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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南充市交警支队进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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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29 08:35 | 显示全部楼层
电动车确实应该规范管理,不过这有点过了
发表于 2015-10-29 08:43 | 显示全部楼层
绿源牌子炒出来的,吹得响,我的“嘉陵”电机,用了6年了,最撇超过10万公里,还有一次大撞,虽然时不时换换刹车,换换胎什么的,然后一年换一次电池。电机从来没修过,也莫法修只有换,这才叫质量。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0-29 09:06
别叨逼叨的!人家做对了的!不晓得啥子是机动车就好好查查!乱发东西泼脏水还带着人家家人,你也不是什么好鸟!没事多读读书,别到处显摆自己的无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0-29 13:12
高坪的交通秩序比许多地方都好,说明高坪的交警很负责,执法力度大,老百姓满意。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0-29 13:17
为了大家的生命安全,楼主要理解交警的执法行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0-29 16:26
支持交警,保障道路交通安全。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0-29 16:26
支持交警,保障道路交通安全。
发表于 2015-11-12 10:02 | 显示全部楼层

南充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二大队

关于《南充市交警支队进来看看》网帖的

情况说明


我大队按照上级部署自2015年10月21日起开展“头盔行动”和电动自行车综合整治,重点查处驾驶摩托车不戴头盔和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和电动四轮车无牌无证上道路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10月23日17时55分,我大队民警杨光带队巡逻至高坪区仙鹤街江东实验小学路段时,发现违法行为人苟某正驾驶无号牌电动四轮车由江东实验小学向阳光花园方向行驶,杨光随即将苟某拦下检查,发现其驾驶的无号电动四轮车属于超标车辆且苟某无法出示有效证件,执勤人员现场将该车扣留。由于苟某对车辆属性有异议,我大队遂委托四川省华大科技司法鉴定所对该车进行车辆属性鉴定,经鉴定,该车属于机动车。我大队将鉴定意见书复印送达违法行为人苟某,苟某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重新鉴定申请。日前,苟某因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已被我大队处以罚款,并处行政拘留。

特此说明。

                       

                 南充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

                         2015年11月10日
情况说明.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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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1-12 10:51
9月1曰起没上牌照的电瓶车禁止上路,上路就是违法,法规应人人遵守,交警的作法是对的,支持交警

发表于 2015-11-16 11:36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禁止这种车,特别是非法营运电三轮,开车看到他们都怕。感觉路上他们家的,满街乱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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