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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xhzxdcdgy

歹徒斧头劈门 剪断电线 郫县政府不闻不问!(郫县人民政府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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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8 09:43 | 显示全部楼层

真的应该引起我们的高层们的注意了,为什么这样的事情频繁发生,权和钱真的是不能分开的哈,有权就有钱,那这个钱是怎样来的的,很现然就是走不正当的途径而来,像这类式的拆迁也能养肥一大群相关执政部门的人员,真的是蛇鼠一窝!

发表于 2009-8-8 09:38 | 显示全部楼层

安置房里面又有多少猫腻呢?

发表于 2009-8-8 10:42 | 显示全部楼层

商品房置换成安置房,是不是需要查查安置房的土地,可别让国有资产被贱卖,被利用。犹如上面提的经济适用房。

发表于 2009-8-8 10:37 | 显示全部楼层
怎样的呼吁才能引起有关部门的注意呢?越走到后面越觉得问题多,就算能伪造一些东西,但是法律还是对任何人都有约束力的。人也都是自私的,凤凰卫视曾报道一贪官去夜总会玩被摄像,查处后他手上居然也有别的官员的摄像。看来现在的高科技真的能为我们的反腐倡廉起到很好的作用。

发表于 2009-8-8 10:39 | 显示全部楼层

请你看看我们的疑惑吧:
㈠此地已经拆迁了3年但此范围还没有开工------拆迁期限已经存在问题.并且已经涉嫌违反土地管理法?
㈡既然他们说是政府行为,又说政府部门不方面出面,我们真的很想知道到底此地拆迁是政府行为,还是商业行为?
㈢我们需要看他们的拆迁房屋的单位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和一切跟拆迁有关的材料。但至今也没有见到这些具有法律的文档,为什么?
㈣我们的房屋的产权是商品房,置换过去的却是安置房,为什么?
㈤安置地点在距离现在小区两公里以外的地方,一个还没有开发好的处女地。没有任何优惠,每套房子还要倒补他们钱,这又是为什么?
【附上他们给我们的置换方案,据他们说这也是他们拆迁的唯一依据,请刘书记过目】
㈥我小区有居民还描绘了在小区作案歹徒的样子,可到现在公安机关也没有抓到搞破坏的人,这是为什么?
㈦我们那么强烈的希望有关政府部门能给我们答疑解惑,为什么会这么难。

发表于 2009-8-8 10:31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hihai2000在2009-8-2 22:42:00的发言:
这两天西汇公司频繁的找小区的住户,在这只想告诉你们我们是一个团体,但又是个体,谁也代表不了谁,因为我们的要求是一致的,也许你们在小区安插的有钉子,但注意了钉子安久了也会生锈。希望你们不要在明知故犯,我们说过要的是阳光拆迁,何必要使用惯用伎俩呢,哦!也别使用挑拨离间的手段呢?大和小的概念你们一定要向我们学习,不然又会犯26〈22和57=48的自己给自己装套子的事情呢?
  再告诉你我们是一个整体,有人向你提问不是代表个人,是我们剩余的住户,是我们所有人,是每个人在和你对话,所以请你们遵守成都市的阳光拆迁政策。“蒲志高”是有的,但没要求的“蒲志高”是不可能的,如果有人走了,只能说明你们满足了一赔二的赔付方法。所以啊,赔一也是赔,赔二也是赔。别浪费你们的口水,要谈就和我们一起谈吧。

发表于 2009-8-8 10:30 | 显示全部楼层
西汇公司既然口口声声的说受郫县人民政府委托进行旧城改造,在他们和被拆迁户没有达成一致的情况下,你们是否有必要来听听群众的呼声。难道放下官威为人民办事就那么难以起步吗?群众在不一切不清楚想不通的情况下,你们就没有义务为人民排忧解难吗?如果其公司不是你们政府指示的,那你们真该好好管管这些敢于在光天化日之下搞欺骗的公司了。

发表于 2009-8-8 10:31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6868686868在2009-8-3 9:28:00的发言:

把一再的忍让当做是软弱,把一再的宽容当好欺。对自己的过错熟视无睹,越走越远的话离最后的悲哀还剩下多少呢?不是不报时候未到。

发表于 2009-8-8 10:32 | 显示全部楼层

安置房几年之内是不可以上市交易买卖的,
必须在几年后,缴纳契税(1.5%/3%)、土地出让金(10%)、印花税等才可以转让

 

发表于 2009-8-8 10:30 | 显示全部楼层
经济适用房需要五年以后才能上市,要补交土地出让金,就是所谓的买地钱,
政府有优先收购经济适用房权利,但回收价格较低。
拆迁安置房如果是房地产开发商行为,是对拆除你原有房屋的补偿或者叫置换,
你有权利要求开发商办理全产权房产证,如果你非常着急用钱可以不用等房子完全办好,
而只将享受置换的新房的权利卖给开发商或者需要房子的人,这个是不受限制的,但最好在签订合同后去公证一下。
如果拆迁行为是政府,政府将拆迁后的土地用于公益事业,就要看你原房屋的产权了,
如果是全产权就应给给你置换全产权的商品房,
如果是村产(集体土地上盖的,村民所有的)则政府一般按照经济适用房

发表于 2009-8-8 10:29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卓越仙姿在2009-8-3 22:14:00的发言:
QUOTE:
这就是政府行为的拆迁,给人们谋福利的拆迁,让人民越过越好的拆迁,这就是中央强调的民生民权民意,这样想赢得民心,在做梦吧!继续这样只会让人民的积怨越积越深。这些积怨的始涌者,不就是这群对群众呼声漠不关心的政府部门吗?这样的事情不得以重视,不就会给别有用心的人以可乘之机吗?要不这样一群蛀虫就是潜在的别有用心的人。

发表于 2009-8-8 10:23 | 显示全部楼层

经济适用房造就了权贵自肥,安置房如果拨开偷梁换柱,偷天换日,欺上瞒下的勾当,是不是权贵自肥和腐败也逐渐显现呢?关注着。

发表于 2009-8-8 11:50 | 显示全部楼层

“贾君鹏”你在哪儿啊,你家的房子就快拆了!

