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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牛道长

南充市委李仲彬书记,南充官员都是法盲还是无法无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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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15 21:54 | 显示全部楼层
业主没错,西南交大南充学院没错,
关键就是嘉陵区文体局明知故犯,蛇鼠一窝,为了以权谋私,把相关部门害惨了!

发表于 2015-12-15 21:59 | 显示全部楼层
千千有个头,万万有各尾。
嘉陵区文体局领导脑子一发热,让业主多年的付出血本无归!

发表于 2015-12-15 22:03 | 显示全部楼层
网鱼网咖的业主,打破卵子撕破球,也应该找相关职能部门讨回公道!

发表于 2015-12-15 22:05 | 显示全部楼层
让那些狗屁领导长点记性!

发表于 2015-12-15 22:25 | 显示全部楼层
给业主支个招:lol
没有嘉陵区文体局的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其它任何证件都办不了!
告任何职能部门都是卵的,唯一可以告得怪屁的,就只有嘉陵区文体局!

发表于 2015-12-15 22:33 | 显示全部楼层
               转载】(不得遭起诉赔版权哈):lol

      西南交大希望学院,原来利用电子阅览室开办的黑网吧被取缔后,通过嘉陵区文体局领导们的精心策划,于2015年3月28日又开张营业了!
       首先,希望集团副总李某将学校原来的电子阅览实出租给他人,而且合同中明确约定,所租电子阅览室只能经营网吧,不得经营其他项目(奇葩不?)
      其次,嘉陵区文体局长陈焱伙同南充市文体局黄某、攀某等人,由陈焱做东在嘉陵区嘉兴路嘉陵江大酒店设宴,聘请专家精心布局,作为职能部门的领导,完全知道国家规定不得利用学校房产开办盈利性网吧,但是国家规定算个狗屁,开起来再说。
      第三,纸包不住火,邪不压正,有市民举报到北京,从中央到省厅(南充那几爷子就不想说他了)都明确指出:利用学校房产开办的盈利性网吧不仅要取缔,还要追究相关责任人。
     第四,这下“网渔网咖”所有股东脸都笑烂了:希望集团与我签订的合同约定,只能办网吧,但按国家规定又必须得取缔,那就是你希望集团的过错啥,希望集团什么都缺就是不缺钱啥,赔钱走人算了啥。少算点吧,一年360万,房租租期暂定十年,也就3600万哈,我陈焱占大头,两千万大家没得意见嘛?平日里工作这里没做好,那里又在冒包,领导把我日嚎过去,日嚎过来的,那麻逼局长我还当个啥,有这笔钱足够了!
    第五,希望集团的那个李总,看得出来也不是个什么好东东哈,希望集团的钱再多也不是疯狗日出来的哈,合同有你这样约定的啊?房屋出租只要不违法乱纪,你管得着呀?明明不能开办网吧,你偏要约定只能开办网吧?你和刘永好有什么深仇大恨啊?你这种吃里爬外的做法,希望人能容得下你吗?
     第六,希望集团总还有懂法律常识的,你嘉陵区文体局是职能部门,明知道学校房产不能开办网吧,你还要给他们办证,我希望集团陪别人3600万也无所谓,而你嘉陵区文体局要是按照国家规定不于办理文化经营许可证,这网渔网咖能开门营业吗?这3600万你嘉陵区文体局不买单整死个舅子我希望人也不答应!这下我看你陈焱还笑得出来吗?
   ( 此外,温馨提示:网渔网咖几爷子高兴太早,因为稍有点法律常识的人都知道,租房合同是无效的。所以文体局请的那些烂军师,出了很多烂点子、帮了倒忙,陈焱还要对别人感恩载德哈)

发表于 2015-12-15 22:40 | 显示全部楼层
               转载】(不得遭起诉赔版权哈):lol

      西南交大希望学院,原来利用电子阅览室开办的黑网吧被取缔后,通过嘉陵区文体局领导们的精心策划,于2015年3月28日又开张营业了!
       首先,希望集团副总李某将学校原来的电子阅览实出租给他人,而且合同中明确约定,所租电子阅览室只能经营网吧,不得经营其他项目(奇葩不?)
      其次,嘉陵区文体局长陈焱伙同南充市文体局黄某、攀某等人,由陈焱做东在嘉陵区嘉兴路嘉陵江大酒店设宴,聘请专家精心布局,作为职能部门的领导,完全知道国家规定不得利用学校房产开办盈利性网吧,但是国家规定算个狗屁,开起来再说。
      第三,纸包不住火,邪不压正,有市民举报到北京,从中央到省厅(南充那几爷子就不想说他了)都明确指出:利用学校房产开办的盈利性网吧不仅要取缔,还要追究相关责任人。
     第四,这下“网渔网咖”所有股东脸都笑烂了:希望集团与我签订的合同约定,只能办网吧,但按国家规定又必须得取缔,那就是你希望集团的过错啥,希望集团什么都缺就是不缺钱啥,赔钱走人算了啥。少算点吧,一年360万,房租租期暂定十年,也就3600万哈,我陈焱占大头,两千万大家没得意见嘛?平日里工作这里没做好,那里又在冒包,领导把我日嚎过去,日嚎过来的,那麻逼局长我还当个啥,有这笔钱足够了!
    第五,希望集团的那个李总,看得出来也不是个什么好东东哈,希望集团的钱再多也不是疯狗日出来的哈,合同有你这样约定的啊?房屋出租只要不违法乱纪,你管得着呀?明明不能开办网吧,你偏要约定只能开办网吧?你和刘永好有什么深仇大恨啊?你这种吃里爬外的做法,希望人能容得下你吗?
     第六,希望集团总还有懂法律常识的,你嘉陵区文体局是职能部门,明知道学校房产不能开办网吧,你还要给他们办证,我希望集团陪别人3600万也无所谓,而你嘉陵区文体局要是按照国家规定不于办理文化经营许可证,这网渔网咖能开门营业吗?这3600万你嘉陵区文体局不买单整死个舅子我希望人也不答应!这下我看你陈焱还笑得出来吗?
   ( 此外,温馨提示:网渔网咖几爷子高兴太早,因为稍有点法律常识的人都知道,租房合同是无效的。所以文体局请的那些烂军师,出了很多烂点子、帮了倒忙,陈焱还要对别人感恩载德哈)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2-15 22:57
炒毛线啊,希望学院都不得在南充招生了,有意思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2-15 23:01
还求带说这个,看到都够了!!要闹去法院闹,这够锤子吼!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2-15 23:04
呵呵,我也是醉了,这事隔三差五的拿出来说,也没说个所以然,我只想说三个字~然并卵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2-15 23:05
丑人多作怪~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2-15 23:07
上次听说这学校明年不得在南充招生了的嘛。这么大个学校,可惜了哦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2-15 23:08
师院里面到处都是网吧,不晓得合法不嘛,要不也关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2-15 23:09
洗洗睡了哦,大半夜的,没好帖子,旧贴无视

发表于 2015-12-15 23:10 | 显示全部楼层
:sleepy: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2-15 23:11
有缘千里来相会,无缘对面手难牵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2-15 23:13
绝对的标题党,发这么大气的标题,打开一看,才是老生常谈,鄙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2-15 23:15
家丑啊,不怕神一样的对手,就怕猪一样的队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2-15 23:16
天冷了,记得多穿衣服哦~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2-15 23:18
管我屁事拉,我只在家里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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