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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妇孺医院(第四人民医院)5.24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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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8 00:40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想到这样的事情会发生在我们南充.我也有一个女儿可以理解为人父母遇见这样的事情该是怎样一种心疼~!一定要坚持,一定要为冤死的女儿讨一个公道`!关注!!!

发表于 2009-7-8 00:41 | 显示全部楼层

再给同学们一个忠告

一:生病了,吃药能治得好就别去打针

二:打针治得好就别去输液。

现在的医生为了能够多拿回扣,多为医院创收,一个小感冒就为你开上三天的抗生素,这简直就是拿患者的生命换自己的家底。

平时有时间多看看医学方面的书,以后去医院你就会心如明镜了。

发表于 2009-7-8 00:27 | 显示全部楼层

坛子里的记者朋友,现在是该你们出力帮帮这些生活在社会底层,无权无势,却倍受欺辱老百姓的时候了。

LZ 不要放弃,要坚决与这些草菅人命的庸医抗争到底,一定要将他们绳之以法。

同学们,不要让这帖子沉了,顶起来。

发表于 2009-7-8 00:3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人医学专业毕业,就因看不惯医生没医德不想同流合污。现在医生只像钱看 奋而放弃多年学业转行做其它的!

发表于 2009-7-8 01:12 | 显示全部楼层
坚强面对!一定要保重身体,一定要为孩子讨回公道!

发表于 2009-7-8 02:42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明白LZ夫妻明知道护士说药输错了,孩子死亡了怎么还不带走还放医院呢?那样孩子在自己手里想做什么检验都没问题,(虽然作为父母肯定于心不忍,但要还孩子一个公道也只能如此了)

还有孩子在死亡后没经过你们签证同意怎么可能由医院火化?(就这点还可以告医院另一罪名)

孩子现在没了是事实,当务之急要头脑清醒办理孩子的后事和走上理赔之路,而不是抱着孩子的照片不知所云。

 

不好意思,言辞严厉但终希望LZ一家早日走出阴影。

发表于 2009-7-8 04:0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世界乱套了!警察不敢管事,医生不敢医病,老师不敢管教孩子!!!末日到了!!

发表于 2009-7-8 10:4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世界乱套了!警察不敢管事,医生不敢医病,老师不敢管教孩子!!!末日到了!!

---------警察不敢管事?配合医院把患方强行带走,给院方争取时间,制造回旋的机会。
发表于 2009-7-8 10:4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世界乱套了!警察不敢管事,医生不敢医病,老师不敢管教孩子!!!末日到了!!

---------警察不敢管事?配合医院把患方强行带走,给院方争取时间,制造回旋的机会。

发表于 2009-7-8 11:13 | 显示全部楼层

说你是医闹,你就闹。

找人问清楚院长和主要医生的家庭住址,找社会上的人上门闹。

多闹几次,就好解决了

发表于 2009-7-8 13:5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以前在妇孺医院附近做生意,见过那个医院出的人命案多得很,在医院门口烧纸的,宫外孕切错输卵管的等等,怎么还有人敢去啊?我老婆刚怀孕的时候去那个医院做B超,2个医生居然还在争执B超上面哪里是胎儿,简直服气了,妇孺医院应该对这方面是很专业的啊,怎么连这么简单的B超都还有争执?从这点细节上就看得出来这个医院的问题,所以我是不会去这家医院了,就连我的亲戚朋友也不会去了。还有,南充的记者根本不会管这些事,就算去采访了也不可能登出来,不信的话可以打电话试试,有记者朋友的可以亲自去问问。

唉,是说那些大腕,明星,有钱人为什么会想方设法移民其它国家哦,如果我以后有这个能力我也会这样,这不是不爱国,是怕没命来爱!

发表于 2009-7-8 15:00 | 显示全部楼层

 

女儿的小手在我手中却慢慢软了下来,睁着一双圆圆的大眼睛,望着我,嘴里已说不出一句话来!……

 

 

都是有儿有女的人,看到这里让人心酸……

 

楼主的遭遇值得同情,可恶的庸医!!!

 

大家举手之劳,顶起!

发表于 2009-7-8 15:20 | 显示全部楼层
顶起
发表于 2009-7-8 15:1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想如果我说质疑,大家肯定会强烈指责我.

 

  但是我一直在纳闷,火葬场怎能没有家属签字就火化???!!!!

  而且,楼主也说了,当是尸检时孩子的父亲了在场,那么,当时孩子的有无签字火化??

 

  我不是为医院说什么,只是希望楼主给我们真实的故事,任何一个特殊环节!

 

  在此,对楼主说一声,节哀!

  如果全文没有任何虚假,哪怕就一点点.请楼主走司法途径!!!希望此事早日得到解决!

发表于 2009-7-9 12:30 | 显示全部楼层
在哦,错怪版主了

发表于 2009-7-9 13:16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乐乐猪在2009-7-6 22:28:00的发言:
在此医院上班的一朋友提醒我千万别去马茂勋那给娃娃看病,全是输的激素,我在他提醒前还是去过几次,真的很快,感冒2,3天就好,而在医学院一般都一个星期,而且此人恐怕年事也不适合当医生了,至少85岁,拿笔都颤抖的一场厉害,还被返聘,来赚钱,因为太忙,他的年轻妻子来当助理,生意很好的!此医院把他当成神医供奉招揽生意。

这个老不死的家伙,挣黑心钱不得好死!

发表于 2009-7-9 13:17 | 显示全部楼层
啥子世道哦

发表于 2009-7-9 13:03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事情怎么样了?

发表于 2009-7-9 14:14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乡音顺庆在2009-7-8 2:42:00的发言:

不明白LZ夫妻明知道护士说药输错了,孩子死亡了怎么还不带走还放医院呢?那样孩子在自己手里想做什么检验都没问题,(虽然作为父母肯定于心不忍,但要还孩子一个公道也只能如此了)

还有孩子在死亡后没经过你们签证同意怎么可能由医院火化?(就这点还可以告医院另一罪名)

孩子现在没了是事实,当务之急要头脑清醒办理孩子的后事和走上理赔之路,而不是抱着孩子的照片不知所云。

 

不好意思,言辞严厉但终希望LZ一家早日走出阴影。

天真!孩子死亡带走的话医院更要撇得干净,说不是死在医院里的!现在的医生贱,医院更贱,通过潜规则招些没本事没才能的人来当医生!

现在的医院不尊重死者家属鬼鬼扯扯的就把人火化的事还少了?!

发表于 2009-7-9 14:28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为什么不出来发言,你到底是死者家属还是其他人?

   既然发上来了,就是希望我们去关心,去帮你呼吁吧,那为什么不出来看一下,回复两句呢??

 

  火化一事,据悉,有家属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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