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昨日分组审议计生法修正案草案时,多名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建议,对于代孕不应一棒子打死,“禁止代孕”可改为“规范代孕”。而对于社会抚养费问题,多位委员认为“到了必须调整的时候了”。
●关于代孕
◆草案:禁止任何形式代孕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明确规定: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禁止买卖精子、卵子、受精卵和胚胎,禁止以任何形式实施代孕。
◆委员:不要堵死失独家庭的路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朱发忠:我们国家育龄夫妇中,不生育的大概有10-15%。生育困难者有这个需求,政府应该在打击黑代孕的同时,帮助老百姓解决这个困难。
>>邓昌友委员:不要堵死失独家庭的路!在没有调查清楚之前,宁可不写。
>>周天鸿委员:2001年起卫生部禁止代孕,现实情况是代孕行为不减反增。现在将卫生部的条例上升为法律,这样就有悖于伦理、科学和生育权的进步。
◆部分委员支持“禁止代孕”入法
>>许振超委员:目前非法代孕情况很多,一些没有资质的医疗机构也参与其中,“禁止代孕”条款写入法律很有必要。
●关于社会抚养费
昨日分组审议,应否删除失独家庭扶助条款,以及社会抚养费问题等,也引起委员热议。
>>王明雯委员:我国人口面临严峻形势,适龄人口的生育意愿明显降低,社会抚养费到了必须调整的时候。
>>马馼委员:五中全会决定实施全面二孩后,有的人年龄较大,急急忙忙就怀孕了,现在人大还没讨论通过修正案,地方政策也未出台,还收社会抚养费吗?建议做点人性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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