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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鬼少年犯出狱奸杀11岁女童,曾犯命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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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吴小翠
[四川手机报]
魔鬼少年犯出狱奸杀11岁女童,曾犯命案
魔鬼少年犯出狱奸杀11岁女童,曾犯命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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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成都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0 17:58
现在法律真可笑、杀人的还没人家掏鸟窝的情节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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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成都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0 17:58
枪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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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中国贵州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0 18:00
草泥马!这是老子第一次爆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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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0 18:02
这合理吗?不合理!法律可以随时给坏人改过自新的机会,却无法给好人哪怕一次重新活过来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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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0 18:03
该罪犯应该有家庭背景,現在该清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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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成都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0 18:05
法律惩罚力度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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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雅安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0 18:05
法律需要改一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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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0 18:06
未成年纵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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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凉山彝族自治州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0 18:06
我只说一句,他已经不适合在这个社会待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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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绵阳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0 18:09
未成年人犯杀人罪,不叛死刑,至少应判死缓或无期徒刑,以来出来继续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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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广元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0 18:09
这样的人判死刑:证明父母家教不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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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成都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0 18:10
这个社会本来就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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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成都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0 18:11
杀人偿命,千古不变!现在的14,15岁的娃娃太知道事了哈,我们的法律就只这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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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南充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0 18:12
人渣!直接枪毙!*父母肯定也不是好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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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成都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0 18:13
只要是人,就具有人的权利和义务,不要仗着未成年的保护伞胡作非为。14岁掐死男孩犯命案就该被枪决,否则被他害死的人命算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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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绵阳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0 18:15
未成年也该要付行事责任,不然未成年犯罪以后将是社会的祸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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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0 18:15
直接弄死!一锄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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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内江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0 18:18
枪毙,中国应该学习美国的法律。如此,就是纵容青少年可以反复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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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0 18:18
一心寻死的节奏!不成全他都对不起他!更对不起两条幼小的无辜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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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巴中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0 18:18
未成年人的主观故意的恶行在年少时不加以惩戒,长大了就是社会的毒瘤,法律不应对其宽容,社会上的小混混就是法律从容他长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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