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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杂谈] 巴中置信,你凭什么收小区业主的停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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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12 00:01
其实不必争。他买个产权车位,8.1万,40年产权。我买个40年使用权,即租40年,6万元,少2.1万,同样使用40年。地下车位,银行都没法抵押。有产权转让给下家,要教营业税,契税,个人所得税。没产权,利用契约,公个证,花200元即可。他买个本本有什么用,使用起来比我贵。

发表于 2016-5-12 00:1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顶起,我也是置信业主,感觉置信很坑爹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12 00:11
方一算账,租房比购房划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12 00:13
房子过了40年,还要补交啥子土增费,乱搞。
发表于 2016-5-12 03:42 | 显示全部楼层
车位有没有产权,售卖人应该证明一下,他有没有售卖权?如果没有,凭什么他来售卖收钱? 这个我觉得是所有业主在购买的时候应该要求售卖人提供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12 07:54
置信只要证明产权地下车位是你们的,40年使用权4-5万,我还是可以考虑出手的。

 楼主| 发表于 2016-5-12 08:34 | 显示全部楼层
看来网友和置信的业主都很支持我的观点,在此谢谢各位!
发表于 2016-5-12 09:58 | 显示全部楼层
powderphd 发表于 2016-5-11 10:09
基本上所有的小区的车库  都是没有产权的哦, 你才知道哇。。。。

有办得到房产证的车库哈

发表于 2016-5-12 10:09 | 显示全部楼层
车库就属于小区业主共同所有

发表于 2016-5-12 10:29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用户 171.208.59.x 发表于 2016-5-11 21:16
黑色幽默在置信的帖子发了几分钟后就注册,而且注册后只回复了唯一一个帖子,就是置信车位,然后搞了一个商 ...

本来从来不玩这个麻辣论坛,都说里面屁民多,不会看证据讲道理,果然是这样。昨天看到贴主在业主群里面大放厥词,就过来看看,现在我证据拿出来了,贴主说的人家欺骗他的证据呢?我们就事论事,贴主不是口口声声说别人欺骗他吗?证据拿出来,拿不出来就不要BB。

发表于 2016-5-12 10:32 | 显示全部楼层
1233211234567啊 发表于 2016-5-12 08:34
看来网友和置信的业主都很支持我的观点,在此谢谢各位!

哈哈,可以,大清早就强行别人支持你的观点,兄弟果然二皮脸,咱们就事论事,我的证据出来了,兄弟,你说别人骗你的,证据呢?不要瞎JB扯其他的。另外你不是说劳资那个是商品房合同,不是车位合同吗?等一会哥哥再让你今天啪啪啪打个脸可好?

发表于 2016-5-12 10:38 | 显示全部楼层
1233211234567啊 发表于 2016-5-12 08:34
看来网友和置信的业主都很支持我的观点,在此谢谢各位!

IMG_0210.JPG 来,兄弟,睁大你的狗眼,看一看是不是车位合同,下面的网址是房管局网址,可以查询。对于劳资的合同还有什么疑问?你说别人欺骗你的证据呢?拿出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12 10:43
你这个,是允许出售的!看来地下车位可以售?

发表于 2016-5-12 10:52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本帖的声明:本人因从来不玩麻辣论坛,但是因看不惯贴主一天到晚在业主群里面BBB,自以为是,不懂装懂,就过来看看。既然贴主非得给本人戴一顶开发商的大帽子,那本人已拿出足够多的证据来证明贴主所发内容完全是自己捏造而成。如贴主要想继续反驳,请拿出自己的证据来,证明自己的观点,证明置信开发商的确欺骗他用购买车位却签订租赁合同。作为同样购买了置信房产的业主,本应和睦相处,邻里和谐,有事情可沟通、可交流、可协商,而不是一味的损害他人利益(如贴主所倡导的开放小区地下车位和其他归其他业主所有的公共场所),也不是一味抹黑自己的小区,造成小区的负面影响,既然当初自己选择的楼盘,就应该相信自己,团结邻里。有问题,可以组织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开发商沟通,而不是为了满足一己私欲,肆意在网上挑起矛盾,抹黑小区。

发表于 2016-5-12 10:55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用户 171.209.68.x 发表于 2016-5-12 10:43
你这个,是允许出售的!看来地下车位可以售?

地下车位,没有包含在你所购买的房屋公摊里,就属于开发商所有,可以进行售卖。如果像“上海车位事件”,法院之所以判决车位归业主所有,是因为开发商已在业主购买房屋的时候,把车位算到公摊里面了,也就是属于一物两卖,这个是关键。有的人就抓住结果,没有去看原因,可笑可悲。

发表于 2016-5-12 10:56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本帖的声明:本人因从来不玩麻辣论坛,但是因看不惯贴主一天到晚在业主群里面BBB,自以为是,不懂装懂,就过来看看。既然贴主非得给本人戴一顶开发商的大帽子,那本人已拿出足够多的证据来证明贴主所发内容完全是自己捏造而成。如贴主要想继续反驳,请拿出自己的证据来,证明自己的观点,证明置信开发商的确欺骗他用购买车位却签订租赁合同。作为同样购买了置信房产的业主,本应和睦相处,邻里和谐,有事情可沟通、可交流、可协商,而不是一味的损害他人利益(如贴主所倡导的开放小区地下车位和其他归其他业主所有的公共场所),也不是一味抹黑自己的小区,造成小区的负面影响,既然当初自己选择的楼盘,就应该相信自己,团结邻里。有问题,可以组织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开发商沟通,而不是为了满足一己私欲,肆意在网上挑起矛盾,抹黑小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12 10:59
怎么看得到进入公摊没有

发表于 2016-5-12 11:11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用户 171.209.68.x 发表于 2016-5-12 10:59
怎么看得到进入公摊没有

具体看你们合同约定,现在的高层一般公摊在15%-20%左右,如果是在一线城市的核心地点可能会更高,但是如果超过25%就要仔细核定,查看合同对于公摊的具体约定细节。具体哪些属于公摊,哪些不属于,你可以百度一下“公摊”,这些一边会在主合同或者补充合同里面有约定。

发表于 2016-5-12 11:12 | 显示全部楼层
墨色幽兰 发表于 2016-5-12 11:11
具体看你们合同约定,现在的高层一般公摊在15%-20%左右,如果是在一线城市的核心地点可能会更高,但是 ...

而且一定是要正规的房管局的备案合同为准,开发商私下提供和签订的购房协议一律不要信。在合同里面都会给你写清楚,套内多少,公摊多少,可以自己算

发表于 2016-5-12 11:1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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