“贾君鹏”你在哪儿啊,你家的房子就快拆了!

“贾君鹏”你在哪儿啊,你家的房子就快拆了!

“贾君鹏”你在哪儿啊,你家的房子就快拆了!

发表于 2009-8-8 10:55 | 显示全部楼层
他说“我是业主,我就是风帆金色世家的业主,三期的办证费,大修金什么的去年都交过了,当时承诺的是去年10月份,证都给办出来,可现在什么都没有。并且业主们都感觉这一帮建房的除了不讲信用外,还嚣张的很,真该整治整治了。”

发表于 2009-8-8 10:58 | 显示全部楼层

【霍德明:欺上瞒下这里面有三份合同,我归纳他是共谋、分脏,最后是漂白,第一份合同是2001年7月份签的,就是这个银龙公司,以及这个统建公司,统建办下面的一个项目,一个公司,他们签的里面,基本上把他们的权利与义务分清楚了。义务是银龙公司它要出钱,出地,盖房子,银龙公司要负责这一块的事,而统建公司它要负责去申请经济适用房的指标。】

斧头砍门,剪断电线,较长时间不能破案,这些如此的猖狂,难道不能引起有关部门重视吗?


 

发表于 2009-8-8 11:00 | 显示全部楼层

霍德明:以及在它这个合同里面签订的是经济适用房指标签订下来以后,后面省的这些工程费,你要怎么分我,比如说500万要分我25%,600万要分我28%,700万咱们还分了30%,但这30%里面还包括汽车购置费,第二份合同是在2003年12月底签的,这里面合同包括了将来房子卖掉以后,第一件事情要把银龙公司购地的3380万要先还了
    主持人:对。
    霍德明:至于说还有一些其他的费用,也要完全付清,之后如果有利润的话,银龙公司要分40%,统建公司分20%,另外还有一个自然人分了40%。第三份合同就是2007年的时候签的,而这份合同就是让统建公司和银龙公司分手,在分手以后,所有的责任、义务都归银龙公司来管,所以这就是让统建公司以及统建办能够完全抽身漂白的一个最重要的合同。
    主持人:其实不管是欺上瞒下也好,还是偷梁换柱也好,其实达到的一个目的

 

发表于 2009-8-8 11:04 | 显示全部楼层

统建公司在当地是一个公众信用很好的一个公司,因为大家都知道,它不光是有公司,它还是一个政府部门,它叫南阳市住宅统建综合开发办,这个开发办公室是干什么呢?这个开发办公室就是管南阳的经济适用房建设的,它属于当地的房产管理局,就是我既管经济适用房建设和审批,我自己又有一个公司来盖这些经济适用房,然后挣的钱都归我,所以他没有什么交易,就是把钱都装到我口袋里,这个口袋里掏出来装在这个口袋里。所以如果还用36计来判断的话,我觉得这是一个乘火打劫,他打的是公共利益的劫。〗

怎么越看越觉得那么相似呢?走下去吧,也许还会有上中央台的《今日观察》的机会哦,还是一重大发现呢?

发表于 2009-8-8 11:06 | 显示全部楼层
政府部门以开放的姿态直面民众的质疑,比起那些对信息公开躲躲藏藏、害怕群众质疑的做法来说,无疑有天壤之别。这为疏通民意提供了一个新的平台,网络虚拟世界中也有了代表权威部门、权威态度的声音。

发表于 2009-8-8 11:0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很想知道拆迁是为了什么?而老百姓在这里又充当什么了?政府在这里又做了什么?

是的,政府拆迁为了规划、建设城市,创造氛围招商引资寻求更好发展的思路是好的,但是否考虑到老百姓呢?因为老百姓大多数不知情(有关拆迁标准的相关事宜),很大部分是执行者宣传和相关人员的配合.如果由于他们的私利,损害了老百姓,同时,又通过老百姓,对拆迁流程的不知情,是他们利用政府执法人员强制执行的途径,更大程度的达到自己的目的.这里,最大收益者,表面上是老百姓,实质呢?

老百姓不懂法,但是看出吃亏的事,他们不做,他们对抗的途径又很简单,就是不给我说法就不走等等,但也有一些过急行为,这只能说明,他们思想很单一.

执法者的有些做法我认为欠考虑,如:他们要求每个拆迁户对拆迁金额要求保密不共开,这中间会不会有什么猫腻了?

发表于 2009-8-8 11:08 | 显示全部楼层
【“个别现象”已成问题“遮羞布”】

政府部门争相说“个别”的危险信号

  “个别现象”已成了一些领导的“遮羞布”,成了他们拖延、拒绝解决问题的借口或不引起重视的思维模式。把所有问题都往“个别”上靠的代价,是政府公信力的不断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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