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楼主: 吴小翠

[四川手机报] 小偷行窃被追赶 跳河溺亡 追赶群众要担责吗?

[复制链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4-23 09:11
不应该担责任,对小偷不应该手软,偷别人钱财时有没有考虑过别人有可能是救命的钱,那偷了算是故意杀人不,我爸爸当年得了白血病借的钱看病,就被小偷偷了那算啥罪,死的一点都不冤,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4-23 09:12
小偷会游泳,这个是肯定的,快到对岸掉下去这是意外,自己想逃避责任而丢掉性命也是自作孽不可活。如果是警察追小偷死了会让小偷负责么?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4-23 09:13
为什么不以“群众有权利保护自己的私有财产吗”为标题或者以“群众被偷谁该负责”为标题也可以撒 社会就是太保护小偷了 以至于现在遍街都是小偷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4-23 09:23
如果把追赶群众换成警察,未必警察还要担责吗?小偷自己心理素质差,怪不得别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4-23 09:28
其实我说吧,小偷偷东西可恶,自己往水里跳是自寻死路,如果有谁说群众见死不救要担责,那么在场的人民警察也脱不了干系,将心比心,想一想。谁愿意为一个小偷去送死啊。如果是不小心落水或者是跳河寻死的人估计早就救上来了。所以我想在这是说人民警察和群众都是好样的,小偷的这种死法真的是帮了群众免责,好样的!

发表于 2016-4-23 09:30 | 显示全部楼层
49后,中国最缺乏的是血性与勇气;
现阶段最不缺乏的,是层出不穷的“圣母婊”。
造成这个现象的原因是:
1.几千年的孔孟儒家文化害人,只可惜了“5.4”时的“打倒孔家店”不彻底;
2.某组织刻意阉割民众的血性,让人们“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这样你不能抱团,便于分割管理。
所以,现在就会经常看到见义勇为的,要么自己受伤甚至牺牲莫人管;而把坏人搞了一下的,要不赔钱,要不坐牢。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4-23 09:34
死得好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4-23 09:35
助小偷的也可能是同伙

发表于 2016-4-23 09:40 | 显示全部楼层
两个字,该背十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4-23 09:41
有些*怕是没被偷过,或者也是小偷,或是小偷的亲戚。瞎胡咧咧,小偷最可恨,让人防不胜防,被发现了还有可能转成暴力抢劫,死了活该,本国违法成本太低了,所以违法的越来越多。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4-23 09:43
小偷是自找的,和追赶群众无关,如果要说群众要承担责任,那么以后大家都当小偷好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4-23 09:44
如果小偷偷了别人治病救人的钱,造成病人无钱冶疗,造成病人死那有谁担责呢?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4-23 09:44
这个新闻让我想起另一件事,一个强奸犯强奸一个女孩,因为女孩不配合,导致阴茎断裂,后来判这个女孩入狱三年。一出事你不找法律的漏洞,偏让受害者承担责任,说得过去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4-23 09:52
不用,死了活该,早死才好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4-23 09:58
如果处罚追赶的人,那就是在鼓励小偷逃跑,以后小偷逃跑可以故意选择有危险的地方跑,看谁还敢追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4-23 10:06
活该,不务正业,这种人渣只会给社会带来负面影响,我们还给他喊冤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4-23 10:18
平什么担责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4-23 10:18
平什么担责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4-23 10:18
贼娃子自己跳的、自行付责、不会水又要跳水、自己安全自已付责!从道德讲:在社会上混迟早要还的!这下永远还了!再不追偷的罪名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4-23 10:19
太没人心   
  当前版块2016年12月1日之前所发主题贴不支持回复!详情请点击此处>>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