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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再吃胖死了

[民生杂谈] 写给那些外地人看!我支持巴中限制办酒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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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6 18:49 | 显示全部楼层
巴中为什么这么穷? 都是请酒席请出来的!
那些外地人可以到巴中来看看,一年送礼,送三四万,真心算是少的了。
多的10多万都不足为奇。

你可能会说,工资才三四万,哪来的钱? 就相互请,相互收礼钱啊!!!

作为一个巴中人,我是坚决拥护这种好政策的,强烈要求在全巴中地区推广,还要严格监督,抓到一次罚10万。

老子这几个月吃学酒都要吃崩溃了,每年想存点钱,都遭这些酒席,把钱收刮过去了。

我也不期盼自己办酒收回来了,只要不喊我再送礼就够了                   同感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8-6 18:59
你家有喜事应该庆祝,但是不要收钱才对

发表于 2015-8-6 20:30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巴中人那个孬德性,多办些酒不是很体面嘛,限制个球哇!
发表于 2015-8-7 19:37 | 显示全部楼层
就是应该停止一下不必要的酒席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8-7 20:41
大力支持啊!领导们在哪啊!早该限制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8-7 20:57
全市该推广通江经验

发表于 2015-8-8 08:52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

发表于 2015-8-8 10:4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支持大家都办,什么 事都办喜气下,但是必须免费让大家来恭贺可好?
发表于 2015-8-8 11:01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共通江县委办公室

通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公职人员和群众操办酒席的通   知

  

为认真学习推广空山乡创新村规民约的做法,坚决制止“巧立名目乱办滥办酒席”不正之风,进一步遏制“人情消费”,教育引导国家公职人员和群众树立文明节俭、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社会环境。结合我县实际,特就进一步规范国家公职人员和群众操办酒席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酒席申报范围

(一)国家公职人员酒席范围界定为婚嫁酒、丧事酒

1.婚嫁酒:由本人或父母提出申请,必须提供结婚证明。

2.丧事酒:由子女、配偶提出申请。

(二)农村和城镇居民酒席范围界定为婚嫁酒、丧事酒、寿酒

1.婚嫁酒:由本人或父母提出申请,必须提供结婚证明。

2.丧事酒:由子女、配偶或直系亲属提出申请。

3.寿酒:老人年龄70周岁及以上,每间隔十年可操办一次(即年龄70周岁、年龄80周岁、年龄90周岁、年龄100周岁,以此类推),必须以身份证或户口簿为准。

除以上三类外,乔迁、升学、满月、参军、开业、钉门、立碑、过关、谢师等一律不允许操办酒宴。

二、酒席申报程序

按照酒席界定范围实行事前申报备案制。

(一)国家公职人员操办酒席。须提前5天填写《通江县国家公职人员操办酒席备案表》,并根据干部管理权限,按照一定程序和要求进行报告。具体报告程序和要求为:

1.县管国家公职人员(包括非领导职务),由本人向所在单位(系统)进行书面报告,经所在单位(系统)盖章确认后,报县纪委监察局党风政风监督室备案登记,其中学校、医院和国有企业的县管国家公职人员分别报县教科技局纪委、县卫计局纪委、县国资委纪检组备案登记。

2.行使备案登记职责的相关单位纪检监察组织应建好台帐,及时做好报告的登记管理和情况汇总。

3.同一家庭中多人适用本通知的,由职务最高的人进行报告,并附上适用本通知的其他人员与本人关系、单位和职务等情况。

(二)农村和城镇居民操办酒席。须提前15日(丧葬在事中或事后15日内补报)提供相关证明(结婚证、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等资料)到辖区村(社区)填写《通江县群众自办酒席申报登记备案表》进行申报,由村(社区)负责人审核批准后方可操办酒席。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先到户籍所在地村(社区)出具证明后再到居住地村(社区)申报,由居住地村(社区)负责人审核批准后方可操办酒席。未经申报批准的一律视为违规操办酒席。

