费

  3.住房交易手续费

  交通运输部门

  4.船舶港务费(对100总吨以下内河船和500总吨以下海船予以免收)

  5.船舶登记费(对100总吨以下内河船和500总吨以下海船予以免收)

  6.沿海港口和长江干线船舶引航收费(对100总吨以下内河船和500总吨以下海船予以免收)

  农业部门

  7.国内植物检疫费

  8.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费

  9.新兽药审批费

  10.《进口兽药许可证》审批费

  11.《兽药典》、《兽药规范》和兽药专业标准收载品种生产审批费

  12.已生产兽药品种注册登记费

  13.拖拉机号牌(含号牌架、固定封装置)费

  14.拖拉机行驶证费

  15.拖拉机登记证费

  16.拖拉机驾驶证费

  17.拖拉机安全技术检验费

  18.拖拉机驾驶许可考试费

  19.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

  20.渔业船舶登记(含变更登记)费

  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

  21.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收费

  22.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证书费

  23.标准物质定级证书费

  24.国内计量器具新产品型式批准证书费

  25.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考核费

  26.计量考评员证书费

  27.计量考评员考核费

  28.计量授权考核费

  环保部门

  29.环境监测服务费

  新闻出版部门

  30.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费

  林业部门

  31.森林植物检疫费

  32.林权勘测费

  33.林权证工本费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34.已生产药品登记费

  35.药品行政保护费

  36.生产药典、标准品种审批费

  37.中药品种保护费

  38.新药审批费

  39.新药开发评审费

  旅游部门

  40.星级标牌(含星级证书)工本费

  41.A级旅游景区标牌(含证书)工本费

  42.工农业旅游示范点标牌(含证书)工本费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8-4 12:48
第一次听说在开发商买房子还要交转让费,那遭球了我要交多少转让费哟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8-4 12:58
决对有问题,望有关部门查查

发表于 2015-8-4 17:19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家、省、市昨年和今年早就明文规定不准收取:房屋登记费 ,住房交易手续费等费用;蓬安房管局为什么现还在收取?请相关部门严查!

  

发表于 2015-8-4 17:40 | 显示全部楼层
752108501 发表于 2015-8-2 12:28
想你交,擦边球理由怎么也找得出,房管局有办法,人才济济

乱收费、还敢公开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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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4 17:5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欢迎广大网友对蓬安县房地产管管理局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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