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应当说出在该人本单位。本单位政工人事干部应在到龄退休者办理退休手续前,整理出其相关材料与工资及基本情况等数据,向本人核对无误并解释相关政策规定后再报送人社部门审核条件审批待遇行文执行。本单位在接受批文时应当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再次查看,准确无误后再通知本人。整个工作是在组织之间、单位之间进行,退休者对批文有疑问,应当先咨询本单位承办人员,由其处理和解释所惑问题。本单位承办人员拿不准、说不明白的问题,及时与人社部门沟通后,向退休者解答。退休者若仍不能解惑,可向人社部门垂询。办理事务是应当有程序和过程的。
从2014年10月1日以后至新的养老待遇计发办法出台之前这个阶段退休的人员,以2014年9月30日的工资计发退休待遇,是临时性的。待新的计发办法出台后,会重新核定养老金、重新行文。两者金额差距,多退少补。可能以后的养老金计发,与退休前的工资关系不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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