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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我上面没人

[原创]雅安再曝新生儿死亡事件-雅安市第二人民医院新生儿死亡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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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24 22:46 |
鄙视马甲。

 楼主| 发表于 2009-6-25 00:44 |

对于各位马甲们提出的问题,我持保留意见;

如果确实想将此事澄清,院方可以将监控录像以及婴儿的病情诊断书发表上来,供各位网友查看,作为评定事件责任所在的证据,谢谢合作

 楼主| 发表于 2009-6-25 00:35 |

哈哈,确实没想到,为了这么一件平凡的事,竟然引来这么多的马甲

安逸,楼上的马甲们,继续发帖哈,谢谢

发表于 2009-6-25 00:51 |

拿出证据说话,事实证据是最好的说服工具。。

 

发表于 2009-6-25 10:16 |
    大家参与讨论是好事,但要客观理智,不能搞人身攻击无中生有,更不能颠倒黑白强词夺理

发表于 2009-6-25 12:35 |
QUOTE:
以下是引用从零开始~在2009-6-24 23:00:00的发言:

认真仔细的看完了楼主的帖子,楼主的帖子里面没有偏向家属一方,他只是把他所了解的情况以第三方的身份发出来供大家讨论,

看的出来,这些新的马甲很有可能是二医院的人员(纯属个人猜测,千万不要又逮到借题发挥)的,你们在替自身医院解释的同时

请不要刻意的去人身攻击发帖人。。

 

医疗事故的错与对,只有院方和家属清楚,我们作为旁观者确实不能多加评论。。。

发表于 2009-6-25 13:40 |

说千说万,死了人总不是好事!

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解决。

若实事依据不充分时,听裁判裁决!

 

发表于 2009-6-26 15:09 |

[转] 湖南株洲市二医院发生了一起政府官员参与医闹的事件

转载自 水灵    转载于2009年06月23日 20:49 阅读(NaN) 评论(0) 分类: 阅读感悟 权限: 公开
事件回放:
           2009年5月28日晚9时左右马青山因臀部被生锈的钉子划伤三厘米伤口在株洲市二医院急诊外科就诊。当晚急诊外科值班医生罗灿予以了救治。在进行过清创缝合后医生罗灿开具医嘱破伤风皮试,护士先做皮试显阴性后做了破伤风抗毒素注射!护士要求患者留观,但患者自行起身离开,大约离开注射室10米左右因过敏性休克倒在地上。经积极抢救无效死亡。当时患者家属情绪激动对当班医生和护士以及急诊科护士长进行了群殴,当晚还扣押了值班医护人员!直接导致医生寰枢关节脱位、肾挫裂伤,颜面部血肿。事发当晚患者家属就在急诊科大厅摆设灵堂,鸣放鞭炮,将车牌号为湘B54###的某单位校车堵塞在医院急救通道。经事后了解到打人的患者家属中有:原株洲市石峰区组织部副部长罗燕(现区招商局局长公示中),株洲市石峰区法制办主任蔡东。事发第二天在罗燕以及蔡东指示下株洲市石峰区响石岭派出所副所长赵东义出面威胁当时围观的其他医护人员及保卫科长等,并出言恐吓株洲市二医院保卫科长,当时赵东义原话是要保卫科科长驱散围观的医护人员,否则他将开枪对围观人员进行射击。对于这种国家执法干部带头医闹的可耻行为,医院的医护人员感到又可恨又寒心,天理何在?

