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庆公安局李局长,你再次违反法律程序,我向你反映的四个问题,不是顺庆公安局信访办能够回复及办理的职能部门,根据《公安机关信访工作规定》第十五条:反映的问题涉及刑事、行政执法业务工作的,由业务主管部门办理;反映的问题涉及执法过错案件的检查和认定的,由法制部门办理;反映的问题涉及单位和民警违法违纪的,由纪委、监察、审计等部门办理;反映的问题涉及多个部门的,由本级公安机关主要负责人牵头,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办理。李洪长局长请认真对待我的诉求,不要一拖再拖。同时对你不负责任的工作态度提出批评,及时改变工作作风,为民办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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