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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demo235

[四川手机报] 人大代表:制定反校园暴力法 未成年人也要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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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9 13:11
应该支持刘晓翠代表的建议。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9 15:25
赞成,学校校园暴力,太牛掰啦!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9 16:34
支持,早该有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9 17:04
我也赞成,用暴力对待别人就是该追责,人家的孩子就该给他打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9 17:28
赞成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9 19:13
刘小翠同志说得好,我赞成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9 19:15
校园暴力事件严重妨碍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所以对校园暴力事件严惩不待。我建议用死刑而且家长连坐!坚决支持人大代表刘晓翠的建议,这才是为国为民的代表!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9 19:22
只要实施了暴力等,都应该受到制裁,这样有很多益处,一是对暴者的教育,二是对家长也是警示。既然能施暴就应该用法律去管。家长因爱子很放纵孩子!!如果用法律严惩。既可以让孩子明白他的做法是错的,也让家长明白不能放纵孩子,让家长从小好好教育,这大家心里都有一个警戒线啦!俗话说,打是疼骂是爱,不打不骂那是害啊!不能在以未成年的借口而不去制裁啊!!现在的娃都早熟!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9 20:32
不管怎样要明白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十岁的孩子就应该知道!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9 21:27
早该这样了,现在的孩子太早熟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9 21:30
这样好,让孩子能够早点知道自己做的事情自己去承担,以免存在侥幸心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9 22:04
强烈要求力法,以法治理校园暴力,不管是大人还是小孩,都应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你犯了法,就应该受到应有的惩罚。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9 22:37
支持

发表于 2016-3-10 02:4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新都老城区桑园三巷与懿润百货之间的违章建筑,像拉在群众头上的狗屎。令人恶心呕吐。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0 08:20
现在的孩子心智成熟早多了,有些校园暴力已经不是闹着玩的问题。不惩处,不可防患于未然。《未成年人保护法》应该修定。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0 08:44
我个人认为孩子就应该加强法制教育,对孩子不能用宽容来时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0 09:23
我们这边用一所学校,有三个男生用脚踢,另一个男生的头部,还让者跪在地上,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0 09:44
现在的校园暴力很猖狂,我们这边有就有学校的学生,其中三个男生暴打另一个男生,还强迫被打者跪在地上,还往被打者头上撒尿,还有另外一个在摄像,简直是丧心病狂,全力支持立法惩治这些害群之马!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0 09:44
非常赞成,不然未成年人可以逍遥法外,无视法律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0 21:09
现在的娃娃苍狂得很 乱搞 乱来 乱整  必须得管 不管不得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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