         日前在株洲市二医院发生了一起政府官员参与医闹的事件,请问这是谁给予相关政府官员的权利?
   以下内容是相关事实:
   株洲市石峰区组织部副部长兼循环工业园副主任罗燕,区办公室主任兼法制办主任蔡东,带头搞医闹。在全球甲型流感暴发和手足口病流行期间破环株洲市二医院正常工作秩序(此医院为株洲市传染病唯一定点防治中心),使医院工作陷入瘫痪状态数天,殴打多名医务人员致伤,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24小时,并为死者守灵、烧纸钱,受伤的医务人员得不到救治,医院副院长提出建议:要求被打的医务人员进行检查及治疗,却得不到同意;又提出以自己做为人质换取受伤的医务人员也得不到同意,最后副院长也被殴打致伤。院方要求在场的公安领导出面协商却不予支持,其理何在,其冤何处可诉,希望上级有关领导进行干涉,打击医闹。
    患者于2009年5月28日因臀部外伤在株洲市二医院进行清创缝合后,医生开具破伤风针,做皮试阴性后由护士注射破伤风针(既往曾注射过一次,无过敏反应),大约几分钟患者出现呼吸困难,立即给予抢救,抢救时间达2小时无效死亡,死亡原因为破伤风高敏反应致死,就患者死亡,医务人员都表示痛心和遗憾,但医务人员和所有在场专家进行了全力抢救,就病人家属亲人的死亡院方表示理解和同情,但这种罕见的医闹场面导致医院不能正常工作,这与相关政府官员指使及在场公安和政府公务员不作为不处理有关。
  
政府官员参与的株洲市二医院医闹事件
       日前在株洲市二医院发生了一起地方官员参与医闹的事件,参与者有株洲市石峰区循环工业园副主任兼招商局局长罗燕(原株洲市石峰区法院副院长)、区办公室主任兼法制办主任蔡东夫妇,此事件在株洲法制频道已播出,引起了极大反响。
      2009年5月28日晚9时左右马青山因臀部被生锈的钉子划伤三厘米伤口在株洲市二医院急诊外科就诊。当晚急诊外科值班医生罗灿予以了救治。在进行过清创缝合后医生罗灿开具医嘱破伤风皮试,护士先做皮试显阴性后做了破伤风抗毒素注射!护士要求患者留观,但患者自行起身离开,大约离开注射室10米左右因过敏性休克倒在地上。经积极抢救无效死亡。

       当时患者属情绪激动对当班医生和护士以及急诊科护士长进行了群殴,当晚还扣押了值班医护人员!直接导致医生寰枢关节脱位、肾挫裂伤,颜面部血肿。
       事发当晚患者属就在急诊科大厅摆设灵堂,鸣放鞭炮,将车牌号为湘B54###的某单位校车堵塞在医院急救通道。经事后了解到打人的患者属中有:原株洲市石峰区组织部副部长罗燕(现区招商局局长公示中),株洲市石峰区法制办主任蔡东。事发第二天在罗燕以及蔡东指示下株洲市石峰区响石岭派出所副所长赵东义出面威胁当时围观的其他医护人员及保卫科长等,并出言恐吓株洲市二医院保卫科长,当时赵东义原话是要保卫科科长驱散围观的医护人员,否则他将开枪对围观人员进行射击。
    以下是发生在株洲市二医院医闹行为的三大疑问,不知道有关职能部门能不能给出答案:
       1、医院是国家的医院,人民的医院。“株洲市8种医闹行为将被坚决制止”早在2年前就已经成为了法律法规,今年是重点打击医闹年,为什么在医院设灵堂达48小时,把门诊一楼全部占有,住院部大门封闭24小时,造成医院无法正常工作,而无法制止?为什么医院的医护人员站出来维护医院的正常医疗秩序,却受到地方公安执法人员的威胁?
       2、多达6名医务人员包括院领导被打,3名医护人员被非法拘禁并被强迫守灵达24小时,为什么没有人阻止?为什么株洲市响石岭派出所副所长赵都义身为执法人员,不仅不制止医闹违法行为,还任其恶化,并对前来维护医院正常秩序的院保卫人员进行恐吓、威胁并扬言开枪?
       3、死者的姨姐罗燕(市石峰区组织部副部长)及姨夫蔡东(市石峰区法制办主任)在法院及政府工作已20多年,应当知道发生纠纷应该走合法合理的道路,明知道在违法犯罪,为什么敢公然组织、领导这种违法行为?
       附:过敏性休克(anaphylaxis,anaphylactic shock)是外界某些抗原性物质进入已致敏的机体后,通过免疫机制在短时间内发生的一种强烈的多脏器累及症群。过敏性休克的表现与程度,依机体反应性、抗原进入量及途径等而有很大差别。通常都突然发生且很剧烈,常可危及生命。最根本的办法的明确引起本症的过敏原,并进行有效的缺防避。但在临床上往往难以作出特异性过敏原诊断,况且不少患者属于并非由免疫机制发生的过敏样反应。为此应注意:①用药前详询过敏史,阳性病人应在病史首页作醒目而详细的记录。②尽量减少不必射用药,尽量采用口服制剂。③对过敏体质病人在注射用药后观察15~20分钟,在必须接受有诱发本症可能的药品(如磺造影剂)前,宜先使用抗组胺药物或强的松20~30mg。④先作皮内试验皮肤挑刺试验尽量不用出现阳性的药物,如必须使用,则可试行“减敏试验”或“脱敏试验”。通常接受抗原后出现本症的症状越迟者,预后越好。某些高度过敏而发生“闪电样”过敏性休克者,预后常较差。
请为广大医务工作者 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
    相信没有一个医护人员希望自己的患者病情恶化 但疾病真的很复杂 每个人的个体差异真的很大 医院不是保险柜 希望大家尊重科学
    敬畏生命!应该学会尊重他人!!!

