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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郑刚

[原创] 山东日照五莲街头中学发生校园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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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17 15:50
没人性的小杂种,以后出社会都不是好东西,应该枪毙,不晓得**老杂种在家是怎样教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17 15:51
家教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17 15:52
好好的重处罚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17 15:52
踢出校园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17 15:55
有待修改刑法的犯罪年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17 15:55
有这样'的孩子   父母肯定不是什么好东西  省长  局长又怎么的  养不好就别生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17 15:55
法律该改改了   不能一昧的保护这些未成年人渣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17 15:56
未成年犯法一样受刑,没什么好保护的,这就是垃圾,保护再好还是垃圾,父母教不好就进监狱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17 15:57
在校有校规在外有法律,虽说未成年人不服法律责任但是可以记过如成年了如果再犯从重处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17 15:57
大家都是孩子长大的 现在的娃儿太疯狂了 不怕家长不怕老师 应该好好反省一下 成年没成年都必须受教育 毕竟现在的孩子成熟过早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17 15:57
应陔把这群学生的带头者当从绞死随从者斩断手脚旁观者全部鞭打父母判刑老师开除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17 15:58
小比比娃娃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17 15:58
法律得严惩,只因太轻,才有今天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17 16:00
满了十二岁就都承担法律责任,十二岁至十六岁犯事监护人一起受罚。官二代富二代作奸犯科加倍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17 16:01
或许就是因为法律对青少年的仁慈,却成了恶人抓住法律的漏洞,助长了恶人作恶的不良风气。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17 16:02
我觉得我国目前在未成年人的犯罪判刑下限过低过轻,应加大对未成年人的处罚力度。让其充分认识无端对他人造成人身伤害的后果。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17 16:02
在美国这样的学生会被终身监禁的,社会主义就是这样的,民主的国家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是很好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17 16:04
会遇到比打人更心黑的人收拾这种人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17 16:04
学生打群架,照样坐牢,严重者无期或死刑,这样,看看还有多少欺负人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17 16:04
把小孩弄去监狱教育,父母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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