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9日,位于青羊区西货站路清水路苑业主在各自单元门口看到一个通知,开发商为配合车位出售,所有车位停止出租,已租车位停止续租。 随后,个别业主去咨询了开发商委托售卖车位的中介公司,回答是情况属实,车位出售价格是标准车位10万元/个,微型车位8万/个,售卖车位中,未提及人防车位。 该小区初次车位售卖是2013年11月,当年车位售卖之前,开发商之前公告是人防车位3万/个(使用权40年),微型车位5万/个,标准车位7万/个,其他车位7万到10几万不等。但在车位正式发出售卖公告时,没再提及人防车位。2015年,所有未售车位分别涨价5000元再次出售,事隔仅一年,车位出售价微型车位8万,标准车位10万,分别涨价60%、45%,且人防车位未在出售之列。就是说,根据2月19日通知和开发商委托的中介公司所言,目前人防车位既不出租也不售卖,而小区业主车辆却无处停放。根据物权法规定,小区车位首先要满足业主需要。开发商此举究竟想干什么? 清水路苑小区是成都铁路局为解决职工住房困难修的,基本所有职工工作所在地离清水路苑距离都在15公里以上,而且多数职工都是倒班制上班,交通极为不便,很多职工都不得不买房后再买车,不管是按揭贷款还是给亲友借钱,都是负债累累,现在开发商要强行执行车位只卖不租,而车位又不可能贷款购买,无疑是让原本收入不高的铁路职工雪上加霜,这是开发商完全置职工利益于不顾、置成都铁路局为职工谋福利的关爱于不顾,希望职能部门能担当职责,予以干预。 另据消息人士透露,清水路苑无论是房屋还是停车场,都因未达标准未通过验收,这也导致该小区交房(2012年12月)三年房产证未办理,业主正当权利得不到应有保证。此消息是否属实,恳请职能部门详查!另外,停车场在未通过验收的情况下,是否可以出售?希望得到专业人士的帮助。
清水路苑全体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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