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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wj14wxf

[原创]南充万晨大酒店,你太“黑”了,要求封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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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22 21:22 | 显示全部楼层
[em61]
发表于 2009-7-22 21:21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西桥河在2009-7-21 18:21:00的发言:

LZ当时闹事,把酒店总台的电脑都掀了,怎么不说呢。

况且你又没赔杯子,还是酒店员工自己赔的,你还来论坛闹。

 

水晶杯不是块把钱都买的到吧

没赔是应该的,把酒店总台电脑掀了有点不对。到论坛来发帖,说明楼主善良,有正义感,提醒我们不要去那地方被宰,感谢楼主了!

发表于 2009-7-22 23:04 | 显示全部楼层

 

就是以前的南铁酒店嘛!

发表于 2009-7-23 01:44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春风又生在2009-7-20 20:36:00的发言:

告12315,保证你把钱要回来。

发表于 2009-7-23 15:09 | 显示全部楼层

到高星级酒店去见识一下,损坏东西是怎样赔偿的,打烂东西理应赔偿,哪儿有打烂不赔的地方,麻烦通知一声,我们都去砸。

发表于 2009-7-23 21:48 | 显示全部楼层
严厉打击,绝不手软!

发表于 2009-7-23 23:52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好黑,你好黑,你好黑黑黑黑黑!

发表于 2009-7-23 23:59 | 显示全部楼层

       楼猪简直没得好大意思....

   10几个大男人只吃了360元的标席(你以为你们用的美元哟),还自带酒水(主要是把各人弄摆起),把酒店吃饭的包间当成是有空调的夜啤酒摊摊,搞起多大夜不说还把杯子打烂几个,最恼火的是还不赔.

    据一线记者报道,等你几爷子酒足饭饱后出来,你朋友已经把单买老.别个给钱的人都没有浪门开腔,晓得旁边的人在那里搞老,又是淘人又是说啥子走求老,给锤子钱这些话,还要弄人那个阵张(其实你们根本不知道你朋友早就把钱给了).再说老,别个酒店总台的电脑是比你屋的那个好迈?还是把你哪根毛盼到起老,你把电脑掀老,还一掀就掀的是两台.真的是,喝你妈点马尿就装颠,都不晓得说什么来形容你们这一伙人.难道最常识的问题你们都不懂,欠钱还钱杀人偿命,打烂东西就是要赔,不可能你妈老汉没教吧?居然还说什么让万晨在南充消失.你日妈这么能干,切老个铲铲把万晨铲平嘛.

 

 

强烈ps那些出切耍,又不耿直的人......

臊皮.....

发表于 2009-7-24 14:22 | 显示全部楼层

Lz,吃不起吗去苍蝇馆子嘛!水晶杯子,你娃用过没有?你买得起不,自己去打听打听要好多一个。没乱说。

发表于 2009-7-24 17:51 | 显示全部楼层
万晨酒店我去吃过,服务挺好的。现在吃360元一桌,真的不好意思招待朋友。酒店接待了你LZ算对得起你了,你去试试,除了小馆子,还有哪个酒店可以接待LZ。要摸摸良心。

发表于 2009-7-24 17:13 | 显示全部楼层
[em59]
发表于 2009-7-24 17:27 | 显示全部楼层

  在这件事里,看到了大家的许多愤怒,也从这两天刚注册的新网友的一些话里知道了一些内容;

  大致就是360元的标准餐,配上了一个42元的水晶酒杯,楼主朋友打烂了,酒店要求赔偿!

 

  我一直都想问,到底吃了多少钱的饭,需要配那个高档的酒杯????

  本人贫穷,没去过万晨哈.但市内大多数餐饮酒店(宇豪\东方\万泰\明宇\北湖\嘉陵江\大蓉和不等)还是去尝过,标准在此之上的也有,但是,就是没有人告诉我,我们的酒杯是42元/个的水晶杯.当然我也没有遇到被摔坏的时候...

发表于 2009-7-24 17:36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西桥河在2009-7-21 18:21:00的发言:

LZ当时闹事,把酒店总台的电脑都掀了,怎么不说呢。

况且你又没赔杯子,还是酒店员工自己赔的,你还来论坛闹。

 

水晶杯不是块把钱都买的到吧

是不是哦,真是这样LZ就太不应该了哈。

发表于 2009-7-24 17:40 | 显示全部楼层

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也要求,损坏东西照价赔偿。小子知道不。

2015年优秀版主

发表于 2009-7-24 18:24 | 显示全部楼层

 

 

   有点意思,继续辩论。

发表于 2009-7-24 19:1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里面有好多草寇不此发贴,其实就是万晨人,如果你们这样的言论来说的话,我强烈要求所有朋友不要再去万晨了,说明一个问题就是黑呀,这可肯定是有的,现在是心虚了吧了,才找个律师来发贴
发表于 2009-7-24 18:46 | 显示全部楼层
继续闹,继续吵,我看热闹。不过我们老百姓都普通是消费者,我坚决支持维护消费者的权益。

发表于 2009-7-24 19:52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有意思,貌似草寇对这个帖子更有兴趣

我觉得争议有几点

1 杯子究竟是普通杯还是众草寇所说的水晶杯?(因为这直接关系到42元是多?还是合适)

2 宾馆有没有赔偿清单?或者提前告知,用餐器皿高档,不是普通的啤酒杯?(万晨酒店我没去过,不清楚里面的东西是不是特别高档?一般来说只要不是价格特别昂贵的宴席,器皿都很普通常见)

 

前晚刚好在住某个酒店,服务指南里各种器具的赔偿价格都清楚明白,虽然比市面上高一些,但是也都还算在合理的利润范围内,如果是一个普通玻璃杯要42的话,显然有点暴利

发表于 2009-7-24 22:45 | 显示全部楼层
论坛回复太麻烦,是否可以不用点模式?   原来那种挺好的.

发表于 2009-7-24 21:30 | 显示全部楼层

去外面玩时去酒店开房,价格表放在一些小东西后面,老公不知道以为是送的(当时开的海景房,价也不算太便宜)给人家咖啡喝一包还开起耍一包,呵,开完才知道要10元一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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