本博感言:1、首先要保护自己,然后才保护病人!为了保护自己可以看着病人死亡,不要采用有风险的有效治疗!
         2、在一个法制不健全的国家,病人不应该享受更多的权利!!!
         3、所以,下班或休息时,找千种理由不要到医院去!这个时候病人死亡和你无关!当前的社会有医德没有人认可!刁民太多!
         4、不幸的时代!不幸的国家!
有时候不知道我们做这些是为了什么????????????

发表于 2009-6-26 15:07 |
我们真的累了,这样的原因只是我们太委屈,太气愤,家属那样闹,那样辱骂诅咒,然而政府还要那样,如果真正了解医护的人应该知道我们是多么的累,承受着多大的压力。还要受到这样的屈辱。我们是发泄吧。楼主是在此事第一时间这样写的,我们的目的就是要告诉大家真正背后的原因,不要听别人乱说。我们是有证据,可是出于某些协议,我们不便给大家看。我们也累了,但我们还要继续我们的工作,我们做到问心无愧就是了。希望大家以后能多理解一下我们这些医护人员,虽然这样,我们会把委屈留给自己,仍然会认真做好我们的工作的。

发表于 2009-6-27 09:36 |
[em56]和谐

发表于 2009-6-27 09:44 |

'华佗在世还是有

世上刁民也不多'

发表于 2009-6-27 10:30 |

十月怀胎,喜得一子

本是全家开心的时候,可惜可爱的小孩才2天不到

的时间就离开了这个人世,作为父母肯定是很痛心

钱不是万能的,是不能弥补失去孩子的父母的痛。

 

医生、护士的职业是神圣的,救死扶伤是他们的职责

他们也不愿意看到有这样的事发生

医院喊冤,家属喊冤,谁对谁错,我们这些局外人又

怎么清楚?

发表于 2009-6-27 10:54 |
都拿证据说事情,鄙视马甲。

发表于 2009-6-26 19:53 |

管理制度在墙上

政策法规在纸上

冤假错案是少数

救活病人多多数

 

 

医患双方都喊冤

华佗在世还是有

世上刁民也不多

尊重现实靠理解

发表于 2009-6-28 00:07 |

可怕,婴儿死亡......

科技怎么还不行

发表于 2009-6-28 19:56 |

我也是刚当上父亲的人,儿子有一次漫奶,汹涌澎湃,从嘴里鼻孔里往外冒,幸亏发现及时,一把抱起,吓得老婆直叫唤,现在想想,真是后怕啊!奉劝现在的新手父母,一定要小心啊小心!晚上千万别睡太死,一定要惊醒!

发表于 2009-6-29 22:14 |

医患双方各自点

换位思考想一想

一时一事谁之过

话柄留在舆论中

 

。。。。。。

 

发表于 2009-6-30 13:01 |

对二医院妇产科我无语。当年我的小命差点在那划上句号。

发表于 2009-6-30 15:57 |

额,当年我也在二医院被下了病危通知书的。。医生直接给我爸妈说:抱回家吧,结果后来回家就好了!!!!!

今年,我侄子也病的挺厉害的,也是在二医院的治疗的!!!结果好了,而且治疗得很理想!!!!

发表于 2009-7-3 10:14 |
科幻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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