三、工作职责

(一)乡镇职责

1.按照“统一领导、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为本辖区内规范酒席操办的责任主体,要成立领导小组,负责抓好本辖区规范群众操办酒席工作,制定本乡镇《实施细则》并指导制定《村规民约》,加强对操办酒席的管理。

2.各乡镇纪委为本辖区内规范酒席操办的监督主体,对村(社区)规范操办酒席进行监督,督促村(社区)严格执行规范操办酒席申报审批、登记和备案,加大对执行不力的村(社区)和部门的责任追究力度。

3.指导村(社区)按照县规范国家公职人员和群众操办酒席的通知要求,将规范群众操办酒席写入《村规民约》,实现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全面构建革除陋习、崇尚文明的社会风尚。

4.指导村(社区)成立家政服务组织或协会,积极做好规范群众操办酒席的宣传工作,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村(社区)职责

1.村(社区)按照“统一管理,分片负责”的原则组建酒席承办家政队伍,并加强监督管理。召开村民代表大会修订《村规民约》,及时将规范群众操办酒席具体内容写入《村规民约》,并采取有效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必须做到家喻户晓。

2.负责本辖区酒席申报审批和监管工作,规范审批程序,严格审核把关,严格执行《村规民约》中关于规范群众操办酒席的相关规定。

3.村(社区)班子成员实行分片挂包,村民组组长负责本组酒席申报指导和信息反馈,确保信息反馈及时。村支“两委”成员及村民组长要带头不操办、不吃请违规酒席,切实履行规范群众操办酒席职责。党员要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自觉带头抵制和举报滥办酒席的行为。

(三)相关部门职责。

1.各级各地纪检监察组织。督促本地本单位开展规范国家公职人员和群众操办酒席工作,对干部不按规定履行职责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问责处理。

2.电视台、门户网站等单位。加强对规范群众操办酒席工作的宣传引导,营造除陋习、树新风的舆论氛围。

3.公安、执法、市场监管、卫计、工商、电力等相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强力监管。

四、纪律要求

(一)国家公职人员不按规定申报违规操办酒席的,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每发生一起,对其所在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总分扣0.1分,并取消单位的评先选优资格;违规操办酒席借机敛财收取的礼金、礼品一律全额没收,上缴财政;在查禁过程中,凡阻碍、干扰、打击报复监督检查人员的、不配合组织调查的,一律从重处理。

(二)农村和城镇居民不按规定申报违规操办酒席的,村(社区)按《村规民约》进行严厉处罚。属于巧立名目滥办酒席的,除按《村规民约》处罚外,纪检监察、工商、卫计、公安等部门要按相关规定从严、从重、从快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纪检监察组织要加强对规范国家公职人员和群众操办酒席工作的明查暗访,督查中发现违规操办酒席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并予通报。

(四)要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明确责任,加强管理,公开举报电话。要把规范国家公职人员和群众操办酒席工作纳入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年度综合目标考核。

(五)广大干部群众要自觉遵守有关规定和《村规民约》,坚决抵制违规酒席吃请,党员干部不得参与违规酒席的请吃、送礼,违者严格按有关规定查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8-8 13:21
现在为了应付上头检查的,都是分批次、拉长线请客了,几乎要分四、五次请。唉,我们这些年轻人才工作不久,哪有那么多钱嘛,但是,喊了还不是得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8-8 13:54
说得太实际,赞

发表于 2015-8-8 16:32 | 显示全部楼层
cdvvzsasD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8-8 19:08
楼主你这个说法我不赞同,五十年代,六十年代,为什么没有这个风俗习惯呢。一句话一切钱看。

发表于 2015-8-8 21:03 | 显示全部楼层

通江政府做的对!,顺应了民意,坚决支持!!!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2-15 11:58
支持,每到过年吃酒席都来不及了,坚决制止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31 11:23
千万别在巴中地区安家,不然一年走人户的礼金都要向银行借。三年就会让你穷。我是一个打工仔现有家不敢回。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31 11:26
不正之风何时了。就看中央了,巴中政府难难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31 11:33
在巴中地区随便办几次酒,这一年你就不用上班了,你就是老板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31 11:35
本想回巴中投资r。我看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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