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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通江税务局的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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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19 12:39 | |阅读模式
前几天我们科室一部分人收到了巴中税务局的信,拆开一看,是2008年职工全年的个人所得税,但是钱并不和科室算工资时扣出去相同,这就奇怪了?还有绝大部分人没有收到这样的信。请问是怎么回事?不信的话我可以把信和科室扣的个人所得税放到网上来大家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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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19 18:52 |

关于网友“哭泣的背篼”发表“请问通江税务局的领导 ”一文的回复意见

  网友“哭泣的背篼”: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地方税收工作的关注与监督,同时感谢您及您科室的同志们“为祖国的繁荣昌盛做出的贡献”!

  一、关于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软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国家根据税收征收管理的需要,积极推广使用税控装置。纳税人应当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不得损毁或者擅自改动税控装置。您所反映的“钱并不和科室算工资时扣出去相同”是由于您单位(即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软件和办理介质申报所致。“您们科室一部分人收到的巴中税务局的信”就是从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软件中开具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而您单位所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已由您单位开具了“代收代扣税款凭证”并全额缴入国家金库。

  二、关于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的作用

  根据《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纳入税收票证管理的通知》(川地税发[2006]6号)规定: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是个人所得税纳税人按税法规定实行明细申报并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后取得的纳税证明凭证。该凭证不属于税收征解及入退库凭证,既不能用于直接向纳税人收取税款,也不能视同现金管理票证,它仅作为纳税证明的一般性税收票证。

  三、关于试行开具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的范围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试行税务机关向扣缴义务人实行明细申报后的纳税人开具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的通知》(国税发[2005]8号)规定:对实行了扣缴义务人明细申报、信息化程度较好的地区,以及纳入重点管理的纳税人,无论扣缴义务人是否给纳税人开具“代扣代收税款凭证”,以及纳税人是否提出要求,税务机关均应根据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软件系统内掌握的扣缴义务人明细申报信息和其他涉税信息,汇总纳税人全年个人所得税纳税情况,经核实后,于年度终了3个月内,为每一个纳税人按其上年实际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额开具一张完税证明。

  您所提出的“还有绝大部分人没有收到这样的信”是因为您单位未安装使用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软件,信息化程度达不到要求所致。

  由于个人所得税政策涉及面广,比较复杂,上述回复如有不祥请直接与您的主管地税机关面谈。

  谢谢!

                                                                                                 通江县地方税务局

                                                                                                 二00九年六月十九日

发表于 2009-6-19 18:17 |
领导搞的暗箱操作,给这部分人多发的钱钱哟,

发表于 2009-6-19 18:29 |
不懂

发表于 2009-6-19 16:24 |
路过

发表于 2009-6-19 13:20 |
这不奇怪哟!有的单位扣了个人调节税,个人却还没有收到什么地税局的信函来呢

发表于 2009-6-20 02:16 |
 

作为纳税人,纵观上述楼主的争论,哭泣的背篼 称巴中市税务局纳税证明反映2008年上缴个人所得税与科室计算工资时扣税不符,我认为不外乎存在如下几种情况:

      1、也许是税务局填报软件编假上报应付检查造成。

      2、扣税与缴税存在时间差异,单位为了占用资金,当月扣税,跨月、跨季、跨年甚至更长时间才上缴。

      3、纳税证明与税票的概念不同,纳税证明是反映单位扣税多少,税票是反映缴入国家金库多少。

      4、为了核对真实,解除误会,建议哭泣的背篼到扣税单位财务部门和税务征收部门查实扣税多少,缴税多少,有无扣税不上缴、收税不开票,同时也是有力的监督。

      5、若扣税与缴税时间一致,就不存在多少差异。


发表于 2009-6-20 02:01 |
     

      作为纳税人,纵观上述楼主的争论,“哭泣的背篼” 称巴中市税务局纳税证明反映“2008年上缴个人所得税与科室计算工资时扣税不符”,我认为不外乎存在如下几种情况:

      1、也许是税务局填报软件编假上报应付检查造成。

      2、扣税与缴税存在时间差异,单位为了占用资金,当月扣税,跨月、跨季、跨年甚至更长时间才上缴。

      3、纳税证明与税票的概念不同,纳税证明是反映单位扣税多少,税票是反映缴入国家金库多少。

      4、为了核对真实,解除误会,建议“哭泣的背篼”到扣税单位财务部门和税务征收部门查实扣税多少,缴税多少,有无扣税不上缴、收税不开票,同时也是有力的监督。

      5、若扣税与缴税时间一致,就不存在多少差异

发表于 2009-6-20 02:13 |
 

作为纳税人,纵观上述楼主的争论,哭泣的背篼 称巴中市税务局纳税证明反映2008年上缴个人所得税与科室计算工资时扣税不符,我认为不外乎存在如下几种情况:

      1、也许是税务局填报软件编假上报应付检查造成。

      2、扣税与缴税存在时间差异,单位为了占用资金,当月扣税,跨月、跨季、跨年甚至更长时间才上缴。

      3、纳税证明与税票的概念不同,纳税证明是反映单位扣税多少,税票是反映缴入国家金库多少。

      4、为了核对真实,解除误会,建议哭泣的背篼到扣税单位财务部门和税务征收部门查实扣税多少,缴税多少,有无扣税不上缴、收税不开票,同时也是有力的监督。

      5、若扣税与缴税时间一致,就不存在多少差异。


发表于 2009-6-20 02:06 |

 

     作为纳税人,纵观上述楼主的争论,“哭泣的背篼” 称巴中市税务局纳税证明反映“2008年上缴个人所得税与科室计算工资时扣税不符”,我认为不外乎存在如下几种情况:

      1、也许是税务局填报软件编假上报应付检查造成。

      2、扣税与缴税存在时间差异,单位为了占用资金,当月扣税,跨月、跨季、跨年甚至更长时间才上缴。

      3、纳税证明与税票的概念不同,纳税证明是反映单位扣税多少,税票是反映缴入国家金库多少。

      4、为了核对真实,解除误会,建议“哭泣的背篼”到扣税单位财务部门和税务征收部门查实扣税多少,缴税多少,有无扣税不上缴、收税不开票,同时也是有力的监督。

      5、若扣税与缴税时间一致,就不存在多少差异。

发表于 2009-6-19 22:34 |
支持7楼的发言。不清楚那个软件要好多钱,如果政策上要求单位必须安,那就应要求单位一定要安,可税务局也自问一下,通江到底有几个单位安装了,通江很多部门或很多人该交税,他们交了吗,你们尽到职责了吗,说起来就有些气,依法纳税本身应该很光荣的,但现在逃税的单位和个人少吗,包括很多领导,他们的工资就真的不到2000元吗:我是没统计过。话说回来,装软件又是一个赚点钱的机会吧,现在的软件也不便宜啊。再说,既然单位没装这个软件,那巴中和省税务局的发的完税证明上的数据是从哪里来的,肯定是有人乱报的。这样对纳税人公平吗?你们税务部门就尽到责了吗?随便就给纳税人安几个数字上报了事,太不象话了。要记住,你们发的工资是从纳税人那里来的,要对得起利己的那碗饭,别只晓得白吃饭。不晓得通江的财政收入差跟你们是否积极为国家催收税款有无关呢。

发表于 2009-6-19 22:34 |

楼上的,请看清楚了再发表意见哈!人家税务局不是说了吗?

您单位所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已由您单位开具了“代收代扣税款凭证”并全额缴入国家金库。

发表于 2009-6-19 22:45 |
据我所知,安那个软件是不要钱的哟,因为我们单位也在用哈!

发表于 2009-6-19 22:00 |
弄得我老爷子很不明白,既是同一科室,应该是同一张工资表,居然有的收到,有的没收到。税务局提到“还有绝大部分人没有收到这样的信”是因为您单位未安装使用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软件,信息化程度达不到要求所致。我想人家单位不录入只是人家单位的事吗?听起来好象录不录入,录入多少都和你们没关系样。如果要是录入了又没结果那会是什么原因?再说,税务局凭什么就那么肯定一定是人家单位的原因?难道就没有其它原因的可能吗?按这个说法,如果人家单位不录入,那收的税金就可以不了了之了?纳税人的税是不是白交了?要知道人家纳税是要上交给国家的,不是交给某单位或是某税务局的。出了那种事,既不好好解释清楚,还找一大堆好象和你们没关的理由样,弄不清还要人家上你们那来面谈,你收税硬是大爷哈,你们到底是干啥子的哟?你们那腰硬是弯不下去哈。要知道你们的工资福利全是用的纳税人的钱,你们有责任有义务及时、全面的在网上为别人作答。

发表于 2009-6-20 15:40 |

据我所知,某单位科室收到的税票都是2008年度某某人交个税****.**元,开票数目和上缴数目相差一倍。如果是夸年度,会出这样的税票吗?再说,就是夸了也要加上上一年度后半年吧,只要收入相差不大,结果不论怎么夸,数目都不会相差太大。现在数目相差悬殊,如果不上那个破软件,那不是2008以前的税他们不上,个人没收到票,国家没收到钱,那只能说就全进了他们的小金库。此事没个正确交待,我们将向国家地方税务总局反映这个问题,相信到时不管是软件还是人为都会有个交待。

发表于 2009-6-21 20:24 |
支持7楼的发言。不清楚那个软件要好多钱,如果政策上要求单位必须安,那就应要求单位一定要安,可税务局也自问一下,通江到底有几个单位安装了,通江很多部门或很多人该交税,他们交了吗,你们尽到职责了吗,说起来就有些气,依法纳税本身应该很光荣的,但现在逃税的单位和个人少吗,包括很多领导,他们的工资就真的不到2000元吗:我是没统计过。话说回来,装软件又是一个赚点钱的机会吧,现在的软件也不便宜啊。再说,既然单位没装这个软件,那巴中和省税务局的发的完税证明上的数据是从哪里来的,肯定是有人乱报的。这样对纳税人公平吗?你们税务部门就尽到责了吗?随便就给纳税人安几个数字上报了事,太不象话了。要记住,你们发的工资是从纳税人那里来的,要对得起利己的那碗饭,别只晓得白吃饭。不晓得通江的财政收入差跟你们是否积极为国家催收税款有无关呢。

发表于 2009-6-21 16:01 |

一笔糊涂账

发表于 2009-6-21 14:46 |
[em60]

发表于 2009-6-21 23:09 |
QUOTE:
以下是引用烟花三月三在2009-6-19 22:34:00的发言:

楼上的,请看清楚了再发表意见哈!人家税务局不是说了吗?

您单位所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已由您单位开具了“代收代扣税款凭证”并全额缴入国家金库。

请问单位开具的代收代扣凭证就入了国库,那么也就是说单位开的凭证和税票是一样的了,为什么不直接让单位开税票而不开凭证?凭证和税票能是一回事吗?凭证可不可以几块钱买一本想怎么填就怎么填,然后在填正式税票时少填一些?会有这种可能吗?另外,税务局在防范凭证按实开,正式税票少开上有什么监管程序?如果纳税人上你们那来查到国库入库和代扣凭证不符,谁出来承担责任?

发表于 2009-6-22 07:59 |
混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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