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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王光霆

[四川手机报] 什么仇什么怨!12岁男童双眼被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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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0-13 10:21
无法想象,这怎么做到的,正常人是做不出来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0-13 10:21
可恶可恨。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0-13 10:21
人性在愚昧的冲动中丧失了!人们都怎么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0-13 10:25
这孩子长大后绝对会报仇!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0-13 10:26
只要是残害祖国未来的花朵的人,不管有无精神病都应该直接枪毙,不给任何人留下钻法律的空子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0-13 10:26
多大点事,竟能犯下滔天大罪,确实太可恨太可恶之极。祝愿孩子早日康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0-13 10:32
凉山会东县随时都发生小学生被抢劫并被杀伤,如果再不制止,类似悲剧还不会少哦!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0-13 10:46
好心痛,,怎么回事嘛。。不要伤害无辜的人好吗??别人多难受啊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0-13 10:46
我看到这个新闻,脑袋瓜首先冒出来的就是变态的女人,你干嘛要去伤害孩子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0-13 10:57
真不明白……怎么下得去手???真心的希望再也不要发生这样恶劣恐怖的事件。愿每一个孩子都能健康快乐的成长!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0-13 11:02
这种人严惩不代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0-13 11:05
这样狠毒的女人该受严惩她太残酷了!愿大家救救孩子吧!

发表于 2015-10-13 11:06 | 显示全部楼层
丧心病狂....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0-13 11:13
丧心病狂的人,留在世上也是多余!该杀!!!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0-13 11:20
简直就是一个恶魔!把那个挖别人眼睛的女人的眼睛也挖了!双手双脚给她砍断!让她也饱受痛苦!看她还怎么去伤害别人!对孩子下毒手!简直猪狗不如!畜生!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0-13 11:23
犯事伤害孩子的变态狂,全部给老子千刀万剐!不要让他们死得太痛快!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0-13 11:25
精神病人只要是犯罪就该和正常人一样处罚,要不然好人难做!!!!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0-13 11:33
国家对保护儿童,的各项法律法规应该近快完成,如果生活的周围,有什么伤害孩子的事,大人要近可能排除。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0-13 11:42
这样的人简直是狗变出来的,人渣。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0-13 11:51
人渣    必须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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