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乘人员服务规范须知
2013-12-27 11:00:51 来源:本网综合
一、 持证上岗:上岗证应在公司指定的地方悬挂(驾驶室内)。
二、 仪表端庄、衣着整洁:工作中着工作装,充分体现端庄、大方、工作中不穿拖鞋、高跟鞋、不赤脚、赤膊等。
三、 坚持使用文明用语:“请”字领先,“谢”字收尾,做到有问必答、热情耐心,态度和蔼,以理服人、得理让人,工作中不讲服务忌语、脏话。
四、 努力为乘客提供舒适、良好的乘车环境,车辆卫生应达到“五净一亮”,即车身外表干净、地板净、坐席净,扶手净、顶棚净、玻璃亮。
五、 营运中应密切配合乘务员积极为乘客排忧解难,不得熟视无睹、不闻不问。
六、 文明行车、行驶中严禁拨打手机,与他人言谈说笑、争吵等,做到平稳安全行驶。
七、 营运中车辆因故不能正常行驶时,应先将乘客换乘后车,再处理本车事宜,后车不得拒载。
八、 驾驶员应做到“三准”、“四稳”、“五必须”。
三准:发车准、到站准、靠站牌准。
四稳:起步稳、行驶稳、转弯稳、停车稳。
五必须:必须按线路行驶、逢站必须停、必须关好门才起步,必须车停稳才开门、必须搞好车辆例保。
九、服务中严格使用语音报站器及车内的其它车载设备。
十、营运中不得到站不停、不得以问代停、不得在规定站点范围外上下乘客、不得无正当理由拒载乘客,中途遂客、滞站揽客。
十一、营运中督促乘务员或其他人员不得坐引擎盖。
十二、营运中不得吸烟,并提醒乘客不要在车厢内吸烟。
十三、对乘客携带危险物品乘车应耐心劝其下车,必要时可向公安机关及公司保卫部门反映。
十四、认真向乘客宣传无人售票车、准无人售票车的有关规定,积极地争取乘客的支持与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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