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集三、请看“五洲公司”三次评估报告,第一次:2001年9月25日,评估机构、南充市地价评估事务所:“五洲公司”买土地后、倍偿了青苗费,交付了各种税费修建了围墙、安装了变压器、按照评估原则作出的评估价为泌.92万元;同时也请各位朋友、各位同仁看看南充市人民政府(2001)南府函112号确定“五洲公司这综土地使用权性质为综合用地。南充市国土局文件(2001)86号,确定该综土地使用权性质为综合用地;该综土地总价款为292.59万元;第一次评估具备合法性。在看第二次评估: 嘉陵区法院执行局单方面委托评估的;时间是2004年9月29月,这次评估没有任何事实依据,只考虑短期强制处理(快速变现)当成垃圾处置,根本没有为企业发展作想,而是杀鸡取卵,消灭企业在嘉陵区发展。而土地使用权性质“实指工业用地”,违背了评估的基准事实,我们找到了四川全立房地产评估事务所,该所的法定代表人杨大雄说:我们是按法院执行局的意思评估的,所以我们规定的有效期为半年;评估价为230.6万元;评估包括、水、电、厂房1320平方米、未竣工的综合楼4000平方米;土地买本价340余万元、地面建筑物近400万元;评估价才230.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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