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自贡一闹市,一名女孩儿突然倒地,斜躺在路口的路桩上,看起来像是晕倒了。此时,很多过路的群众围观,但没有一人上前询问或搀扶。值得庆幸的是,十多分钟后,女孩儿艰难站起,自行离开。相信很多人遇见这样的情况,都会内心挣扎:扶?不扶?
>>调查:倒地,73%的人选择不扶
针对此事,一份问卷调查显示,接受调查的人中,73%的人表示遇到陌生人摔倒不会扶,主要原因是“怕被讹钱”,其次是认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和“怕会让伤者更严重”。有61%的人愿意选择拨打110或120电话为其求助,28%的人会选择“默默走开”和“不扶、围观”,但也有10%的人愿意“冲上去立马扶起”。
>>事例:“农夫与蛇”常常重演
前不久,达州“扶老被讹”的小朋友在被证明清白后,退回“委屈奖”,举家搬离。像这样的疑似“农夫与蛇”的事例常有发生,而且还会出现诸如安徽淮南大学生扶老后,家属质疑的“既然不是你撞的,为什么你要扶/付医药费/叫人/报警等等”的神逻辑出现。小编不禁感叹:雷锋叔叔去世得早,如果他现在做那么多好事,估计官司都打不过来,津贴还不够付用作息事宁人的赔偿金的。
>>疑问:何时才能不再讨论扶不扶?
难道做了好事,还必须随身带个行走记录仪,才能自证清白?可是 法律上早就点明了:谁主张谁举证!意思就是,老人被扶起来,即便是他想讹人,也得有证据。否则,退一万步说,即便是人撞了,他们举不出证据来,也只能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作为一份有上千万读者的手机报,我们不愿意重复讨论“扶不扶”这个话题。 但假如我们的法律仍旧没有及时跟进,为做好事的人提供保障;假如一些司法机关还是采取抹稀泥的态度不给好人以清白、不给讹人的人--无论多大年纪--以严惩,那么我们的社会伦理也许真的会向我们最不愿意看到的那种冷漠、无情、自私的方向滑去。
对于“扶不扶”的问题,你有想说的吗?欢迎跟帖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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